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额外币入境犯什么罪 (带大量现金入境国内的刑事责任)

昨天一位女士咨询我刑事方面的问题。她老公今年1月份从香港购物回深圳,过关时没有主动申报入境物品,被海关抽查,结果因携带物品价值超限被查扣,并当场记录其个人身份信息,让之后亲自到海关去处理。但是她老公一直拖着没去处理,今年国庆前,海关缉私局的执法人员到她家把人带走了,当天即以涉嫌*私走**普通物品罪为由予以刑事拘留。

她来找我时,情绪很激动,觉得很冤,都是一些自用的物品,怎么就涉嫌犯罪了。我看了一下她罗列的物品清单,毛估估价值不到2万元吧。确实已经超过5000元的免税额,但是应缴进口税额远未达到10万元的标准,不至于构成刑事犯罪啊。我又问,她丈夫之前是否因携带物品过关被查扣过,她说有的。

这就难怪了。如果一年内因携带物品入境*税逃**被行政处罚达到两次后又被查获的,无论偷逃应缴税额多少,就已经达到了*私走**普通物品罪的入罪标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以及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当然这个事情发展到现在这一步,有蹊跷的地方,也有惋惜的地方。蹊跷的是,为何执法机关时隔大半年,又以涉嫌刑事犯罪专门跑到家里把人带走。考虑到国庆前的时点和这几个月对岸的情况,也许是出于保护吧,毕竟把人关起来最安全,免得被对岸的小年轻给打了。惋惜的是,即便这是一年内的第三次被查扣,已经达到刑事犯罪的标准,我相信,鉴于其具体数额很小,有很大概率仅被处以行政处罚。如果1月份被查扣后,能够及时去海关处理,我想很有可能逃过这个劫难。

现在出国旅游很普遍,顺便购物是很自然的事情,但是很少有人主动申报所购物品,其中也不排除有意不申报以逃避缴税义务的考虑,毕竟我国进口关税还是很高的,缴了税可能买的东西就不划算了。现实中,海关人员也不可能逐一检查,所以很多人有侥幸心理,我觉得可以理解。大家都想拼人品刺激一下,毕竟生活太平淡了,就像偷情一样,重点在偷。但是我还是给大家提示一点风险。

除非是买的高价值商品过关时被查扣,应缴税额超过10万元,直接就构成犯罪当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这个没法避免。对于大多数人而言,一般所购物品价值有限,应缴税额达不到10万元的标准(不同商品不同税率,但按照最高50%的税率,也就是所购商品价值不超过20万元),第一次被查扣最多就是行政处罚。但是一旦有过违法记录,可能就会被列为重点监控对象,加上现在强大的人脸识别技术,每次过关入境被检查的概率大大提高,自然违法犯罪被抓现行的风险也就随之提高。希望经常境外购物的人们慎之又慎。

话说现在人脸识别技术真得很强大,我有一个当事人就是被网上追逃后,在地铁站被监控识别出来当场抓获的。

大额外币入境犯什么罪,带大量现金入境国内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