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丁燕简介 (作家丁燕个人简介)

蝶变:一个家族的词语迁徙史

文 | 丁 燕

我加快步伐,后来跑了几步,进了小店。我有些庆幸,因为身上只落了几滴雨。当大雨滂沱而下时,我已站在店铺的玻璃门内了。再看外面,仿佛整个世界都陷入了慌乱中,加速骑车的人,奔跑的人,摇撼的树……我察觉到,我向外观看的心情是放松的。而如果我还在雨中呢?也许,我能感受到的慌乱的就不是外部世界,而只是我自己了吧。

大约四五年前,我对自己的家族史产生了浓厚兴趣。不幸的是,我的养父母已于2013年去世,关于父辈的资料我了解得实在不多。我曾试图前往甘肃天水地区甘谷县访问,但因迁居岭南诸事掣肘,终未能成行。2017年7月,我重返出生地*疆新**哈密市,并到达柳树泉农场考察。那之前我突然顿悟——与其到陌生的老家大海捞针,还不如就近取材。我期待那片我以为熟悉无比的世界,能带给我意外的惊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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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中国地图册》,你会为西北角那密密麻麻的雀斑小点所震惊——沙漠、沙漠、沙漠,到处都是沙漠!在*疆新**的三大盆地里,盛满了金色流沙——南疆的塔里木盆地浩瀚无垠,北疆的准噶尔盆地雄壮伟岸,东疆的吐鲁番哈密盆地面积虽最小,但风沙亦强劲如鞭,将绿色农田追赶得像草蛇般蜿蜒跌宕。

柳树泉农场之于吐哈盆地,是个微不足道的小黑点——它位于哈密市以西六十七公里处。从这里向西,可进入南疆和北疆的腹地,通过口岸还可进入俄罗斯、哈萨克斯坦、蒙古等八个国家;从这里向东,连接着西北五省,是实实在在的咽喉要道。

农场的地形地貌堪称自然史的活化石,因为它记录了沙漠与绿洲的拉锯战——沙漠反复入侵人类,试图将人湮灭于姜黄瀚海,可人又凭借着天山雪水的滋养活了下来。在这里,水是一切的开始,水的消失便意味着一切的终结;在这里,水需要人极小心地维护才行——农场原来有八十几条坎儿井,现在有水的只剩下五十多条。事实上,农场算不上辽阔——南北极长五十七公里,东西极长七十三公里。农场总控面积虽有两百多万亩,但因严重缺水,实际耕地不足四万亩。很多地方都是大片大片的空地——空空如也,空空荡荡,无人、无树、无房、无车、无路。随处可见那野性的、单调的、一望无际的空地,而人类却永远都无法浇灌它、绿化它、捯饬它。在空地面前,人类只能眺望、俯瞰与叹息。

这里一直都处于多民族杂居状态。到2017年年底,一万多居民中,有六千多为少数民族(以维吾尔族、回族、哈萨克族为主)。各式各样的人来到了*疆新**——支援边疆建设的公家人,“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因饥荒或政治原因潜入的“盲流”——顺着兰新铁路(兰州至*疆新**)向前,越过星星峡,抵达“东大门”哈密。东疆地貌所展现的,首先是一片无植被的焦荒戈壁,赤裸如烤伤皮肤;接下来是一座座红岩秃山,如猛兽蹲伏,气氛肃杀。只有继续走,一直往前,走到快绝望时,人才能看到那条绿带子隐约浮动于地平线。哦,那是绿树、绿草和绿庄稼组成的绿带子。

1958年,我的舅舅和外婆离开老家,一路远行至*疆新**,两年后在柳树泉农场扎下了根;2010年年底,我离开了*疆新**,辗转来到岭南珠江三角洲一带,最终在东莞定居下来。难道“迁徙”是我的家族密码?唉,只有亲历者才能明白,迁徙生活根本不好玩,那是堪称“半*亡流**状态”的生活——断绝了一切的社会交往,置身于陌生的人际丛林中,一切都处于归零状态;什么资格都丧失了(除了深刻的耻辱感),从来不敢高声大气地讲话;什么都是新的:新的眼界,新的思索,以及新的距离。

西北版《活着》

*疆新**真是个巨大的炼金炉,任谁进入它的腹中,都会被点石成金,化腐朽为神奇。当第一柱炊烟从戈壁升起,几座黄泥小屋毗邻而居时,这片被繁华遗忘的西北角,便开始有了改变。在这块绝地之上,第一批拓荒者找到了水源,饲养起牛马,耕作小麦棉花。冬雪过后的初春,新的绿芽再次吐露。这种在荒漠上构建起的绿洲生态,既自给自足,又对外依赖。

三眼机井改变了十里堡人的命运。

人们在这片大约一百多亩的土地种植了一段时间后,还是选择了放弃——位置偏远、严重缺水、风沙剧烈(此地处“百里风区”边缘地带)。麦子本应七月熟,可这里的麦子六月就不长了,像个早产儿,麦粒干瘪,麦穗发直。即便勉强收割,麦粒也会被大风呼呼刮走。别处一亩地能打三百多公斤的粮食,这里只能打两百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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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977年至1978年,有三十多户人家从白杨沟村陆续搬到十里堡。虽然很多人开始不愿搬——白杨沟有白杨河滋润,地多水好;十里堡是片赤裸野地,找不到太多绿色——但最终,大家还是打起了包袱。后来,大家商议着打机井——按人头计算,一人要交一千多的集资款。虽然这是笔巨资(按当时的物价计算),但人们还是东拼西凑地交了上来。打井时,所有的人都来帮忙。大家心知肚明——水之于绿洲,是比油还珍贵的宝贝!

村民阿里清楚地记得他父亲告诉他的那些事。那兄弟俩——李秉德、李秉栏——是1960年来到农场的。“最开始住在白杨沟榨油坊旁边,后来搬到了十里堡”。那个时候,很多人都要到油坊去榨油。如果第一天排不上队,晚上就借住在他们家。“那两家人非常老实,心眼很好,他们会说维吾尔语,也知道维吾尔人的风俗习惯。”“他们会说维吾尔语,也知道维吾尔人的风俗习惯。”我在心里重复着这句话。这句平实的语言,难道不是由衷的赞赏?要达到两个民族间的熟稔,达到那种物我两忘、形神合一的默契,实在是太难了。只有完全熟悉,才能深刻交流;只有紧密联系,才能会心一笑。

和阿里的交谈让我获得了一种隐秘的快感——这位陌生人,居然清楚地记得我的外婆!当他说起李秉德的妈妈是个“很好很好的老太太”时,伸出粗黑的大手掌,在半空中划拉着,比拟出一个小小的三角形——“哎呀呀,她的脚小小的,脾气很好,心眼也很好”。他说这位老太太去世后就埋在了十里堡,但他对死亡似乎并无特别感伤——语速的节奏在此刻并无半点舒缓。

他对李秉德的大儿子李平极为赞赏,称他为“十里堡最聪明的人”——“做生意发了家,是这一带的小名人”;他还知道二儿子李建平——“农校毕业后当了技术员,后来种菜种蘑菇,又当了副连长,现在是工业园区的副主任”。他说,李秉德已经七十多岁了,腿不好,总是骑着毛驴去地里干活。他是个种菜能手,很喜欢帮助周围邻居。算起来,这家人在十里铺已住了近四十年。李秉德和他的老婆都有退休工资,每个人每月有一千七百多,加上地里的收入,日子相当不错,就是房子旧了点。他抬起胳膊在半空用力一挥,像士兵舞动战旗——“场里马上要改造危房旧房,他们很快就能住上新房子啦……”

突然,像想起点什么,他整个人愣怔了几秒,瞪大眼珠,口气变得激烈起来:“哎呀呀,李秉德的老婆得了脑血栓,本来人都已经瘫痪了,可现在,又站起来能走路了,说是给调养好了。”从他的胸腔里爆发出一阵大笑,简直像礼花四射:“他有个儿子是医生啊!”

出现在视野中的那座黄泥土屋正是二舅家。虽然此前我来过数次,然而此刻目睹,仍然像是第一次见到般陌生。这座屋子看起来摇摇晃晃,一阵风就能把它吹倒,化为一摊泥土再重归大地。进入大门,穿过院子,来到屋内。昏暗的光线下,我首先看到了小舅——住在附近的他,专程赶来看我。

小舅还是那样精瘦,穿着皮夹克和迷彩服,起皱的皮鞋上落满灰尘。他已七十三岁,可眼神却还像个青春期的少年——好像他的一生都处于少年般的惶恐和不安中。他认真地告诉我:“孙女已经十三岁了,在红星中学读书。”他有十几亩地,现在全靠儿媳妇耕种。他禁不住发出感慨——“我居然得了高血压!”虽然家里的地是真的种不动了,好在他还有退休工资,日子尚能过得去。他的牙齿已全部掉光——“不安假牙不行啊”,他微笑着摇头,黑瘦的脸上荡起皱纹,眉眼底下藏着躲闪的羞涩。

唉,这就是养母嘴里念念叨叨的“小舅”啊。外公去世时,他才六岁。养母一说起“小舅”便双眼含泪——好像她是他的另一位母亲——而实际上,她的确是他的“精神之母”。在我的童年记忆里,养母总是四处搜罗着衣裤鞋袜、用具吃食,目的只有一个——接济那“可怜的小舅”。养母去世前的那个春节,小舅赶来拜年,和二姐抱头痛哭,撕心裂肺得让邻居惊诧。养母去世后,小舅赶来奔丧,整个人瘦削如衣架,满面萧瑟如仲秋落叶。唉,世界上最疼爱他的那个人已然不在,可他还像个少年,从来没有长大。

小舅的经历,简直是余华小说《活着》的西北版。

因外公在甘肃老家被划分成地主,小舅便随二舅、外婆逃荒至*疆新**哈密。到了青年时代,因周围没有合适对象,他便返回老家去找。别人一听是他,都直摇头——“哎呀呀,成分太高了”。无奈,他便去了陇西的姑姑家。姑姑看他实在找不到对象,便让他把自己的女儿带走。因为是*亲近**结婚,小舅的儿子患有先天性心脏病。2007年,他的妻子去世后,2009年,他的儿子亦去世,留下个年幼的小孙女。后来儿媳妇改嫁,将孩子也带走了。暑假时,孙女会来看望他;到了冬天,他便形单影只。年轻时他总是一个人放马,到了老年,依旧孑然一身。后来,儿媳妇又回到十里堡种地,令他十分开心——可以经常见到孙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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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能用这种急匆匆的口气,将小舅的大半生概述完。我要在哪个细节停顿下来呢?我害怕与那些细密部分的面对面,就像我害怕看见小舅眼神里的慌张。“地主”这个词的内涵,我的理解永远都赶不上外婆、舅舅和养母及生母——我只是会写这个词,会读这个词,知道它最基本的意思,但暗藏其中的深意,我并不知晓。“地主”写在历史书上,挂在人们的嘴边,出现在电影和电视里——但我却从未走进它的内核。这个词展示了一种强烈的否定。在我的少女时代,我并没有意识到,那否定的涟漪也会深刻地影响到我,不,那时我天真地以为,自己可以成功逃离。

二舅和小舅完全不同,身穿夹克衫、黑裤子,坐在大炕上时有股英雄气概。二舅的脸庞虽然黝黑至极,布满皱纹,但五官却极为标致,眼睛、眉毛和鼻子的比例非常和谐,能看得出外婆年轻时是怎样的风华绝代。二舅的语言表达能力很强,吐字清晰,用词生动。在他没有张口之前,你以为他不过是个普通的庄稼汉,一旦他张口,你便会读到一本传奇小说。他的面部表情并不激烈,但从眸子里射出的光芒,却熠熠灵动。显然,那不是双简单的眼睛,而是双睿智的眼睛——当它彻底看清命运时,便会即刻警告大脑,尽早做出决断。

二舅不仅是个成熟的男人,还是个具有现代意识的男人。他所经历的流浪史,完全是一部跌宕起伏的冒险史——父亲去世时,他才十二岁。陡然间,他从优渥之家跌入社会最底层。十九岁时,他背着铺盖卷,像地质工作者般整日奔波,辗转纵横,在颠沛流离中讨生活。唉,与其说他后来的“走西口”是有意识的选择,不如说这根本就是本能的反应——“首先要保命啊!”

从文明程度较高的县城逃到边疆的荒蛮之地,他坚决地迈开了双腿。他的肩头压着重担——母亲、弟弟、妻子和孩子……哪个人不靠他!而*疆新**是什么?是具有无限可能的创世原点,是万物初始的一流世界,是簇新,是惊奇,是神秘与陌生。在这里,二舅逐渐通晓了农人和牧人的各种本领,想出了各种办法种粮食种蔬菜,尽心尽力地帮助邻居,因能听懂维吾尔语而有了本地朋友……终于,他成了这块地方上受人尊敬的男人。命运如此复杂——在一块异乡之地上,他却获得了意外的新生。

我在笔记本上飞快地记录着。我原打算在书写时将第一人称转化为第三人称,可等到整理时才发现,这些文字简洁而生动,具有强烈的新鲜感,若加工成第三人称,那种鲜活反而会不复存在。于是,我只是在句子与句子间加了标点符号,让词语尽量维持原初的状态。

以前老家有几百亩地,后来地被拿走了,东西也被拉走了,父亲还去世了!那时候“打地主”,把铁锨烧红了往身上烙,前后都烙,问黄的在哪儿,白的在哪儿。那时候父亲大骂,说你们这些贼娃子土匪,你们勒死我算了,钱给了也活不了,你们就勒死我吧。我十九岁出门流浪,走到哪是哪,后来到了*疆新**,在食堂里做饭。我总认为天无绝人之路,在*疆新**干活能有口饭吃,饿死人的事情比较少。虽然生活不太好,但孩子们绕成一圈也比较安慰。我父亲死的时候,我十二岁,弟弟才六岁,大哥在上大学。后来大哥加入了*产党共**,去武威工作。1960年的时候,老家闹饥荒。大哥是干部,每个月有二十八元工资,便拿出八元钱买粮食,接济家里人。

我1958年到*疆新**来打工,先是到了哈密的火箭农场。但有一个人认出了我,说我家是地主,我只待了一个礼拜就走了。那时候只要说一句“地主的孩子”,就可以被活活打死。走得这么远,可还是有人知道我是甘谷县麻杆坪李老爷的孩子。后来又找了一个工程队的工作,然后是在大营房的人民医院待了八个月,在那里打土块、拓砖坯。后来,我到了柳树泉农场。一起来的人共有八十多个,我们根本不懂维吾尔语。别人问我成分,我就说是贫下中农;要家乡的公函,我就编了一个假地址。旁边的人说,没有公函的人,不是地主就是富农。我不管了,我不想再走了,就在柳树泉住了下来。终于,运动结束了,日子好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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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到白杨沟的时候,什么活都干,放羊了,种地了。开始和维吾尔族人住在一起,我慢慢地能听懂维吾尔语了,后来又迁到了十里堡。农场给大家分了四头牛、一匹马车、两匹马。以前是白杨沟好,那里的水多,后来到了十里堡,大家集资打了三口井,十里堡又变得比白杨沟好了。

有太多的秘密隐藏在这些词背后。那些惊心动魄的一切,像河中大石,已被沉淀于泥沙深处。外公是自杀的——1950年,他上了吊。对于这家人,这根本是个晴天霹雳。转瞬间,顶梁柱倒塌,整个家族亦随之衰败。“李老爷”是怎样发家致富的?他的性格是刚毅还是文雅?外婆出嫁后,住在怎样的院子里?在我的身上,是否有外公的基因遗存?

我外公的大老婆没有生过孩子,外婆是小老婆,共养育了六个孩子——除大舅、二舅和小舅外,还有大姨妈、我养母、我生母。大舅毕业于陇西师范学校,曾任甘肃武威地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高级农艺师,主要研究小麦、棉花、瓜果类,曾于1978年参加过全国科技大会。

我的养母是生母的二姐。我三个月时,从生母家被抱到了养母家,所以邻居小孩齐声嘲笑我为“抱疙瘩”。养母从来不提她在老家大院里的少女生活。养母和养父说话时,总是窃窃私语。在那些压低的声响背后,不仅潜藏着无端的恐惧,还蕴含了古怪的欢欣。他们像防贼一样防着我——怕我把听到的只言片语讲出去。偶然的瞬刻,养母说漏了嘴,讲到老家院子里有棵梨树,结的梨子很美味。那一刻,她的脸庞闪着莹光,“再也没吃过那么好的梨”。她有一身褐色旗袍,叠在衣柜的最深处。用力掏出后,她大剪一挥,给我做了件棉袄。

从甘肃老家逃荒至*疆新**,二舅的经历简直像一部电影。一个人不可以随便被打垮,要是他自己不肯垮掉的话。二舅认准了柳树泉,并在这里生存了下来——虽地处偏远,但他却能苦中作乐、达观洒脱。抚今追昔,他的人生看起来相当成功——当年两手空空地来到*疆新**,如今,六个儿子有的当官,有的做生意,有的上班,有的种地,且每一个都在哈密市买了楼房。

被雪水滋养的哈密绿洲,虽面积不大,但却是进出西域的门户。事实上,这里的自然环境极为严苛——夏日酷热,冬日酷寒,春秋两季狂风不断,任何时候都被干旱困扰,戈壁滩上白花花的盐碱铺到天际……可舅舅为什么会自愿来到这里?我浑身一抖——他得从烧红的锅底跳出啊!

我无法想象舅舅和外婆所遭遇的各种艰难。离开故乡后,他们是如何生存的——吃的什么?穿的什么?寒冷时怎么忍过来?舅舅从来都是一笔带过,而养母、生母亦绝口不提。我所知道的,是长辈们虽被迫抵达了边疆,但却用这里的日精月华滋润了生命,培育出新的希望。命运的馈赠这样别致——赐你绝地,又让你在那里重生。慢慢地,我的亲人们和*疆新**大地深刻地融为一体,再也无法分开——他们虽没有生在*疆新**,却会葬在*疆新**。

一个人要经过多少锤炼,才能读懂“少小离家老大回,乡音无改鬓毛衰”?当我像大树被台风连根拔起,又硬生生要把须子扎入水泥地时,才清楚地顿悟到——在我和我的家人身上,有着一股超乎寻常的坚韧。从故乡到异乡,正是凭着这个遗传基因,我和我的家人最终完成了自己的“蝶变”。

词语的拉锯战

“你还要写字吗?”

在养母李召明的词汇表中,没有“写作”这个词。她这样问我的时候,表明她在深切地关心我——这个疑问句是亲情的间接表示。在她的伦理道理中,直接表示爱意是难为情的。

我的养父母为他们自己是“睁眼瞎”而痛心,于是,他们用种菜的钱送我去学校。在出现小学一年级课本前,我的家没有任何书籍。我想,我对词语的敏感应该是天生的——从认识第一个汉字开始,我便喜欢上那些横横竖竖的笔画,更惊诧于笔画背后所蕴含的诗意。在那个小学女生看来,每一个词都那样优美,尤其是当它们被写下来的时候。

我的童年极为枯燥——我是一个人长大的。记忆中,我只有过一个玩具,姜黄色的塑料小鱼——用手一挤,便会发出“吱”的一声。我从未有过洋娃娃——一个都没有。我要自己洗衣服——在水渠边洗。洗着洗着,衣服被流水冲跑了,我便顺着渠沟去追。我要跑得更快,才能截住衣服。俯身在漩涡里捞衣服时,我要尽量控制住自己,不让身体掉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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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我就知道“写字”是一种特权——而我的养父母已丧失了这种权利。成年后,我写下了那么多字,可没有一个是养母认识的。在写作中,我不断探索各种词语——越是向词语的低处挖掘,那种试图夺走我生命热度的力量便越强大,而我便要适度地垫高自己,时刻处于作战中。在这场拉锯战中,我逐渐变得坚强。虽然我一直都处于失去状态,但我知道,如果丧失了对词语探索的激情,我的生命将枯萎成灰烬。

我从未见过外公的照片,但我知道他叫李占奎。每一次在心里默念这三个字时,我都会感觉心尖颤抖。外公留给我的遗产,只有这三个字——李、占、奎。他是个怎样的人?关于他的谜团一个接一个。他在九泉之下,知道人世间有个“我”的存在吗?我猜想他是个瘦削而严肃,健壮而温和,眉宇间带着书卷气,说着甘肃腔调的汉语,但眼神机敏而凌厉的男人。外公于我永远是个谜,但我知道,在我身体的某个局部,一定藏匿着他强大的基因。

我和外公曾有过一次直接联系。上小学时,养母再三叮咛,在学校表格的“成分”一栏,要填上“贫农”。我清楚地看到她眼里的恐惧火苗。她一直背负着“地主二女儿”的包袱,将自己裹在沉默中,无法用词语来倾诉心事。到了学校——果然有表格!果然要填成分!写上“贫农”时,我的耳畔响起养母的解释——“你爸(我养父)家可穷了”。七岁女童的心智尚处懵懂状,根本无力思考“地主”和“贫农”间的差异,但我依旧记得下笔时的惊心动魄。我怕老师会站在身旁,怕同学的目光会扫射过来。我清楚地知道自己在撒谎,也羞愧地知道自己背叛了外公。

每个人都无法选择自己的父母,亦无法选择自己的出生地。碰巧——我就生在这样的家族;碰巧——我就有了这样的人生。从一降临,那些人命定的东西就像行星绕着轨道,周而复始地形成一个磁场。当我开始写作时,我试图从既定的场域中脱开,看到更为立体的自己;我试图解释我和时空的关系,厘清我的来路和归途。

我一直记得那个时刻——我带着儿子站在荒原的一角。面对外婆的坟茔——外婆名叫李岁和,1995年8月去世,就葬在十里堡——我跪下来磕头,但却没有哭。很长时间以来,我都学着不能哭。我这样一个女人,拖着孩子在五千公里外的异地讨生活,不能自己先软了下来。儿子傻愣愣地站着——他对母亲的外婆毫无印象,所以,手足无措。

在我的视觉记忆里,外婆是个瘦小而晦暗的老太太。她好像一直都是个老人,从未年轻过——那时,我认为三十岁以上的人都是老人。外婆有张清秀的脸庞,眼神慈悲。她总是倔强而执拗,根本不明白自己已身处河流漩涡。外婆如地母,温和而隐忍地微笑,对一切变故都波澜不惊地接受。我根本无法想象,她青年时是怎样的高挑明丽,乖巧伶俐?晚年时的她虽没什么病痛,但身形却一日日衰老,缩得像一颗老柳树。她总是长时间地沉默着,好像身上那个接受信息的天线已失灵。晚年的她已成为了神秘本身。她总是端坐在暗处,双眼荡漾着蒙蒙雾气,像覆盖了一层白色绒毛。

她常年穿带盘扣的黑布褂,黑宽腿裤在底部被黑布带绑紧,三角形小黑鞋不到一掌长。她平日吃得很少,且十分清淡。有一次吃了炒鸡蛋,便央我“揉肚子”。我至今还记得她的腹部散发着温热,异常柔软。我一面揉一面问她“行不行”,她虚弱地回答“嗯嗯”。年纪愈大,她身体的某些部位便愈发迟钝,好像变得不再属于她。每次吃完饭,她总是习惯性地将碗底舔净。有一次家里要来客人,养母叮嘱她“不要舔碗”,她照做了,但却显得惴惴不安——浪费粮食。

有口大红棺材,一直放在二舅家的里屋内——外婆在等待,别人也在等待。当她在棺材旁走来走去时,并无任何不适。我第一次见到那个大家伙时,被炽烈的火红逼得倒抽口凉气。那个可怕的四方形木匣子,原本是普通之物,但涂上油漆后,便有了股可怕的威慑力。晚年时的外婆说她能看到外公坐在门口等她——“他还是老样子”。外婆已成了很老很老的老太太,可四十五年前去世的外公,“还是老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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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个凌晨,我在乌鲁木齐的女生宿舍梦到了外婆。她问我“过得好不好”,我点头说“好”,然后便无比好奇地反问她:“您是怎么来的?”以她那三寸金莲的小脚,干枯羸弱的身体,要耗费多久才能从柳树泉走来?她淡淡一笑:“我想来就来了。”那之后,我便再也没有梦到她。她是爱我的——在所有的外孙和外孙女中,她最爱我,我一直都知道。从梦里醒来,看到窗缝半开,青色窗帘如水浮动。翻看日历,发现那一天是清明。

我养母的性格温婉内敛,颇似外婆的中年时期;我生母活泼爽直,更似外婆的青年时代。我的两个母亲是一对亲姐妹——她们相互帮衬,但也相互埋怨,像螃蟹钳子般纠结扯拽了一辈子。养母总是从生产队的地里偷些菜回来,一袋袋接济给妹妹。当然,妹妹也有所回报——送给姐姐一个女婴。

回忆养母,记忆中最深刻的一幕,是她一边做活一边低语。她是个观音菩萨般有着大情怀的人——不论是谁,她都无比关心、关爱、关怀——又勤快无比,完全不知疲劳为何物。她总是手脚不停地干活——白天在地里干农活,傍晚在灶台上做饭,还要喂羊、喂猪、喂鸡。及至深夜,在昏暗的灯泡下,她将旧衣服裁剪成碎片,用糨糊粘起,晾干后剪成鞋底。她用粗麻绳纳鞋底,再细细地缝上鞋帮。她做的鞋子漂亮而合脚,简直像艺术品。相传,我养父提亲时拿了八个白面馒头,而她躲在门背后,只看了一眼那双脚,便知道了尺寸。她做出一双鞋后,托媒人带去。养父称赞,“不大不小,刚刚合适”。他们根本没谈什么恋爱——为了淡化地主女儿的身份,养母急匆匆地选择了一个家境贫寒,妻子早逝,有一个男孩的男人下嫁。结婚那天,她骑着头黑毛驴离开了家。到了夫家,她挽起袖子便开始干活。

她做活时总喜欢念念叨叨。她反复絮叨的一个词是——“短寿的儿”。我要等成年后,才能明白这个词多么一针见血——我根本看不起你,你就像我的晚辈,而且你根本活不长。她在黑暗中不断唠叨,好像这咒语能为自己增添能量。作为地主的女儿,一出嫁就当了后妈,这已是人生之大耻辱,然而,另一件更为耻辱的事还在等她——婚后多年,她不曾生育。她要如何坚强,才能抵抗命运的折磨?于是,一遍遍在唇间念叨咒语。

养母的手指总是皴裂着,有时还染上植物的绿汁液(西红柿汁、茄子汁、黄瓜汁)。用肥皂或洗衣粉都洗不净,她干脆用半块砖头来搓,直搓得手指脱下一层皮。她的日子过得窘困而贫寒,所以她喜欢到处藏钱——草鞋里、墙缝中、炕底下、菜窖的竹筐内。只有在数钞票时,她的手指才会变得平滑,像蝶翅般翻飞。我养父的父亲常到我家来要钱。每次等老爷爷一走,养父和养母便会发生冷战。有时,他俩会激烈地撕扯。有一次,养父用笤帚打烂了灯泡,令整个屋子陷入漆黑,我吓得瑟瑟发抖,像跌入荒原里的坎儿井。受伤后的养母躺在炕上休息,我只能吃干馒头喝白开水。但几天后,桌上又有了冒着热气的饭菜。

在我的身上,既有生母的遗传基因,又有养母的耳濡目染——我像她们两个的合体。中年后,我发现自己越来越像外婆——喜欢安静,喜欢沉默,喜欢躲在一个不被别人发现的角落。面对这三个深爱我的女人,我总是惭愧无比。事实上,我并不了解她们,不知道她们的内心是何种构造的。我们这个家族的人,根本不习惯嘘寒问暖,也不习惯相互探寻、倾诉和聆听,更别提安慰与劝解。我一直都想知道外婆在她的少女时代,长得是什么模样?她是如何打动李老爷的?那个爱情故事,有着怎样传奇的细节?

在我的成长过程中,我寻找到的自救方式是读书。在哈密居住时,我对市区那一大一小的书店甚为熟悉,像猎人熟悉动物行踪;到了乌鲁木齐,在位于南门或友好路的书店里,常能看到我贪婪捕食的影子。2010年8月到达深圳,我的四周到处是炸溅的斑斓色彩,到处是刀刃般的摩天大厦,到处是涂着油彩的人偶,电力充沛的喇叭。在这个既美丽又*力暴**的城市里,我经常流连忘返的地方,是深圳书城。第一次进入那个大厅,我感到一阵头晕目眩,浑身僵硬得不能动弹。我像个饥渴之人看到河流,忍不住扑过去掬起一捧——我觉得自己要被剧烈的心跳声给击碎。搬到东莞樟木头镇,我惊诧地发现这里几乎找不到一家像样的书店。好在,这时已可网上购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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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最初的岭南生活没有让我耳聪目明,反而更像个聋哑人。置身炎热大街,两侧皆是艳花毒果的热带丛林。在这里,没有一个人认识我——绝对没有一个人。我发现自己听不懂别人的语言,亦无法融入别人的生活圈,像在泥浆中挣扎无法拔出双腿。唉,迁徙是什么?台风把树连根拔起,然后,那风又将树根长时间定格在半空,再把它原样地栽进水泥地中。一切都貌似和从前一样,而伤害全藏在地下的毛细血管中。某种不确定但却具有本质性的东西,使这棵树发生了转化与变异。就像一个病人,他全部的征兆都在内出血的循环中,于外人,却看不出丁点毛病。

我对拥有祠堂的岭南人羡慕不已——在那个青砖汉瓦建造的屋宇内,人们一目了然地知道自己的来处,像树叶知道自己在丛林的位置。我不是树叶,我是蒲公英——我要将眼睛睁得溜圆,耳朵伸得老长,才能捕捉到一星半点的家族史。而当我南迁,那环环相扣的命运锁链被挣脱后,我的人生亦丧失了完整性。面对记忆碎片,我努力拼贴,试图让其恢复原状,但那些沟壑与断层、凹陷与晦暗,根本无法弥补。

在深圳,摩天大厦从上到下的玻璃,如同镜面,反射出变形的蓝天和白云。这些三角形的刀刃,一把把扎在市中心,让行人走得心惊胆战。我已确凿地离开了*疆新**大地,但它的影响总是变换着方式闪现在眼前。在这个海边城市的大街上,我被“猪脚饭”三个字烙烫得浑身发热,久久抬不起腿。某些在西北地区被视为禁忌的词语,此刻却被悬挂起来,让我极度不适——我需穿破重重障碍,才能坦然地接受它。我感到了一种强烈的颠覆、错位和别扭——就像火车已开过了边境,让乘客来到了另一个地方,但目光所及的风景却违逆了头脑里的固定形象,把乘客自己给吓了一跳。

“亚克西木赛斯……”在东莞道滘镇济川广场的美食节上,当我对卖烤肉的黑须男子说出这个词后,那个来自和田墨玉县的男人瞪大眼睛。他听到了熟悉的“你好”,止不住地高兴起来。听说我去过他的家乡,他的嘴角也翘了起来。我问他有没有“奖金”——在*疆新**,如果买的肉串多,便会附赠一两串——他咧开嘴大笑,露出白牙,“没有没有”。在我的记忆里,因一句维吾尔语的问候,引起整个会场热烈掌声的,是作家王蒙。他在伊犁讲课时,戏称自己是“维吾尔语的博士后”。然而,我虽然出生在*疆新**,在那片大地生活了四十年,可直到离开故乡,在岭南陷入粤语的包围时,我才扼腕叹息——我已错过学习维吾尔语的最佳时期。

我看见自己坐在樟木头镇的一间教室里,费劲地张开嘴——像新鲜无私的婴儿般——试图将舌头调整到合适位置,发出粤语那难以形容的音调。在我的笔记本上,混搭着英文的国际音标和汉语的拼音。我试图用学习粤语来建构与南方的平衡,然而,越深入其中,越感到自身的无力,像被瀑布席卷。那些古怪的词汇貌似简单,实则复杂至极。后来,我终于明白粤语班何以那样大方地招生——“六百元,随到随学,包教包会”。有太多如我这般的人,学了几个月便落荒而逃。

我当然知道,只有突破了语言障碍——像蛋壳上出现了裂痕——才能在某个地区长驱直入(像我的大表哥、二表哥那般)。可遗憾的是,我的粤语学习根本是鹦鹉学舌,远没有达到自由运用的程度。从这个角度来说,整个岭南之于我,还是块未被驯服的处女地,到处都弥漫着陌生感;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也许这就是我的命运——虽日复一日浸淫于热带阳光的炙烤,可身体却永远处于边界,永远在寒冷与温暖、咸水与淡水间摇摆。然而,神奇的是,这种半推半就的间离效果,形成了一股特殊的张力,迫我看到一个不同凡响的世界。

与此同时,我惊诧地发现,“普通话”在岭南是个“双刃词”——大部分时刻它以贬义出现,只有在某些特殊时刻它才展现出褒义。作家余华曾感慨我们今天的生活是不平衡的生活——“区域间的不平衡、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个人生活的不平衡、心理的不平衡”。也许,还应包括“词语的不平衡”。在岭南,当人们的舌尖弹出“普通话”时,这三个字携带着明显的压力。在刚刚过去的四十年里,“普通话”和“粤语”在中国南方发生了一场激烈的拉锯战。在这场战争的背后,指涉着一个重要的命题——移民的身份认同。迁居异乡,物质上的紧张出自现实的压迫,但更深层的原因是心理上丧失了安全感。

作家丁燕个人简介,丁燕个人资料简介

随着经济大潮的涌动,很多内地及边疆地区的人迁徙至海边——像覆巢之下的鸟儿——可他们的身份如何界定?当这类人越来越多,充塞在工厂车间的流水线、高速公路的加油站、餐厅的后堂时,他们和原住民之间,会发生怎样的摩擦与争执?一位女教师讲述了她三十年前的经历。当她用普通话给某个学生家长打电话时,对方一听是普通话,即刻回骂了一句“鸡”;一位美丽的舞蹈家感慨:“因为化了妆,说着普通话,我就被别人说成不正经!”

我参加过这样的会议:领导上半场说的是普通话,下半场不自觉地转向粤语,好像有只大手在他脑袋内部的旋钮上转了一下,他便进入了另一频道。超市里,当女导购殷勤地说出一串粤语时,我简单地回答“听不懂”。在她将话语体系调整到“普通话”时,她深深地看了我一眼——那眼神非常之深,让她的瞳孔变成了一个水晶球,散射出细碎光芒。唉,轻视无需用嘴巴说出,它就转动在瞳孔的黑白间。

2017年9月,我的儿子进入外国语学校后,发现同学的英语说得很溜,简直像滑冰一样,而他则像挑着担子的农夫走在山路上。进校后的第一个月,整堂英语课他什么都听不懂。怎么办?“同学们干啥我就跟着干啥。”——无论点头或摇头,yes或no——他都照猫画虎。第二个月,他才跌跌撞撞地走出山路,看到大部队在前方。一个学期下来,虽成绩算不上好,但已经走在队伍里。

我有过多年学习英语的经历,但总觉像隔着毛玻璃看世界。那种吃力感一直紧紧地摄住我——尽管努力竖起耳朵,全神贯注聆听,但我还是在二十六个字母里迷失了方向。因为无法做到自由,所以,我只好闭起嘴巴。我从没体验到说英语的快感,在看到某本书里这样形容英语时,不觉感慨万千——“在英语那纷杂的词汇里包含着感性、神秘和突如其来的美”。

儿子从学校回家后常使用的口头禅是——“so?”每当他想问某个事件的下文时,便滑出那个词——“so?”等获得解释仍然不满时,继续——“so?”一眨眼,电子时代的秃鹰已翱翔于半空,注视着草原上那些非英语国家的孩子。唉,长此以往,汉语将情何以堪?

山雨欲来风满楼——到处都是“so?”。

从天山到宝山

在岭南的深夜,打开《中国地图册》,我会熟练地翻到最后几页,找到那片三角形的黄色之地。我细细探寻,甚至还能找到柳树泉。我用手指抚摸着那片纸,一股滑爽的感觉渗透过来。陡然间,所有钩沉的过去和当下的现在都建立起了联系。

是的,记忆变得鲜活起来——舅舅带着表哥们在白杨沟里打兔子,养父母栽种下一棵葡萄树,从农田里延伸而出的道路通往我家木门,菜窖里存放着土豆和大白菜,大雪的冬日窗户上结着冰花,绿色的韭菜花和棕红的糖蒜放在金黄的苞谷面糊糊上,夏夜里的天空黑蓝,星星硕大——我记得,我都记得。我对自己亲历的事有种强烈的占有欲,不愿让它们轻易溜走。

在远古时代,土地和宗教的关系极为紧密。那时,“放逐”是一个人最坏的命运——不仅剥夺了他维持生活的物质方式,还剥夺了他的宗教信仰和法律保护。扎根于土地,对农业民族来说是最自然的事——他们不像狩猎民族或采集民族那样习惯于迁徙。不到万不得已,农民是不会轻易离家的。如果家遭到了破坏,那便意味着陷入混乱。然而,人类又具有超强的修复功能,会适时地调整自己,努力去适应新环境。最终,迁徙的人会为自己建立起另一个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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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乌鲁木齐驶向深圳的飞机升空不久,舷窗下便出现了天山。一棱一棱的钢蓝色山脉如大河起伏,扯起两侧褐黄色田野。巍峨的主峰漫山皆白,如老父般端庄慈祥。雪山下的土地像一块块几何模型,那闪着碎银的渠道弯曲,犹如巨人身上的毛细血管。只有这样一座庞然大物,才能镇得住西北荒原。而我这个喝着天山雪水长大的人,就这样——像骑鹅旅行的少年——离别了家乡。

我承认,少女时期我总想要逃离家乡,但却从未料到,有一天我会居住在东莞樟木头镇宝山上的一间屋子里。从窄小的窗口望出去,棕榈树、鸡蛋花树和细叶榕组成的热带雨林画面,伸手可触。凌晨天色未亮时,鸟儿的鸣叫此起彼伏。我在这间屋子里敲打着电脑,写下关于东天山下的回忆。我的写作虽然涉及西北和岭南两部分,但其核心议题还是那个——“人要以何种方式存在于他的时代?”

原来,到处都存在着迁徙——长颈鹿或大桦斑蝶——从此岸到彼岸;原来,这样强悍而丰沛的行为,这样的千军万马,发生在天空、草原和陆地,仿若朝圣。如果鲸鱼游动是为了追逐磷虾,角马过河是为了抵达安全地带,那我启动的这五千公里迁徙,到底是为了什么?等我真的到了异乡,发现自己像无壳蜗牛,根本无任何防卫能力。

迁居岭南后,我如鲠在喉,没有一天不写作。每日凌晨四点,我便进入了工作——像瀑布跌落,无可阻挡。也许正因为飘逸无根,我才需砥砺奋进;也许正因为边界的孤悬,我才摆脱了简陋的单线思维,在双重视域中有所发现;也许,我的写作必须滞留在受伤最深的地方,否则,我就根本不需要写作。我害怕自己在时光加速中变成干瘪老太,讪讪地告诉儿子:“我这一代人,根本就是无经验之人。”难道一定要有重大事件重要人物,才算得上“真正的经验”?我们这样的家族史,像蒲公英被风吹得四散飘零,算不算“另一种经验”?也许,重大事件和重要人物就像风景区,虽如雷贯耳,但却只占生活很小的比例,而那些随处可见的日常风光,才是人最基本的处境。正是这些躲不开、绕不过的基本处境,历练了人的个性,成就了人的一生。

在岭南燠热的夜晚,我努力向儿子解释着“过去”——也许“过去”只是种感觉,并不清晰,但又确然存在——即便我的过去、我养母和生母的过去、我舅舅和外婆的过去,都显得那样支离破碎,但我还是尽心尽力去解释。我希望他能明白——此刻的“他”,不仅仅是单独的个体,“他”还是前人无数个不同细节的最后总和;“他”的全部个性和不可替代性,都是从阡陌纵横的“过去”继承而来的。

2017年1月至2018年7月

*疆新**哈密、广东东莞

来源:《花城》公众号

图片来源于网络

作家丁燕个人简介,丁燕个人资料简介

丁燕,诗人、作家。上世纪七十年代生于*疆新**哈密,2010年移居广东东莞。出版有纪实作品《工厂女孩》《工厂男孩》《低天空:珠三角女工的痛与爱》《阳光洒满上学路》,长篇小说《工厂爱情》《木兰》,散文集《双重生活》《沙孜湖》《和生命约会40周》《第一个365天》《饥饿是一块飞翔的石头》,诗集《午夜葡萄园》《母亲书》等。作品曾获得鲁迅文学奖提名奖、《亚洲周刊》年度十大华文非虚构、新浪年度“中国十大好书”、文津图书奖、徐迟报告文学奖大奖、百花文学奖散文奖、《中国作家》“鄂尔多斯”文学奖、广东省鲁迅文学艺术奖、广东省“九江龙”散文奖金奖等多种国内外奖项。为中国当代“70后”代表作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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