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账会计账务处理 (乡镇财政所会计做账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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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会计怎么做账,乡镇财政所会计做账流程

村账乡(镇)代理会计核算基础

  一、会计科目的设置和使用

  (一)会计科目

  会计科目是会计帐户的名称,村合作经济组织按照财政部2004年9月30日印发《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设置会计科目,共33个。在会计工作实践中,我们必须结合村级业务核算的工作实际,严格按照规定,准确使用会计科目,设置会计账户,不能违反规定,增设会计科目;也不得图简单省事,减少或变更会计科目,以维护会计制度的统一性,严肃性和权威性,但可以根据会计核算和财务公开的要求,设置明细科目,鉴于农村税费改革后,取消了乡村两级的“三提五统”和农业税及农业税附加,本制度的“农业税税附加返还收入”科目不再使用。

  (二)新旧会计科目对照表

  原会计科目     新会计科目

  一、资产类     一、资产类

    现金       现金

    银行存款     银行存款

    短期投资     短期投资

    应收款      应收款

    内部往来     内部往来

    库存物资     库存物资

    产成品       ——

——    牲畜(禽)资产

——      林木资产

    长期投资     长期投资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

    累计折旧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清理   固定资产清理

    在建工程     在建工程

    其他资产     ——

  二、负债类      二、负债类

    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

    应付款       应付款

——        应付工资

    应付福利费     应付福利费

 长期借款及应付款  长期借款及应付款

——      一事一议资金

 三、所有者权益类 三、所有者权益类

    资本        资本

    公积金       公积公益金

    公益金       ——

    本年收益     本年收益

    收益分配      收益分配

  四、成本类 四、成本类

——    生产(劳务)成本

  五、损益类       五、损益类

    经营收入      经营收入

    经营支出      经营支出

  发包及上交收入  发包及上交收入

    提留统筹收入     ——

农业税附加返还收入(停止使用)

——        补助收入

    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

    其他支出      其他支出

    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

    投资收益      投资收益

  (三)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101 现金

  一、本科目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库存现金。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收支管理,超过库存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及时交存银行,并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核算现金的各项收支业务。

  三、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入现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

102 银行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存入银行、信用社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支付结算办法,正确进行银行存款收支业务的结算,并按照本制度规定核算银行存款的各项收支业务。

  三、村集体经济组织将款项存入银行、信用社或其他金融机构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应按银行、信用社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名称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五、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实际存在银行、信用社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

111 短期投资

  一、本科目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购入的各种能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一年(含一年)的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等投资。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购入各种有价证券等进行短期投资时,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出售或到期收回有价证券等短期投资时,按实际收回的价款,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按原帐面价值,贷记本科目,实际收回价款与原帐面价值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短期投资的种类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四、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实际持有的对外短期投资的成本。

112 应收款

  一、本科目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外单位和外部个人发生的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发生应收及暂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收入”、“现金”、“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收回款项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按规定程序批准核销时,借记“其他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应按应收款的不同单位和个人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五、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收而未收回和暂付的款项。

113 内部往来

  一、本科目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所属单位和农户的经济往来业务。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所属单位和农户发生应收款项和偿还应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回应收款项发生应付款项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村集体经济组织因所属单位和农户承包集体耕地、林地、果园、鱼塘等而发生的应收承包金或村(组)办企业的应收利润等,年终按经过批准的方案结算出本期所属单位和农户应交未交的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发包及上交收入”科目;实际收到款项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村集体经济组织因筹集一事一议资金与农户发生的应收款项,在筹资方案经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通过时,按照筹资方案规定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一事一议资金”科目;收到款项时,借记“现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本科目应按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单位和农户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六、本科目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数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单位和农户欠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款项总额;期末贷方余额合计数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欠所属单位和农户的款项总额。各明细科目年末借方余额合计数应在资产负债表的“应收款项”项目内反映,年末贷方余额合计数应在资产负债表的“应付款项”项目内反映。

121 库存物资

  一、本科目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库存的各种原材料、农用材料、农产品、工业产成品等物资。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在购买或其他单位及个人投资投入的原材料、农用材料等物资验收入库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应付款”、“资本”等科目。会计期末,对已收到发票帐单但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的购入物资,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款”科目。

  三、村集体经济组织生产的农产品收获入库或工业产成品完工入库时,按照其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生产(劳务)成本”科目。

  四、库存物资领用时,借记“生产(劳务)成本”、“应付福利费”、“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库存物资销售时,按实现的销售收入,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经营收入”科目;按照销售物资的实际成本,借记“经营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六、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库存物资应定期盘点清查,发现物资盘盈时,经审批批准后,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出现盘亏和毁损时,经审核批准后,按照应由责任人或保险公司赔偿的金额,借记“应收款 ”、“内部往来”等科目,将扣除过失人或保险公司应赔偿金额后的净损失,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七、本科目应按库存物资的品名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八、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库存物资的实际成本。

131 牲畜(禽)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购入或培育的牲畜(禽)的成本。本科目设置“幼畜及育肥畜”和“产役畜”两个二级科目。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购入幼畜及育肥畜时,按购买价及相关税费,借记本科目(幼畜及育肥畜),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发生的饲养费用,借记本科目(幼畜及育肥畜),贷记“应付工资”、“库存物资”等科目。

  三、幼畜成龄转作产役畜时,按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产役畜),贷记本科目(幼畜及育肥畜)。

  四、产役畜的饲养费用不再记入本科目,借记“经营支出”科目,贷记“应付工资”、“库存物资”等科目。

  五、产役畜的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部分应在其正常生产周期内,按照直线法分期摊销,借记“经营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产役畜)。

  六、幼畜及育肥畜和产役畜对外销售时,按照实现的销售收入,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经营收入”科目;同时,按照销售牲畜的实际成本,借记“经营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七、以幼畜及育肥畜和产役畜对外投资时,按照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借记“长期投资”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合同或协议确定的价值与牲畜资产帐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公积公益金”科目。

  八、牲畜死亡毁损时,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按照过失人及保险公司应赔偿的金额,借记“应收款”、“内部往来”等科目,如发生净损失,则按照扣除过失人和保险公司应赔偿金额后的净损失,借记“其他支出”科目,按照牲畜资产的帐面价值,贷记本科目;如产生净收益,则按照牲畜资产的帐面价值,贷记本科目,同时按照过失人及保险公司应赔偿金额超过牲畜资产帐面价值的金额,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九、本科目应按牲畜(禽)的种类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十、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幼畜及育肥畜和产役畜的帐面余额。

132 林木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购入或营造的林木的成本。本科目设置“经济林木”和“非经济林木”两个二级科目。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购入经济林木时,按购买价及相关税费,借记本科目(经济林木),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或营造的经济林木投产前发生的培植费用,借记本科目(经济林木),贷记“应付工资”、“库存物资”等科目。

  三、经济林木投产后发生的管护费用,不再记入本科目,借记“经营支出”科目,贷记“应付工资”、“库存物资”等科目。

  四、经济林木投产后,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部分应在其正常生产周期内,按照直线法摊销,借记“经营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经济林木)。

  五、村集体经济组织购入非经济林木时,按购买价及相关税费,借记本科目(非经济林木),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或营造的非经济林木在郁闭前发生的培植费用,借记本科目(非经济林木),贷记“应付工资”、“库存物资”等科目。

  六、非经济林木郁闭后发生的管护费用,不再记入本科目,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应付工资”、“库存物资”等科目。

  七、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林木采伐出售时,按照实现的销售收入,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经营收入”科目;同时,按照出售林木的实际成本,借记“经营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八、以林木对外投资时,按照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借记“长期投资”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合同或协议确定的价值与林木资产帐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公积公益金”科目。

  九、林木死亡毁损时,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按照过失人及保险公司应赔偿的金额,借记“应收款”、“内部往来”等科目,如发生净损失,则按照扣除过失人和保险公司应赔偿金额后的净损失,借记“其他支出”科目,按照林木资产的帐面价值,贷记本科目,如产生净收益,则按照林木资产的帐面价值,贷记本科目,同时按照过失人及保险公司应赔偿金额超过林木资产帐面价值的金额,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十、本科目应按林木的种类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十一、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购入或营造林木的帐面余额。

141 长期投资

  一、本科目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准备在一年内(不含一年)变现的投资,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举办企业等投资。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以现金或实物资产(含牲畜和林木)等方式进行长期投资时,按照实际支出的价款或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实物资产价值与原帐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公积公益金”科目。

  三、收回投资时,按实际收回的价款或价值,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按投资的帐面价值,贷记本科目,实际收回价款或价值与原帐面价值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四、被投资单位宣告分配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借记“应收款”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实际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收款”科目。

  五、投资发生损失时,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按照应由责任人和保险公司赔偿的金额,借记“应收款”、“内部往来”等科目,按照扣除由责任人和保险公司赔偿金额后的净损失,借记“投资收益”科目,按照发生损失的投资的帐面金额,贷记本科目。

  六、本科目应按长期投资的种类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七、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外长期投资的实际成本。

151 固定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固定资产的原值。

  二、购入不需安装的固定资产,按原价加采购费、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和相关税金等,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购入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先记入“在建工程”科目,安装完毕交付使用时,按照其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四、自行建造完成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按照其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

  五、收到捐赠的全新固定资产,按照所附发票所列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借记本科目,贷记“公积公益金”科目;收到捐赠的旧固定资产,按照经过批准的评估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公积公益金”科目。

  六、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照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借记本科目,按照经过批准的投资者所拥有的资本金额,贷记“资本”科目,按照两者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公积公益金”科目。

  七、对外投资投出固定资产时,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借记“长期投资”等科目,按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固定资产原价,贷记本科目,评估价或协议价与固定资产帐面净值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公积公益金”科目。

  八、固定资产出售、报废或毁损等时,按固定资产帐面净值,借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按照应由责任人或保险公司赔偿的金额,借记“应收款”、“内部往来”等科目,按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固定资产原价,贷记本科目。

  九、本科目应按固定资产的类别或名称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十、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固定资产的原始价值。

152 累计折旧

  一、本科目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固定资产计提的累计折旧。

  二、生产经营用的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借记“生产(劳务)成本”科目,贷记本科目;管理用的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用于公益性用途的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提取的固定资产折旧累计数。

153 固定资产清理

  一、本科目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出售、报废和毁损等原因转入清理的固定资产净值及其在清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和清理收入。

  二、出售、报废和毁损的固定资产转入清理时,按固定资产帐面净值,借记本科目,按照应由责任人和保险公司赔偿的金额,借记“应收款”、“内部往来”等科目,按已提折旧,借记“累计折旧”科目,按固定资产原价,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三、按照发生的清理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按照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和残值收入,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清理完毕后发生的净收益,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清理完毕后发生的净损失,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本科目应按被清理的固定资产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六、本科目的期末余额,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转入清理但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净值,以及固定资产清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和变价收入等各项金额的差额。

154 在建工程

  一、本科目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工程建设、设备安装、农业基本建设设施大修理等发生的实际支出。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发生购买待安装设备的原价及运输、保险、采购费用,为建筑和安装固定资产及兴建农业基本建设设施购买专用物资及支付各项工程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应付款”、“

库存物资”等科目。

  三、购建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劳务投入,凡属于一事一议筹劳且不需支付劳务报酬的,按当地劳务价格标准作价,借记本科目,贷记“公积公益金”科目;支付劳务报酬的,按实际支付的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工资”、“内部往来”等科目;收到以劳务形式投资时,按当地劳务价格标准作价,借记本科目,贷记“资本”科目。

  四、购建和安装完成并交付使用固定资产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工程完成未形成固定资产时,借记“经营支出”、“其他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六、本科目应按工程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七、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尚未完工或虽已完工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项目实际支出。

201 短期借款

  一、本科目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从银行、信用社和有关单位、个人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各种借款。村集体经济组织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借款在“长期借款及应付款”科目核算。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借入各种短期借款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归还借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科目。

  短期借款利息应按期计提,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借款单位或个人名称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四、本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尚未归还的短期借款的本金。

202 应付款

  一、本科目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外单位和外部个人发生的偿还期在一年以下(含一年)的各种应付及暂收款项等。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发生以上应付及暂收款项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库存物资”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偿付应付及暂收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发生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四、本科目应按应付款的不同单位和个人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五、本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应付而未付及暂收的款项。

211 应付工资

  一、本科目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应付给其管理人员及固定员工的报酬总额。上述人员的各种工资、奖金、津贴、福利补助等,不论是否在当月支付,都应通过本科目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应付给临时员工的报酬,不通过本科目核算,在“应付款”或“内部往来”科目中核算。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经过批准的金额提取工资时,根据人员岗位,分别借记“管理费用”、“生产(劳务)成本”、“牲畜(禽)资产”、“林木资产”、“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按规定程序批准后,实际发放工资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等科目。

  四、本科目应设置“应付工资明细帐”,按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类别及应付工资的组成内容进行明细核算。

  五、本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已提取但尚未支付的工资额。

212 应付福利费

  一、本科目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从收益中提取,用于集体福利、文教、卫生等福利费(不包括兴建集体福利等公益设施支出),包括照顾烈军属、五保户、困难户的支出,计划生育支出,农民因公伤亡的医药费、生活补助及抚恤金等。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经批准的方案,从收益中提取福利费时,借记“收益分配”科目,贷记本科目;发生上述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支出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四、本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已提取但尚未使用的福利费金额。如为借方余额,反映本年福利费超支数;按规定程序批准后,应按规定转入“公积公益金”科目的借方,未经批准的超支数额,仍保留在本科目借方。

221 长期借款及应付款

  一、本科目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从银行、信用社和有关单位、个人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借款及偿还期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应付款项。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发生长期借款及应付款项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库存物资”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归还和偿付长期借款及应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科目。发生长期借款的利息支出,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发生确实无法偿还的长期借款及应付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四、本科目应按借款及应付款单位和个人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五、本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尚未偿还的长期借款及各种应付款项。

231 一事一议资金

一、本科目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生产、公益事业,按一事一议的形式筹集专项资金。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应于一事一议筹资方案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通过时,借记“内部往来”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到农户交来的一事一议专项筹资时,借记“现金”等科目,贷记“内部往来”科目。

  三、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一事一议资金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的,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公积公益金”科目。

  四、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一事一议资金购入需要安装或建造固定资产的,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固定资产完工后,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公积公益金”科目。

  五、村集体经济组织对于使用一事一议资金而没有形成固定资产的项目,在项目支出发生时,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项目完成后按使用一事一议资金金额,借记“管理费用”、“其他支出”等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公积公益金”科目。

  六、本科目应按所议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同时,必须另设备查帐簿对一事一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情况进行登记。

  七、本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用于一事一议专项工程建设的资金;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一事一议专项工程建设的超支数。

301 资 本

  一、本科目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实际收到投入的资本。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以固定资产作为投资时,按照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到以劳务形式投资时,按当地劳务价格,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到以其他形式投资时,借记“银行存款”、“库存物资”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将公积公益金转增资本时,借记“公积公益金”科目,贷记本科目。按照协议规定投资者收回投资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固定资产”等有关科目。

  三、原生产队积累折股股金及农业合作化时期社员入社的股份基金,也在本科目中核算。

  四、本科目应按投资的单位和个人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五、本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有的资本数额。

311 公积公益金

一、本科目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从收益中提出的和其他来源取得的公积公益金。

  二、从收益中提取公积公益金时,借记“收益分配”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到应计入公积公益金的征用土地补偿费及拍卖荒山、荒地、荒水、荒滩等使用权款,或者收到由其他来源取得的公积公益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到捐赠的资产时,借记“银行存款”、“库存物资”、“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按国家有关规定,并按规定程序批准后,公积公益金转增资本、弥补福利费不足或弥补亏损时,借记本科目,贷记“资本”、“应付福利费”或“收益分配”科目。

  四、本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公积公益金数额。

321 本年收益

  一、本科目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本年度实现的收益。

  二、会计期末结转经营收益时,应将“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 “补助收入”、“其他收入”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的贷方,借记“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补助收入”、“其他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将“经营支出”、“其他支出”、“管理费用”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的借方,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支出”、“其他支出”、“管理费用”科目。“投资收益”科目的净收益转入本科目,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本科目;如为投资净损失,借记本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三、年度终了,应将本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结出的本年实现的收益,转入“收益分配”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收益分配—未分配收益”科目;如为净亏损,作相反会计分录,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322 收益分配

  一、本科目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当年收益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和历年分配后的结存余额。本科目设置“各项分配”和“未分配收益”两个二级科目。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用公积公益金弥补亏损时,借记“公积公益金”科目,贷记本科目(未分配收益)。

  三、按规定提取公积公益金,提取应付福利费,外来投资分利,进行农户分配等时,借记本科目(各项分配),贷记“公积公益金”、“应付福利费”、“应付款”、“内部往来”等科目。

  四、年终,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将全年实现的收益总额,自“本年收益”科目转入本科目,借记“本年收益”科目,贷记本科目(未分配收益),如为净亏损,作相反会计分录。同时,将本科目下的“各项分配”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未分配收益”明细科目,借记本科目(本分配收益),贷记本科目(各项分配)。年度终了,本科目的“各项分配”明细科目应无余额,“未分配收益”明细科目的贷方余额表示未分配的收益,借方余额表示未弥补的亏损。

  五、年终结帐后,如发现以前年度收益计算不准确,或有未反映的会计业务,需要调整增加或减少本年收益的,也在本科目(未分配收益)核算。调整增加本年收益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未分配收益);调整减少本年收益时,借记本科目(未分配收益),贷记有关科目。

  六、本科目应按收益的来源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七、本科目的余额为历年积存的未分配收益(或未弥补亏损)。

401 生产(劳务)成本

  一、本科目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直接组织生产或对外提供劳务等活动所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和劳务成本。

  二、发生的各项生产费用和劳务成本,应按成本核算对象归集,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库存物资”、“内部往来”、“应付款”等科目。

  三、会计期间终了,对已生产完成并验收入库的工业产成品和农产品,借记“库存物资”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对外提供劳务实现销售时,借记“经营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本科目应按生产费用和劳务成本的种类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六、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尚未完成的产品及尚未结转的劳务成本。

501 经营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当年发生的各项经营收入。

  二、经营收入发生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经营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四、年终,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收益”科目的贷方,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02 经营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因销售商品、农产品、对外提供劳务等活动而发生的实际支出。

  二、经营支出发生时,村集体经济组织借记本科目,贷记“库存物资”、“生产(劳务)成本”、“应付工资”、“内部往来”、“应付款”、“牲畜(禽)资产”、“林木资产”等科目。

  三、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和个别计价法等方法,确定本期销售的商品、农产品等的实际成本。方法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更。

  四、本科目应按经营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五、年终,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收益”科目的借方,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11 发包及上交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农户和其他单位承包集体耕地、林地、果园、鱼塘等上交的承包金及村(组)办企业上交的利润等。本科目设置“承包金”和“企业上交利润”两个二级科目。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上交的承包金或利润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年终,集体经济组织结算本年应收未收的承包金和利润时,借记“内部往来”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以前年度应收未收的承包金和利润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内部往来”或“应收款”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四、年终,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收益”科目的贷方,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21 农业税附加返还收入(停止使用)

522 补助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的财政等有关部门的补助资金。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补助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补助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四、年终,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收益”科目的贷方,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31 其他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除“经营收入”、“发包及上交收入”、和“补助收入”以外的其他收入。如罚款收入、存款利息收入、固定资产及库存物资的盘盈收入等。

  二、发生其他收入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年终,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收益”科目的贷方,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41 管理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活动发生的各项支出,如管理人员的工资、办公费、差旅费、管理用固定资产的折旧和维修费用等。

  二、发生上述各项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工资”、“现金”、“银行存款”、“累计折旧”等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四、年终,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收益”科目的借方,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51 其他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与经营管理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其他支出。如公益性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利息支出、农业资产的死亡毁损支出、固定资产及库存物资的盘亏、损失、防汛抢险支出、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损失、罚没支出等。

  二、发生其他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现金”、“银行存款”、“库存物资”、“应付款”等科目。

  三、年终,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收益”科目的借方,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61 投资收益

  一、本科目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或发生的损失。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投资收益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转让、收回投资或出售有价证券时,按实际取得的价款,借记“现金”、“银行存款”及有关资产科目,按实际取得价款和原帐面价值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投资种类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四、年终,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收益”科目的贷方;如为净损失,转入“本年收益”科目的借方,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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