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手是花了很多钱保养的,弄伤了你们卖店卖房子都赔不起”
坐标:河南郑州,一大妈在饰品店试戴一个价值1000多元的手镯之后,以疼痛为由拒绝取下,并且要求店家以100元的低价卖给自己。

这天,穿着时尚,带着耳机悠闲逛街的大妈路过一家首饰店,无聊就进店看看,面对柜台内琳琅满目的饰品和店员的热情介绍,大妈觉得这些饰品都很好看,但又拿不定主意,于是叫店员推荐几款合适的。
在店员推荐了几款后,女子一一试戴,都觉得偏大了点,最后大妈看中了一款最贵的,标价1000多元的玉石手镯,并要求店员帮忙给她戴上试试。
店员看到女子的手属于胖乎乎型的,而这款手镯比较小巧,戴上可能会偏紧,于是提醒大妈这款不太合适,试戴过程中可能会不舒服,但是大妈偏偏就看中了这款,坚持要戴上看看效果。无奈之下店员小心翼翼给女子戴上,好在试戴的过程比较顺利。
在手镯上手后,大妈抬起手来左看看右看看,摇摇头说不合适,让店员帮忙取下。
见大妈如此挑剔,店员心里虽有嘟囔,但出于职业操守还是热情的帮大妈将手镯取下,可当店员刚把手镯退到大妈的大拇指根部时,女子就嗷嗷叫着痛,让店员停下。

大妈表示自己的手受伤了
据大妈称,店员在退手镯的时候,把她的手骨头卡伤了,就连血管都非常的胀,并强调,她的手在店员强行试戴的时候就有点淤青,如果再强行摘下来会对自己的手造成二次伤害,这个她接受不了。她的手是经常保养的,花了很多钱,如果弄伤了,就是老板把整个玉器店卖了都赔不起。

老板像大家解释,手镯是可以拿下来的
店员一听大妈这样说,但是就有点被唬住了,赶紧和大妈商量,并提出两个解决方案:
1、这种情况店里以前也发生过,所以店里常备润滑油,而且店长取手镯也很有经验,希望大妈能够配合,忍着点疼,她们会安全的将手镯取下来。
2、如果大妈坚持不取下手镯,店里可以给大妈打个折,便宜点让大妈买下。
但是大妈根本不理店员提出的方案,也不再坚持要取下手镯,而是要求店里为她的手负责,坚称自己的手受伤了,而且她的手的价值比整个店都值钱,说完就自顾自的坐在一旁玩有手机,倒也看不出来她的手受伤了。

看着大妈既不想买,也不想取下手镯,就这样干耗了一个多小时,店员实在没办法,于是联系了老板并汇报情况,同时也报警,希望民警来协调处理此事。
没多久老板和民警都赶到了店里,了解情况后,民警也劝大妈取下手镯,但大妈仍然我行我素,不听警察的建议,并说自己的手是花大价钱保养的,手镯一取,手就疼,会伤到手的,所以不能取。
大妈还说:镯子取不取的下来是首饰店的问题,现在我的问题是手疼,店里坚持要取可以,谁取手镯谁就要对我的手负责,万一出事谁取的手镯谁承担。
众人也对女子这种难看的吃相表示无语,最后在民警的协调下老板也提出一个方案:大家一起去医院,给大妈拍个片子看是否受伤,然后将手镯取下后,再去拍个片子验伤,如果对女子的手腕造成损伤,店里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本来老板提出的方案是合理的,但是大妈依旧拒绝,认为验伤是对大妈的不信任,怀疑她的人品,所以她坚决不同意。但也不配合取下手镯,只谈自己手受伤的问题。
其实事情到这里,但凡有脑子的人都能看出来大妈的意图,嘴上说不讹人,但手却很诚实,一碰就疼,不碰就能玩手机。
老板也明白这大妈就算是当着民警的面也要讹自己,而民警对这类民事纠纷的处理也是和稀泥,调解不出结果。

老板的脾气上来了

老板转身去拿工具想砸了手镯
于是脾气上来的老板提出直接砸了这手镯,自认倒霉,如果大妈的手受伤了,自己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女子拒绝砸手镯

女子拒绝砸手镯
大妈见老板要动真格的,立马傻了,连忙改口道,没必要为这种小事损失一个手镯,自己愿意出100块钱把手镯买下来,现在手镯之所以带不上,可能是在戴的时候导致手肿了,等自己回家拿药水涂涂,消肿就行。

看着店门口聚集越来越多的吃瓜群众,老板不愿意再纠缠这件事影响生意,在民警的协调下,同意了大妈100元买手镯的建议。
最终老板含泪收下100元,大妈高高兴兴带着手镯回家,而民警同志也顺利完成出警任务,一台明摆着讹人的闹剧就这样在吃瓜群众的议论纷纷中落下了帷幕。
作者小结:
本质上,这件事可以说是大妈强买强卖,甚至可以说是在讹诈店家。
大妈虽然没有明目张胆的使用*力暴**或者威胁的手段强迫店家将手镯卖给她,但是最后却利用了自身的人身安全和老板急于恢复店内秩序的心理实现了得到手镯的目的。
在场的老板,民警甚至是围观群众都是能看清大妈目的的,如果要引用法律条文的话,可以参考《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六条,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或者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如果民警没有和稀泥,而是负责任的告知大妈,她的这种行为已经触犯了相关法律,可以对她采取强制措施,最终让她偷鸡不成蚀把米。我相信就算老板不妥协,也能有效很好的解决的这个问题。
事已至此,民警的不作为让大妈的讹诈得逞,让老实做生意的老板吃亏,那么下一次的讹诈会在哪里呢?下一个吃亏的又会是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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