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真实案例
牢记在心
2020年3月10日,某地一公司法人代表李某到辖区公安机关报案称,自己在网上购买口罩被诈骗了75000元,请公安机关帮助。
接警后,经民警了解得知:2月16日,因疫情需要,李某经朋友推荐添加了一个微信号,说是可以在此处预定口罩。添加微信后,双方商定好价格,李某向对方预定了价值7万元人民币的口罩,并于当日向对方转账了3万元定金,收钱后对方承诺3-5天内发货。
2月18日,对方联系李某,称自己手里有一批4.5万元的现货口罩,但需要付全款,问李某是否需要,李某确定购买后立即向对方转账了4.5万,但付款后对方却迟迟未发货,并且以各种理由推托,也不办理退款,李某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

此类诈骗常见的诈骗形式还有哪些?
假冒代购诈骗:犯罪分子假冒成正规微商,以优惠、打折、海外代购等为诱饵,待买家付款后,又以各种借口要求增加付款项实施诈骗。
退款诈骗:犯罪分子冒充淘宝等公司客服,拨打电话或发送短信,谎称受害人拍下的货品缺货,需要退款,引诱购买者提供银行卡号、密码等信息,实施诈骗。
网络购物诈骗:犯罪分子通过开设虚假购物网站或网店,在事主下单后,便称系统故障需重新激活。后通过QQ发送虚假激活网址,让受害人填写个人信息,实施诈骗。

赤水公安提醒您:
1.选择正规的网络交易平台。尽量选择经营规模较大、信誉度等级较高、口碑较好、交易量大、消费者评价较高的电商。此类平台支付形式多是采取买家将钱先存入第三方帐户,收到货满意后向第三方确认,第三方将货款转给卖家。这种方式相对安全一些。
2.不要通过不明平台、不明商家发的购物链接、广告等途径购买产品。
3.如发现有网站发布不良、违法信息涉嫌诈骗的,或已经掉进网络诈骗陷阱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或报案,配合公安机关有力地打击此类违法犯罪行为。

供稿:赤水市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宣传防范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袁忠鸿
审核:张英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