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网购已经成为我们生活密不可分的一部分,虽然在网络上购买商品比较方便和实惠,

但另一方面,网购也有一些缺陷存在,即商品质量无从保障,我们也常常调侃“买家秀与卖家秀”,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遇见过如下图这样的情况

当然,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同样也为了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网络消费的一些弊端,我国法律规定了网购消费者的“七天无理由退货”权
即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所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五条 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
即 原则上网购商品我们都享有七天无理由退货的权利。
同时要注意,这也有些例外
当法律保护我们的权利时,我们也不可以仗着享有权利就为所欲为,所以,在下面这些情况下,我们不可以随意退货
(一)消费者定作的;(二)鲜活易腐的;(三)在线*载下**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大家看到这些不能退货的商品之后是不是觉得,好像这样也不是不可以,毕竟对于一些定做的很有可能我们不要就没人要了,又或报纸期刊之类的有一定的实效性

但是!我们回到开头,网络经营者仅仅由于清仓货物就不允许我们七天无理由退货了,这样可行吗?
当然行不通!为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特别规定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经营者应当自收到退回商品之日起七日内返还消费者支付的商品价款。退回商品的运费由消费者承担;经营者和消费者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可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了防止经营者擅自减少消费者本应有的权利,很贴心的为消费者又加了一重保障,
即是不是有七天无理由退货只有上述几种情形,其他的就算消费者购买时确认也不影响七天无理由退货,经营者休想变着花样限制消费者的权利 !
现在看来消费者保护法是不是给予我们消费者很多的保障呢,所以,大家在日常消费中一定要注意保护我们权利呀,遇到这类事情就搬出我们的盾牌,维护自己的权利!
#315全民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