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的诈骗手段和方式层出不穷,关于这方面的新闻媒体多次报道过,但仍旧还是有人会上当。这不就在前几天,呼和浩特市的史先生称他的朋友王某给他介绍了一个所谓的“女朋友”,结果这“女朋友”从始至终没露过面不说,史先生还被骗了一笔钱,这是什么情况?

今年的5月份,史先生通过朋友认识了王某,期间王某总是开着奔驰带史某等人出入饭店、KTV等场所,这一来二去两个人关系越走越近,王某声称要给史某介绍个对象。

受害人 史先生
吃过两次饭,没加微信,6月20他加的我微信,加微信没几天他发现我没有女朋友,然后他利用这个说给我介绍女朋友,就给我推了一个微信。

王某推荐的这个女子微信名叫“安娜”,史某见“安娜”头像很漂亮,与其相谈甚欢,就在这个时候王某以周转资金为由向史某借钱,史某很爽快答应了,在此期间“安娜”也两次向史某拿了钱。之后史某想约“安娜”出来见面,却被以各种理由拒绝,史某便与“安娜”进行视频通话,但是对方都以不方便接听为由推脱,史先生又几次拨打“安娜”的电话都是无法接通。最后就连王某也联系不上了,史某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随即报了警。

呼市公安局回民区分局刑警四中队 贾菲
他自己注册了一个微信,从网上*载下**的图片,假冒虚构了一个女性身份。

而这个微信名叫“安娜”的其实就是嫌疑人王某本人假扮的那个“女朋友”,他一边假借这个身份骗钱,一边又以真实身份和史某借钱。

呼市公安局回民区分局刑警四中队 贾菲
(第一次)以他本人名义借的,借了5000元。

这5000元嫌疑人王某很快充当有钱人请史某等人吃喝玩乐消费完了,他便假借女朋友“安娜”家里有事和史某拿钱。

呼市公安局回民区分局刑警四中队 贾菲
第二次是以他妹妹出了车祸,需要赔给别人钱,然后受害者给对方转账转了3000块钱。(第三次)还是以车祸说3000块钱不够,还得要5000元,然后又给转了5000元。
史某分三次将13000元转过去以后,才发现了支付的二维码有问题。

受害人 史先生
有两笔都是转给小金人汽车租赁公司,我开始怀疑。

两笔转账都给同一个公司,已经让史先生产生了怀疑,而这个时候,自己女朋友安娜发来的一段语音则让他目瞪口呆。

受害人 史先生
他用女性头像的假微信给我发了33秒语音,全是他的声音,我当时就蒙了。

原来嫌疑人王某一部手机两个微信号,这段语音就是他不小心用微信名“安娜”这个号发出去的。自此嫌疑人王某自导自演的把戏终究把自己演进去了。警方根据这些线索最终将嫌疑人王某一举抓获。

呼市公安局回民区分局刑警四中队中队长 范龙
7月18日,在回民区某饭店将嫌疑人抓捕归案。

受害人 史先生
速度挺快的,蛮快的,整材料,立案,抓人,前后不到一个星期,感谢协助抓人的派出所民警。

嫌疑人王某归案后交代其实他家庭很一般,根本不是什么有钱人,就连他开的奔驰也是租来的。

呼市公安局回民区分局刑警四中队中队长 范龙
经审讯王某交代其为了获取受害人史某信任,从租赁公司租用了高档轿车,向史某编造各种理由借款。

你怎么骗的?给他介绍对象,拿那个微信说有点事儿 急用3000元,(3000打给谁了?)3000打给小金人汽车租赁公司。

呼市公安局回民区分局刑警四中队 贾菲
他自己交代就是为了融入他们的圈子,别人都开的好车,他也想开好车,也想请人吃饭,没钱挣不上钱,他就各种理由骗租金。

这理由听上去也是醉了,只因自己的虚荣心作祟,最后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呼市公安局回民区分局刑警四中队中队长 范龙
犯罪嫌疑人王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我局刑事拘留,羁押于呼市第一看守所,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提醒广大的市民朋友,交友一定要慎重,不要轻信虚虚幻的网络世界,擦亮自己的双眼。

这起事件中嫌疑人王某虚构事实以急需周转等为名骗钱,使受害人史某陷入错误的认识主动交付财物,实际上嫌疑人王某共诈骗的13000元根本无法偿还,主观上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所以王某的行为构成了诈骗罪。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的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结合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治安实际情况,根据相关规定,对于诈骗的具体数额认定有了明确标准:
1、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起点为五千元。
2、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巨大”的起点为五万元。
3、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的起点为五十万元。
按照相关的认定标准,这起案件中王某的涉案资金属于“数额较大”,因此他将有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