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36年的辽河风景
郭宝藩 王敬文
疏浚辽河工程筹划工作始于1906年。当时靠近辽河入海口的营口,帆船贸易和轮船贸易均相当发达。由于辽河上游冷家口、三岔河之间水深不过二尺,而其支流双台子河以下宽至15丈。辽河水大半流入双台子河,失其旧道,若不及时治理疏浚,辽河水尽由双台子河流入公海,而营口港势必淤塞。加之辽河逐年由上流冲下大量泥沙,使河深逐渐变浅,势必影响营口港出海航道,影响营口正常贸易。
1906年,奉天将军赵尔巽札饬农工商局等设立了浚河公司,同年拟定了两项治理辽河计划:一项是扩大东北三省内陆水运,开拓松辽运河工程;第二项是建设双台子河拦河水坝工程。同年,辽阳商绅金鑫四处劝说辽河沿岸绅商,集资成立“辽河航运保商轮船有限公司”,支持辽河治理工程。金鑫的建议曾得到清政府的批准。同年清政府雇用英国工程师秀斯同营口商会对辽河航道进行全面实地勘测。
1907年7月,营口道台周长龄将实地勘测提出的辽河航道综合治理方案向钦差大臣、东三省新任总督、兼管东三省黔军事务锡良作了报告。锡良在给清廷的奏书中提出三项治理辽河航道工程:①双台子河堵水堤坝工程;②鸭岛护岸工程;③辽河上、下游航道疏浚工程。其中以双台子河堵水堤坝工程为首位。
1908年,东三省总督徐世昌再次饬令营口道台周长龄,选派英人工程师秀斯再次进行勘察。1909年,秀斯重新提出辽河航道综合治理工程方案:①辽河口拦江沙航道疏浚工程;②辽河口航道西水道堵塞工程;③双台子河堵水堤坝工程;④鸭岛护岸工程。
1911年7月,营口道台代表东三省总督召开各国驻营口领事团联席会议,制定了《浚修辽河海口等处工程局章程》,因辛亥革命爆发,辽河治理工程拖延。
1914年7月,民国政府批准浚修辽河工程章程,同年10月在营口成立了辽河工程局,由牛庄海关道尹任督办、山海关税务司任副督办,直接参与并决策修浚辽河事宜,各国驻营口、沈阳领事、营口中外商会代表等人组成辽河工程委员会,决定从1916年5月开工实施。
按浚修辽河工程章程,辽河治理工程分上游工程和下游工程两段:
上游工程。工程项目主要有:①堵塞辽河流入双台子河水道,维持辽河主航道水流量。②疏浚营口至通江子125公里内河航道上的162处淤积浅滩。1920年开始测量由三岔河至唐家窝堡一带,对辽河淤浅地段实施挖泥工程。这段河道长约22公里。经过反复勘测计划由四道河线中选择一处开辟新河道,修筑冷家口河坝,使由双台子河流去的河水归入辽河旧道。
1922年4月,三岔河至唐家窝堡一段开浚淤塞,使流入双台子河水归入辽河,加深流入辽河水位。1925年至1928年间,挖掘由二道桥至夹心子的新开河道,并在二道桥村附近修筑横跨双台子河的6孔分流节制闸和1孔帆船闸。在节制闸左侧修筑保护堤岸等工程。工程于1923年3月正式开工,1927年7月竣工建成。节制闸和帆船闸既可调节水量,又可通行船只。
双台子新开河道工程于1928年7月竣工。节制闸门启用放水,水量大增,新开河内往来帆船甚多,畅通无阻,改变往日河道航行困难的情况。旧航道除洪水期外不再有帆船航行。
至1930年,新开河道挖掘泥沙共67万立方米,河道长约4公里。因开辟新河道及修建闸门,价购土地12694亩。1929至1930年间,主要是维护已竣工的工程。因工程费用超支,上游工程再未继续进行。
下游工程,主要有三项:
1、鸭岛护岸。营口港对岸的辽河迂回形成的鸭岛颈部陆地,每年被水流冲蚀,使最窄部份逐年减少。中间又有窄细的水沟将鸭岛颈切断,如不及时防护,辽河将切断鸭岛,水流直冲港区和城镇,造成港口、城镇俱毁。1916年修建鸭岛护岸,阻塞鸭岛颈部水道,免去辽河水流冲断鸭岛的隐患。1926年以后,又在鸭岛冲蚀严重的弯曲部位修建了24座丁字坝,有效地防止了鸭岛陆岸的冲蚀。
2、东、西导流堤。在辽河出海口连接辽东湾的拦江沙区段,沿辽河航道东侧(东水道)建一条束水长堤,利用该堤导束水流,冲刷辽河口拦江沙航道浅滩,增加航道水深。东导流堤于1916年5月开始施工,至1921年建筑导流堤长6069米,1926年堤长延伸到11444米,1931年堤长达12920米。
西导流堤是堵塞西水道,防止主航道水量向西分流的堵水堤坝工程。于1916年5月开始施工,同年8月竣工,修建堤坝2670米。1918年因总工程师秀斯病故而停建,1922年继续施工,至1931年西导流堤延伸到3000米。
修筑东、西导流堤后,拦江沙浅滩航道水深逐年增加。1917年辽河口通过船只的航道,中浮标处的水深仅1.5—1.8米,宽约210米,是年吃水5.5米的轮船进口仅有7只。1928年中浮标处行船航道深度增至2.82米,实际深至3米,宽有760米。1927年吃水逾6.4米的轮船已能行驶进口,至1929年间吃水逾6.7米的轮船经过拦江沙处已无阻碍。
3、购用挖泥船,疏浚河道。1929年,辽河工程局从爪哇购买一艘吸场式挖泥船。1930年用这艘挖泥船在拦江沙航道进行挖泥疏浚。当年共挖泥20万立方米。9月实测,拦江沙处的水深在潮退时将达到3.65米。
治理辽河工程费用。1908年,奉锦山海关兵备道兼山海关监督周长龄以航行于辽河的牛槽船税捐作抵押,从大清银行筹借一笔工程费用。双台子河筑坝工程开工后,由于工程费用不足,模仿天津白河改修工程筹款办法,拟将对国内外进出口船舶及货物征收附加税作为工程费用。1909年8月,周长龄道台向有关各国领事征讯意见,领事团赞同承担部分工程费用。经多次磋商,于1911年签订了关于修浚辽河临时协定,由于发生辛亥革命,修浚辽河的事暂时搁下。
当时因辽河航道淤塞严重,势将影响营口港进出口贸易,驻营口英国领事极力主张修浚辽河工程早日动工,并引起领事团的关注。1913年6月再次提出此问题,1914年3月同领事团达成浚修辽河工程协议,同年7月经大总统袁世凯批准,由山海关和山海常关开征出入口货物和出入港船舶附加税,支付修浚工程费用。
截至1930年底,山海关共征收辽河附加税关平银146.5万两;山海常关共征收附加税关平银17.5万两,为辽河修浚工程提供了费用。但是,修浚工程费用仍不敷使用。经中国政府核定,由山海关关税项下借拨税款关平银186.4万两,分三期借拨:1920年借拨关平银157万两,1922年借拨关平银9.5万两,1923年借拨20万两,实际共借拨186.5万两。1931年山海关向总税务司呈交了征收辽河附加税的报告。
1932年,日伪统治当局接管山海关之后,辽河附加税由日伪中央银行接收。辽河工程局所欠海关借拨税款,工程局董事会不能归还。为保留索还借款权利,山海关税务司采取三点办法:一是由山海关税务司通告各理事,声明暂时退出董事会;二是由山海关税务司代表中国政府向董事会全体成员正式要求归还所欠关税,声明董事会尚负有中国银行及东三省官银号的债务;三是山海关税务司提议召*会集**议,决定辽河工程局人员应否按合同给资遣散,工程余款及账册、档案应移交何人接收。
1933年12月12日,日伪统治当局在有伪海关监督马仲援、伪营口税关长松原梅太郎、日本领事太田、英国代表巴内斯和挪威名誉领事等参加的会议上,宣布辽河工程局解散,接管该局一切资产及债权、债务;减半征收辽河附加税,充当河港经费。于是,疏浚辽河工程便告停止。
(作者单位:营口海关)
来源 营口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