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租代购诈骗案最新 (以租代购汽车诈骗案)

生活晨报全媒体记者 王文兴 太原报道 太原市公安局杏花岭分局大东关派出所破获了全省首例“以租代购”诈骗案。近日,办案民警向生活晨报记者介绍了案件侦破始末。

以租代购诈骗案,以租代购的车诈骗案

大东关派出所 资料图

“汽车被骗走了”

“我们公司的一辆汽车被人骗走了……”6月19日,一家汽车租赁公司向大东关派出所报警。

汽车租赁公司负责人讲,今年5月10日,两名二三十岁的男子来到公司,说要通过以租代购的方式买车。经过挑选,两名男子选定了一辆大众宝来汽车。当时,双方约定首付1.8万元,每月支付3000余元租金,3年租期满后车辆过户到租车人名下。在审核了租车人的相关证件后,租赁公司与其中一名姓万的男子签订了合同。随后,另一名男子付了钱,将汽车开走。当晚,车辆GPS定位显示,汽车被开到了河南省。“不会遇到*子骗**吧?”谨慎起见,租赁公司立即与位于河南的总公司联系。找到汽车后,驾驶人说是到河南自驾游,因车辆未到还款期,租赁公司只能放行。

然而,一个月后的第一期还款日,租车人迟迟未依约付款。几天过后,车上的六七个GPS全部被卸掉了,车辆定位失控。在此期间,租赁公司多次给万某打电话,要不就是无人接听,偶尔接一下电话也总是以没钱为由推托,并称车辆被朋友开走了,拒不到公司说明情况。

“我也是受害者”

一开始,民警感觉这是一起经济纠纷,但进一步询问发现疑点重重。租赁公司负责人告诉民警,他们曾明确告知租车人,车辆不能抵押、不能买卖、只能自己使用。结合车辆消失、车载GPS被卸载等情形,民警敏锐地意识到这可能是有预谋的诈骗。随即,大东关派出所安排具有丰富刑侦经验的副所长原利斌负责调查。

据租赁公司提供的合同,民警查询发现,租车人万某除了姓名、联系电话外,其他诸如紧急联系人身份等全是伪造的。于是,民警决定以万某为突破口,全力展开侦查。“我也是一名受害者,朋友把我坑了。”警方调查期间,租赁公司再次与万某取得联系,他这样辩称。“那就一起去报案,配合公安机关调查,维护自己权益。”在租赁公司的“建议”下,万某来到太原,“胸有成竹”地走进大东关派出所报案。“我只是用我的身份,帮朋友租了一辆车。”面对民警,万某显得很无辜。“你的朋友叫什么?联系电话多少?”面对民警的询问,万某支支吾吾,无法提供“朋友”的相关信息。“既然知道不能抵押、不能买卖、只能自己使用,为什么还把汽车交给陌生人?”“合同上大部分信息都是假的,你不清楚吗?”“作为租车人,你不按合同履约……”一个又一个问题,彻底击溃了万某的心理防线。

“好处费没拿到”

20多岁的万某是运城市人,无业,平时花钱大手大脚。万某用尽了所有借钱渠道,还导致信用不良。

今年5月,万某想*款贷**,可因征信问题,无法通过正规渠道借到钱。此时,一个朋友说认识放贷的人,能帮他解决*款贷**难题。听闻这个好消息,万某赶紧与一名姓黄的放贷人联系。“才几千元,干脆不用贷了,我给你介绍个活儿,挣点外快。”黄某告诉万某,只要他去汽车租赁公司租出来一辆车,就给5000元好处费。同时,黄某明确表示,租车首付款由他垫付,等汽车卖掉后就立即给万某好处费。“当时一听,感觉是违法的。”万某说,但自己急需用钱,便答应了。随后,黄某带着万某从运城来到太原一家汽车租赁公司,通过以租代购的方式,以万某的名义租了辆宝来汽车。

离开租赁公司后,黄某让万某签了一份转押协议,随即驾车离开。而万某则独自返回运城,等着对方卖车后给自己好处费。万某没等来好处费,却等来了冰冷的*铐手**。

新型诈骗手段

以租代购,是融资租赁业的一种形式,汽车租赁公司的客户以长租方式,逐月支付租金,待租赁期满后,公司将车辆所有权过户给客户。“以租代购诈骗是一种新型诈骗手段。这次破获的案件是全省首例。”民警介绍,犯罪分子设套套住征信不良且想*款贷**的人做“炮灰”,让他们出面租车。车子到手后,犯罪分子就会将GPS定位设备拆除,然后通过*市黑**将车卖掉。

根据万某的交代,警方很快锁定给他提供放贷人信息的“朋友”身份,为运城人张某。进一步侦查,民警发现张某还有上线曹某,最后才是放贷人黄某。7月10日,民警赶到运城,先后将张某、曹某和黄某抓获归案。

经查,万某是这个团伙中的“炮灰”,而20多岁的张某、曹某是团伙中的“中介”,负责发布消息和介绍“客户”,赚取几千元好处费。据黄某供述,租来的宝来车已销赃,但他仅拿到1万元第一笔款,就不小心把对方联系方式删除了,随后便落入法网。

民警介绍,犯罪团伙之所以能行骗得手,很大程度上是利用了以租代购业务中的漏洞。一般情况下,汽车租出去后,租赁公司按月收取租金,未到期就不会查询车辆的情况,这就给犯罪分子作案留下了时间差。利用这个时间差,犯罪分子把车辆卖掉。

对此,民警提醒汽车租赁公司,要经常跟踪维护出租车辆。同时,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尽量让租车人提供第三方担保,以便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对于广大市民尤其是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更需提高防范意识,不要为了方便*款贷**或是获取蝇头小利而落入不法分子的圈套。

目前,万某已被执行逮捕,黄某、曹某、张某已被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深挖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