N海都记者 林养东
海都讯 昨日,福州马尾一楼盘小区业主致电海都95060反映,开发商此前有*绑捆**停车位销售的行为,业主若想买毛坯房,必须带一个停车位,不少业主被迫先存了2万“保证金”。业主说,当时还额外签了一份协议。对此,开发商并未回应,福州市房管局表示将介入调查。
业主:
存2万保证金
车位开卖后抵4万
业主徐辉(化名)介绍,几个月前他看中了马尾登龙支路某楼盘的一套房,当时很抢手。“要么买精装房,买毛坯房就要加一个停车位。”徐辉告诉记者,当时买房只有两种选择。他认真算过,精装房没有家具,很不划算,但买毛坯房又要连着车位一起买,而自己只想租车位就够了。
但置业顾问明确告知无法单独买毛坯房,徐辉只能咬牙签下合同。“购房合同里未提到*绑捆**车位,而是另外签了一份协议。”徐辉说,这份协议也不是买停车位的,而是一份“租赁车位”协议,且签完只有开发商持有,业主想要拍照留样都不让。另外,额外交的2万元也是按开发商的要求,存入业主自己的银行卡,成了一笔“保证金”,暂无法取出。按置业顾问的说法,待停车位开始售卖后,这2万元可抵4万元用。
市房管局:
属违规行为
有业主向记者提供当初和置业顾问的微信聊天内容截图,一位林姓置业顾问称“买毛坯房的,要买一个车位”,明确表示从今年2月底开始,毛坯房全部封盘,以后加车位卖。此外,也有业主提供了协议的部分内容,确实写明是“租赁车位”协议,按协议内容,6月30日前交由业主使用。
昨日,记者联系了上述林姓置业顾问,针对*绑捆**销售的问题,他既不否认也没有承认。随后,记者也联系售楼部,工作人员表示会将有关情况上报,再由相关人士回复记者。但截至记者昨晚发稿时,未收到开发商的回应。
马尾区住建局表示,开发商*绑捆**停车位销售系由市房管局查处,目前马尾区还无此权限。福州市房管局有关人士介绍,将商品住房与车位、储藏室等*绑捆**销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迫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均是违规行为,针对业主的反映,福州市房管局将介入调查。
上述相关人士表示,若是查实开发商存在*绑捆**销售,可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公开通报企业不正当经营行为,甚至可以将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由资质许可机关在资质审查中重点审核。
编辑 李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