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目的
为了保证不合格品或不符合项得以有效的区分、标识、隔离处理,防止不合格品或不符合项在未经矫正并检查合格以前流入客户或下一道工序,特制定此程序。
2.0 范围
本程序对从产品的品质到销售所产生的不符合质量和环境规格要求的不合格品或不符合项,仓库过期产品和客户退货不合格品的处理与管制,以及内外部审核所产生的不符合项等均适用。
3.0 职责
3.1本程序由品质部管理。
3.2品质部:负责不合格品或不符合项的鉴定、标识、记录和隔离。
3.3品质部:负责不合格品或不符合项的分析和提出处理意见。
3.4品质部;提出处理意见后,各相关部门需配合执行。
4.0 工作程序
4.1 定义
4.1.1 不合格品或不符合项:指不符合规格要求(质量、环保标准、职业健康安全和客户特定要求)之产品或项目,公司称为不合格品或不符合项。
4.1.2 返工/返修:指重新对产品进行部分或全部加工以使产品符合规格要求。
4.1.3 特采:指产品不符合部分规格要求,但不影响产品的使用功能,经申请与核准,而特别采用,公司称为特采。
4.1.4 报废:对判定不合格之原物料,半成品,成品,无法返工或选別使用时,予以报废处理。
4.1.5 退货:供应商造成之不合格品,退予供应商更换、返工或筛选等。
4.1.6 挑选:对部分不良品可用目检或简单工具选別使用时谓之挑选。
4.2标识
4.2.1 产品来料不合格品
检查不合格批在每批外包装贴上待处理标签并在标签上注明不良原因.
A)检查不合格品需在《产品检验报告》上注明不合格,同时在产品包装上贴上不合格标签标识,并在标签上注明不良原因。
B)填写《纠正及预防措施处理报告》给相关责任部门处理。
4.3 隔离
产品来料不合格批置放于来料不合格品区。
4.4 不合格品之记录
4.4.1 品质部检出来料不良产品时,记录在《产品检验记录》中,并开具《品质异常处理单》进行处理。
4.5 不合格品的处理方法
4.5.1 公司对不合格品的处理方式有以下几种:
A)退货;
B)挑选;
C)报废;
D)特采。
4.5.2 产品来料检查不合格:
A)产品来料检查发现不合格时,填写《纠正及预防措施处理报告》通知各相关部门及供应商。
B)品质产品需急用,而不良可以通过挑选完成时,品质与供应商协商处理。
C)产品急用,不合格程度较轻不影响产品使用功能时,业务部可提出申请,经总经理准后特采。
D)产品来料不合格需退货时,报管理者代表批准后,通知品质退货。
5.0参考文件
5.1记录管制程序
5.2标识和可追溯管制程序
5.3纠正和预防措施管制程序
6.0 附件
6.1品质异常处理单
6.2纠正及预防措施处理报告
6.3产品检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