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网购的方便快捷
网上购物不再局限于
“淘便宜”“量贩式”
很多人通过网络
购买自己喜欢的高价奢侈品、进口货
而由于网络的虚拟性
带来了更大的风险
消费者们更要提高警惕
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利噢~

案情简介
2019年7月23日,消费者罗先生致电区消保委寻求帮助。经了解,罗先生于当月8日通过某公司APP上买了某款限量版运动鞋,支付了48000元。平台声称7月22日发货,结果当天未见发货后。联系商家无果,于是求助区消保委协调处理。

处理过程及结果
受理罗先生的投诉后,消保委工作人员立即与其核实,根据其提供的货单照片、与商家沟通的记录,确认双方存在矛盾纠纷。

罗先生称,某代购公司有自营的APP平台,当时商家声称7月22日发货,却看不到物流信息,货也没收到。了解情况后,消保委工作人员与商家取得联系。
商家表示,货已经在6月24日从海外发出,但实际上无从证实。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六条规定:
“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第二十条规定: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
在工作人员的多次协调下, 商家反馈5个工作日内再次调货,8月11日消费者反馈已经收到货。
案例分析
随着网购一族势力的逐渐扩大,越来越多的消费者体验到了网购带来的乐趣,不少消费者瞄上了网购奢侈品。当下,网络缔造的奢华世界触手可及,许多让人望而却步的奢侈品也涌入网购市场。
不过,随之而来的纠纷也多了起来,投诉内容主要涉退货退款、履行合同约定等问题。
本案例中,商家拒绝或者延迟提货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违约,消费者可以要求其退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消保委提醒
- 在网购价值较高的高档商品时,一定要选择信誉高、规模大、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正规平台;
- 对于奢侈品商品应做到当面开封查验;
- 应妥善保存相关票据、网页宣传资料和沟通记录等,一旦发生问题及时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金山消保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