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开始
不少新政策都开始实行
其中一个就是严打朋友圈里的“微商”


详细内容可以回顾一下之前的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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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正式出手!朋友圈里的代购和微商要“黄”了?

但国家并不是一味地打击所有微商
只是让大家“持证上岗”
宁海一店主就在昨天拿到了
电子商务经营营业执照

当天上午,宁海县鹰飞户外用品店店主胡女士从宁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深甽所工作人员手中接过了一张营业执照,这是《电子商务法》实施后宁波市核发的首张电子商务经营营业执照。
像胡女士这样的网店店主
也有了一个专有的称谓——电子商务经营者

电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于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上的代购、微信朋友圈里的微商、在直播平台中卖东西的博主等都属于电子商务经营者。
电商法的出台
对电子商务经营者是否需办理市场主体登记
给出了明确的答案

电商法明确将微商、代购等这些新形式的网络交易行为纳入监管,为净化网络市场、保障消费者权益等提供法律依据。需要注意的是,个体户办理电子商务营业执照不需要再提交房地产产权证明、租赁合同等住所证明材料,仅需提供《个体工商户开业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和网络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就可办理登记注册。
电商法的出台
让大家买得更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