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性罪犯登记制度,该何去何从?

上世纪90年代,美国发生了大量性侵儿童的事件,这些罪行令人震惊且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为应对这一情况,各州和联邦政府针对性罪犯制定了严厉的刑罚,尤其是将其个人信息登记在案,此举意味着将性罪犯的姓名和地址公布于众。

然而当下全美各地的批评人士正强烈要求再次审查并修正这些政策,他们认为这一做法是基于错误的假设而出台的,现在看来不仅是在浪费金钱,而且弊大于利。

“这一登记措施和相关政策本质上是完全错误的。没有起到任何预防和威慑的作用,对性侵害的受害者也没有任何益处。”加利福利亚州立大学富尔顿分校犯罪学教授、国家治疗性罪犯问题专家艾丽莎·艾克曼说。

2015年康涅狄格州量刑委员会在该州议会的授意下,开始了一项关于康涅狄格州“性罪犯评定、管理、治疗和量刑系统”的长期调查。

经过2年的跟踪调查,委员会建议修正本州的公开登记措施,即将基于性相关的犯罪实施登记,改为基于性罪犯对其社区构成的威胁大小决定是否登记,这一评定过程将由新成立的性罪犯登记局8位成员执行。若被评定为低威胁者以及中级威胁者,其登记信息将仅向执法人员公开。

此项提议曾被整理编制成一项法案并提交至上届州议会,但最终未能在司法委员会通过。

州参议员、委员会联合主席保罗·道尔认为,这一问题的复杂性和情感特性决定了这项法案更适合在来年的会期中加以讨论。“我们还需从长计议,领导层还未做好在短期内做出决策的准备。”

美国性罪犯登记制度,该何去何从?

同时,非营利性组织“康涅狄格州正义标准”,正努力为性罪犯争取公民权利。他们4月4日提交了一份联邦诉讼,要求*翻推**“禁止性侵犯登记在案人员出现在温莎洛克斯镇绝大多数公共场所”的一项条例。

该镇“儿童安全区域”包括“公园、学校、图书馆、游乐园、娱乐中心、海滨浴场、游泳池、浅水池、体育馆、运动场”,然而以上场所均不属于该镇,也从未租赁给该镇。诉讼宣称禁止某些人员进入这些场所是违背宪法的。

“我们已聘请了外部法律顾问为这一条例进行辩护”,温莎洛克斯镇检察官卡尔·兰多利纳表示。他说诉讼尚处早期阶段,他希望就今后的策略尽快进行讨论。第一市政委员克里斯托弗·克维克表示希望该镇能够满足原告的要求,对修正该条例表现出灵活和开放的态度。

性罪犯作为所有类型犯罪者中唯一公开登记的行动始于1994年,当年美国国会通过了《雅各布·威特灵侵害儿童和性*力暴**罪犯登记法》(这部法律是根据在极端重罪中被害儿童雅各布·威特灵的名字而命名),此举建立了联邦性罪犯登记标准并为各州效仿执行提供了指引。该法律同时要求各州在性罪犯出狱后每年继续追踪其地址,持续追踪10年,对于*力暴**性犯罪者则要求每季度追踪其地址,直至其死亡。

此后于1996年通过的《梅根法》要求各州制定并执行社区通知程序。另一项于2006年通过的《亚当·沃尔什法》则加强了登记法规,使得某些未能登记的联邦罪行甚至是14岁青少年的罪行也登记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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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涅狄格州多多少少也在效仿联邦的模式,于1994年出台了本州首部登记条例,仅要求重型性罪犯登记在案,记录保持1年,其信息也仅向执法部门公开。

现代登记条例于1998年出台并随后的几年中愈加严苛。首先,登记时间延长至10-25年,根据其罪行等因素加以判定。此外,非*力暴**性犯罪者也要求登记在案。最重要的是,几乎所有登记在案人员的姓名和地址都已公之于众。法官可将某些犯下特定罪行的犯罪者,如青少年登记在仅向执法部门公开的名单上,但仅适用于极少数的人群。

当前公开登记在案的性罪犯为5400人左右,而在警方有案底的则为80人左右。

登记法案和相关法律,例如儿童保护区域是基于一些假设提出的,但是研究显示这些假设是高度可疑甚至可能完全错误。量刑委员会在其报告中称之为“迷思”,包括:

·几乎所有性罪犯都会再犯。

·治疗不起作用。

·“陌生人都危险”的概念——大多数性侵犯者与受害者都是彼此不认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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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所有性罪犯都会再犯的观点已在政治家、法官和媒体间广泛传播,但并不意味着它就是事实。这一观点来自于1986年《今日心理学》杂志的一篇文章,该文章的作者职业是一名治疗师,他表示(未引用任何研究或其他证据)性罪犯的再犯率达到80%。2年后此项数据被写入司法部现场手册,成为各方主张性罪犯再犯率“极其可怕和高发”这一观点的论据并反复被提及,甚至得到联邦最高法院*法大**官的认可。

实际上,就已出台十年之久、目前正处诉讼纠纷的温莎洛克斯儿童安全区域条例而言,其序言中已提到:“市民大会根据有效证据显示刑满释放的性罪犯再犯几率仍旧高的惊人,尤其是那些对儿童实施性侵的罪犯。”

但市民大会得到的信息是受到误导的。

性犯罪通常会对受害者及其家庭造成身体、情感和心理上极其严重的伤害,这样的伤害往往会持续一辈子,康涅狄格州终止性*力暴**联盟执行董事、相关报告和法案小组委员会成员劳拉·科德斯说道。她表示这些罪行同时会造成数百万美元的医疗、执法成本以及工资损失。

但是通过长达十年以上的研究显示,性罪犯一旦被捕,其再犯率在所有犯罪类型中却是最低级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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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例来说,康涅狄格州政策和管理办公室对性罪犯出狱后5年内再犯率进行了调查,并分别于2012年和2017年发布了两次调查的结果。调查显示,截至2011年只有3.6%的性罪犯因再次实施性犯罪被捕,2016年这一数据为4.1%。这些数据与在阿拉斯加州、纽约州、内布拉斯加州、缅因州和加利福利亚州进行的类似调查结果一致。联邦政府进行了一次详尽的调查研究,追踪了近10000名罪犯——约占总人数的2/3——于1993年在全国各地被释放人员,其中仅有5.3%的罪犯在出狱后3年内因再次性犯罪而被捕。

“2005年被释放的746名性罪犯的再次性侵率远比公众所预期或认为的几率低。这些低再犯率与普遍认定的性罪犯极高的再犯率似乎是矛盾的。”2012年康涅狄格州人事管理办公室宣布。

然而如果已被定罪的性罪犯不再犯罪,谁会成为罪犯呢?答案是:亲戚、老师、教练、医生、牧师、约会对象、保姆或者其他儿童——与受害者熟悉的人,他们才是绝大多数情况下的初次性侵者。相当多的调查显示绝大多数针对女性和儿童的性侵都是由亲戚或熟人实施的。据美国司法部青少年和犯罪预防办公室表示,针对儿童的“陌生人都危险”的犯罪——像雅各布·威特灵案中那样的犯罪——是“极少的”。2011年,共计发生了105起由陌生人或略微相识者实施的绑架案,其中一些涉及性侵犯,整个国家当时约有74,000,000儿童。

同时,一些研究显示良好的治疗方案将会降低再次犯罪的几率。康涅狄格州采取了“专门监督和治疗的协作模式”,包括在一些刑罚机构、假释和缓刑的专门单位(缓刑是法庭判决的一部分,由司法部门管理;假释是在监管条件下的提前释放,隶属于矫正司)。

性罪犯是一个多样化的群体,横跨各年龄层、种族、阶级和地区,其罪行从严重性侵到猥亵儿童、窥淫癖到有伤风化的暴露,不一而足。其中大多数都登记在案。

用一个法庭判决的话来说,将性罪犯的姓名登记公开示众等于让其整日背负耻辱架,遭受驱逐,成为“现代版的过街老鼠”。艾琳·芮登已在监狱系统与性罪犯接触且工作了25年,目前是康涅狄格州治疗性罪犯协会的负责人,表示“性罪犯”这一标签是具有毁灭性的,“因为这导致了偏见和歧视”。

她表示:“大多数被判定实施与性有关罪行的罪犯,即所谓的性罪犯,都想重新做人,想成为对社会有贡献的好公民。”然而实现这一愿望的唯一途径就是拥有安全的居住环境,参与家庭生活,得到有意义的工作。

矫正司查看了大约500名登记在案假释犯人的住房情况,特别是市区的住房情况以及工作情况。司法部门试图将2100名处于监管环境下的缓刑犯人的住房和工作情况联系起来,但结果并不如人意,这一事实得到了相关官员的承认。因此,约半数登记在案的性罪犯都是缓刑或假释犯。其中包括一些已经服刑完毕的人员。这些人面临着相当多的挑战:

·难以找到工作:“本来性侵犯罪就是应聘工作的一个排除因素……”,量刑委员会报告中已提及。“他们有资格获取最低工资的工作,而却不能返回原来的工作岗位。一些人因为年纪问题已经无法再次工作。这真的令人感到沮丧。”

·难以找到稳定的住所:“对登记在案的性罪犯而言,在康涅狄格州确定适合的永久居住地是相当困难的。私人房东通常不接受性罪犯租户。”量刑委员会总结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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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导致了一系列问题。性罪犯被迫居住在城市边缘,花费高昂的交通费用以获得一份工作,不仅被排除在治疗方案之外,而且不能获得网络支持。隔离可以促使一个人走向再犯的道路,最终与公开登记的初衷背道而驰。

“如果你想保护公众,就请帮助这些人找到工作和住所,”前立法委员、州赦免和假释委员会成员罗伯特·法尔律师如是说道。作为量刑委员会小组委员会的前联合主席,他曾经起草过新法律的提案。

温莎洛克斯和一些其他城镇已通过相关条例阻止性罪犯进入公共场所,这些法律禁止性罪犯居住在某些特定场所,如学校、公园、公交站等附近。此举严重压缩了这些人的住房选择;十年前在迈阿密的一群性罪犯最终不得不居住在堤道内,他们当时几乎没有任何选择住房的权利。

居留资格已被多次提及,但每次均被受害者支持方以及矫正司激烈驳回,矫正司认为,一旦同意将会更难监管控制被释放的性罪犯。

最终,搬离市区的性罪犯承担了更大的技术违法风险。无法报告住所变更属于违法;无法做到每90天报告一次住所属于重型罪。芮登表示,这对有精神障碍的性罪犯而言是极其令人担忧的。每年总有数以百计的性罪犯由于技术违法而再次被捕,包括无法报告住所变更或错过假释约定;这一数字超过了700。

·犯罪者及其家人经常受到威胁和其他骚扰。在一些州,已经发生过治安警戒队员杀害性罪犯的事件。他们是从公共登记信息中识别出这些罪犯的。

·邻居也因公共登记信息遭受不公平对待。据相关报导,性罪犯住宅附近十英里以内的房屋价值平均贬值4%左右。

一些研究显示这项政策的实施并无任何实效。例如,有人曾经对新泽西州《梅根法》登记政策做过一次详尽调查,根据持续21年的调查数据发现,“《梅根法》在降低再次性侵方面并没有明显的成效”。

但登记政策得到了受害者的支持。“我从未听到任何受害者表明他们不支持登记政策,”州受害者代言人娜塔莎·皮埃尔说道。皮埃尔认为从受害者的角度来看,公共登记信息为公众创造了一个有利于其安全的意识环境。但是受害者的意见各不相同。她说一些人完全支持这一政策,另一些人认为只需勒令具有高性侵风险的犯人登记,还有一些人希望丰富登记信息,例如罪犯是否面临更加严重的指控以便受害者自行判断其犯罪风险。

包括普里齐奥在内的受害者权益保护人希望仅保留最具危险性的犯罪分子登记在案。首先,她和其他人想要降低公共登记在案人数。前纽黑兰首席公设辩护人、量刑委员会成员之一,托马斯·乌尔曼,认为应将高性侵风险犯人的登记人数控制在150-300人之间。

同时,受害者权益保护人希望采取更多的事先预防措施。如果90%以上的性罪犯都不会再犯,正如数据显示的那样,那么绝大多数性罪犯都是初犯,此时应将精力集中在预防犯罪上。

为防止性侵案初发,艾丽莎·阿克曼作为性侵案件的幸存者提议:

·在学校开设综合性教育课程。

·提供免费或付费的心理健康服务,旨在帮助对其性取向感到困惑及有恋童癖的人拥有健康美好的生活等。

·安全和可负担的住所。

·开设公共教育课程阐述性侵犯罪的细微区别。

她承认只有极小比例具有高性侵风险的犯人“可能应该与公众隔离”。虽然95%的性罪犯都不会再犯,仍有5%的再犯风险。一些州采取民事关禁政策将其与公众隔离;然而康涅狄格州并未效仿这一做法。

康涅狄格州仍有较多措施应对最让人棘手的犯人。法庭可附加特别假释条件对假释犯人密切监管,要求其在蒙特威尔科里根-拉格夫斯基矫正中心下属性犯罪康复中心接受为期4-6个月的强制治疗,此性罪犯康复治疗中心建成于2012年。

其他措施也正在全国各地实施当中。如重新体验计划,又称支持和责任小组,每个小组包含1名前性罪犯,1名协调员和少数志愿者与假释官、房主、雇主和治疗师共同防止具有高性侵风险者和*力暴**罪犯再次犯罪。前期调查显示此项措施是有效的。

美国性罪犯登记制度,该何去何从?

多年来,关于性罪犯登记的一个重要的理由是:你难道不想知道你的邻居是一名性罪犯吗?一个可能的答案是:是的,如果他对我或我的家人构成威胁的话。

法尔认为量刑委员会的法案解决了这一问题。“性罪犯的范围很广。当前登记政策中存在的问题是无法描述连环强奸犯与18岁的男孩和15岁女朋友发生性关系的区别”。

通过将具有低性侵风险的犯人信息登记在警局(受害者可查看性罪犯信息),可以将更多的重点和注意力给那些最需要的人,法尔表示。尽管如此,要想使此项法案获得通过,面临的政治挑战还是很艰巨的。立法者希望见到何种为性罪犯发声的内容呢?法尔必须使其法案看起来更灵活有效而不是毫无用处。

法尔表示他的小组将继续完善法案并计划在来年再战。他听说立法机关里流行一句谚语,“好的法案需要3年才能通过而坏的法案根本没有再战的可能”。如果是这样的话,他还有两年的时间说服立法者通过其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