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防风险、除隐患、降发案、保平安”专项行动,把为民服务的初心转化为侦办案件的动力,充分发挥敢担当、勇作为、善战斗的工作作风,我支队不断攻坚克难,砥砺奋进。近日,格尔木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经过周密安排部署,缜密侦查,利剑出击,成功破获一起合同诈骗案。

2021年3月29日王某某来我支队报警,称“2020年10月27日,王某某在周姓男子的介绍下与李某某签订《工程机械租凭合同》,合同约定王某某将品牌为中联重科(型号:ZE360E)的挖机以每月租金4.1万元租凭给李某某,工作地点为青海省共和县。签订完合同后李某某以给挖机买保险为由,于2020年10月29日将该挖机从格尔木滨河路与南海路 交汇处停车场内拖走,李某某至今未向王某某支付租赁费,且未偿还租凭的挖机,人已失联,现王某某怀疑挖机被李某某转卖,特来公安机关报案。”

接到报警后,我支队立即立案侦查,联合市局网安支队、大数据中心等相关部门利用先进手段对案件开展分析研判,成功将犯罪嫌疑人藏身之处锁定在山东曹县,之后支队侦查员立即前往山东曹县展开对嫌疑人的抓捕行动。通过当地派出所配合,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和安某某的居住地址锁定,后立即展开抓捕,于2月24日将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抓获,2月28日成功将另一犯罪嫌疑人安某某抓获。同时派出侦查员前往山西省临汾市将价值近50余万元的涉案物品挖掘机追回,为受害人最大限度内挽回损失。
经核查,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由于生意失败,陷入债务纠纷,无固定收入来源,于是联合安某某和周某,通过租凭挖机转卖给第三方来牟利(期间以购买保险的手段成功骗取了挖掘机合格证)。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和安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涉案物品已被追回,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此次案件侦办过程中,我支队在局*党**委的领导和部署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最大限度将侦查破案成效惠及民生,将破案的句号划在追赃挽损之后,不断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