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东西不能发朋友圈 (有些东西不该出现在朋友圈)

朋友圈卖什么东西犯法,有的东西不能买卖

1、 *草烟**作为特殊商品,必须持有*草烟**专卖许可证才能进行销售,而且必须“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微商们千万不要通过微信等互联网形式销售香烟,这是法律法规严厉禁止的。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微整形产品,主要是一些“肉毒素”“玻尿酸”之类的填充注射剂, 这些物品有些可能属于药品,而且有些可能未取得药品批准文号、进口药品注册证号、医药产品注册证号,属于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应按假药论处。如果销售金额较大,会构成销售假药罪。

3、美瞳产品 属于医疗器械产品,直接接触眼角膜,有较高的风险,必须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在获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后方可开展销售。 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医疗器械的,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经营的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或追究刑事责任,该类案件会以涉嫌非法经营罪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4、微信代购彩票。销售彩票需要取得中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授权,未经批准,擅自利用网络社交平台擅自发行、销售彩票,扰乱市场经济秩序,情节严重,会构成非法经营罪。

5、、耐克、阿迪等名牌在朋友圈里泛滥,名牌代购已经成为一个职业,他们通过微信“朋友圈”作为商业推广平台,销售各种大品牌的衣服、皮包、钱包、皮带等商品。如果是真正的品牌代购倒是可以,但是如果代购的是假品牌,就会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

青岛莱西律师王晓栋是有执业20年丰富经历的律师,欢迎关注我,了解更多与生活有关的法律信息。

山东恒日(莱西)律师事务所于2008年9月28日经山东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现有执业律师10人,实习律师2人,行政辅助人员2人,是莱西地区大型、综合性合伙律师事务所。

山东恒日(莱西)律师事务所商事团队是由青岛莱西市资深商事律师王晓栋律师牵头组建的专业律师团队,团队致力于解决莱西地区的企业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前制定方案预防纠纷的发生,通过专精的业务能力、严谨的工作态度,为客户提供超值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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