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觉得今天的天气开始很暖和了呢~~小编已经开始感受到了春天的气息啦!

大伙儿的购物小火苗是不是也蹭蹭蹭往上窜喃!

这两年 代购 越来越受到追捧! 春天花会开
鸟儿自由自在
我还是在等待
等待我的“爱”(海代商品)你快回来......

空姐代购案离职空姐李晓航多次携带从韩国免税店购买的化妆品入境而未申报,*税逃**113万余元,一审以*私走**普通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罚金50万元。2013年5月,北京高院二审将此案发回重审,12月17日,判决李晓航有期徒刑3年,罚金4万元。


小编火力全开,就“代购”的火热现象, 为大伙儿科普相关法律知识, 更多精彩内容,继续关注下文哦!

代购,从电子产品、化妆品到奢侈品等一应俱全,价格普遍低于国内,因此造成了海外代购市场日益火爆。 海外代购是不是*私走**?要不要交税?这个过程中需要注意什么问题?继续往下看。


焦点一:海外代购与*私走**的区别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私走**可分为两种,第一种是*私走**国家禁止进出口物品的,例如*器武**、*品毒**、珍稀动植物等;第二种是指在进出口过程中,不缴或少缴应缴税款的行为。代购,通俗一点来说就是找人帮忙购买你需要的商品,原因可以是你在当地买不到这件商品,可以是当地这件商品的价格比其他地区的贵,也可以是为了节省个人时间成本,请人帮忙买好送货上门。

焦点二:海外代购是否要交税目前我们接触得较多的代购方式大体上有两种。1.通过国外的关系人代买后邮寄回国。根据我国《海关总署公告2010年第43号》文件规定第一条: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也就是说,只要进口税额超过了50元的,都要交税,否则就是*私走**行为。

2.身边的亲戚朋友出国办公旅游时帮忙购买后带回来。按照海关规定:居民旅客在境外获取总值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含5000元)的自用物品免税,而如果转售用以赢利,则属商业目的的货品,再小的量也不能免税。国内的很多代购*税逃**行为,受益者主要是委托方,那么,委托方的行为就是违法,涉嫌*私走**罪。

焦点三:物品过关是否要如实申报

对进出境个人物品,海关以“自用、合理数量”为基本验放原则。居民旅客在境外获取总值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含5000元)数量合理的自用物品,可以免税免申报。过关时,海关会根据申报人提供的物品种类、价格、用途等信息计算应缴税额,不同的物品,不同的用途会有不同的税种和税率,计算出来的应缴税额也会不一样。而如果是未申报也未标注的物品,海关会默认为是个人自用的免税物品。这就导致一些代购者为了少缴或不缴税款,进行虚假申报或不申报,而这些都属于违法行为。

举个例子,前段时间新闻里炒得沸沸扬扬的香港水客,为什么海关要抓这些人?因为水客干的就是*私走**。水客到香港买一台iphone6,带回来,过关的时候不申报或者申报的时候填自用,根据之前所说,海关不会征税,但水客到深圳后转手就把手机卖了,赚了几百元,然后继续跑到香港买手机。一天往来十几次,偷逃的税额会有多少?但所幸目前深圳海关已经针对这种行为出台了相应规定,断了很多水客的“发财路”。

小编结语代购本身不算违法,买卖双方形成一种委托代理关系,即使收取一定的服务费也是合理的。我国《刑法》规定:“*私走**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私走**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私走**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当下,一些海外代购确实存在着明显的价格优势,让人心动,这其中往往也存在着逃避海关监管、偷*税逃**款的现象。在此提醒一些人,不要为了赚取不该赚的“利益”,存在侥幸心理,铤而走险,走上犯罪的道路。
来源:江南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