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交警支队车管所民警在为一名男子办理小轿车转移登记业务时,发现他递交的车辆登记证书异常,随后经过调档核查,竟牵出了一起涉嫌伪造他人身份证件、车辆登记证书等实施诈骗的案件。
10月18号下午,柳州男子陈某驾驶一辆丰田小轿车,带着相关证件,到贵港市交警支队车管所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民警在对车辆和证件材料进行查验比对时,发现陈某递交的车辆登记证书、车主身份证复印件都是伪造的,随即暂扣了小轿车。
贵港市交警支队车管所非机动车业务中队指导员
覃岗
电脑记录他这个车的转移转了几手,包括转入跟原来实际登记不一样,陈某说不认识原车主傅某,所以说我们发现这个问题可能涉及到有诈骗的可能,我们就打电话跟原车主联系。

第二天上午,原车主傅某、陈某先后来到车管所。傅某告诉民警,他是开汽车租赁公司的,这辆丰田车他数月前从广州购置并迁移回贵港的二手车,上个月14号他刚刚将车租了出去。原来,一男子吴某到傅某的汽车租赁公司,协议以每个月5000元的价格签订合同,租下这辆丰田车,先期支付了3000元。起初,傅某能通过车上的定位装置查看小车的情况,不久定位系统在柳州"失联"了。车找不到,吴某也联系不上,直到这两天,他才看到这辆车又定位在贵港。而前来办理转移登记的陈某则表示,是一名自称是傅某的男子来到他在柳州的抵押*款贷**公司,递交了身份证、车辆登记证书、行驶证等材料,办理小轿车抵押借贷业务。
现 场
你跟他有什么纠纷?没有,他是向我借钱,他向我借钱,然后就把这车子押给我了。借多少钱?4万。
借款到期后,陈某发现这个自称是傅某的男子怎么都联系不上,想着有小轿车在,也能挽回经济损失,就带着原来抵押的证件材料,驾车从柳州前往贵港办理车辆转移登记手续。没想到,被交警部门查出材料是伪造的。

贵港市交警支队车管所非机动车业务中队指导员
覃岗
然后我们就把车辆扣留,进一步调查,并通知派出所协助处理。
伪造证件,用租来的车办理抵押借贷,这起案已涉嫌伪造他人身份证件、车辆登记证书等实施诈骗。而根据《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希望广大群众千万不要以身试法。
记者:莫清清 周林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