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摘要:本文结合安徽省合肥市周谷堆农产品批发市场和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的调研资料,探索流通创新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机理。研究表明,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大型超市主导的流通创新提升了“保质”、“保鲜”和传导功能,组织和技术层面的流通创新促进了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的构建和运行效率的提升,而政府主导流通制度创新为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引言
2015 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建立全程可追溯、互联共享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平台,提高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在全球范围内,流通创新极大地推动了发展中国家的农产品供应链转型和发展,对世界各国农产品质量安全也产生了深刻影响。但我国农产品流通领域质量安全基础薄弱,组织、技术和制度存在的局限也严重制约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中流通功能的发挥,导致类似“染色橙”、“毒生姜”等事件时有发生。因此,如何加快流通创新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已成为我国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流通创新与农产品质量安全是全球经济研究的热点。在流通组织创新研究中国内外存在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流通组织创新通过供应链管理直接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 Tapiero,2007) ,主要措施包括检测和采购契约( Reardon等,2009; 莫鸣等,2013) 。另一种观点认为,流通组织创新通过对农户安全农产品生产认知( Raspor,2008; 施晟等,2012) 、交易成本( 钟真等,2012 ) 、风险偏好( 黄季焜等,2008) 等中介变量的作用来间接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而控制效果受组织化程度( Pritchard等,2010) 、垂直协作水平( Minten等,2013 ) 等因素影响。关于流通技术创新的研究表明,危害关键点控制、良好零售规范、冷链物流显著影响农产品安全水平( Herath等,2010; 周洁红等,2015) ,流通标准化和信息化也显著影响消费者对安全农产品的认知能力和购买决策( Masakure等,2009; 崔彬,2013) ,但流通标准化的实施需要依托产业链的整合方式( 耿宁等,2014) 。
国内外研究在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中流通环节的建设内容( Hobbs,2004) 、影响因素( Rosegrant等,2013) 上也取得较大进展,关于流通主体质量追溯行为与动机的研究不断丰富。对流通政策的讨论尤为热烈,主要包括实施供应链管理( Matopoulos等,2007) 、运用市场机制扭转农产品质量安全中规模不经济、强化流通监管( 周应恒等,2013) 、改善信息搜集环节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马骥等,2009) 。
目前国内外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中流通功能的界定还不清晰,对流通创新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机理的研究有待深入。在传统的生鲜农产品流通模式中,由于流通创新不足,导致流通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功中**能未能充分发挥,农产品质量优劣的信号不能有效传递,优质农产品难以通过市场溢价机制补偿生产过程投入成本,信息传递的低效率和解决信息传递产生的高昂交易成本导致质量追溯体系运行不畅,进而弱化生产者的生产责任,这就抑制了农产品生产者和流通机构投资和使用高效保鲜手段的意愿。本文结合安徽省合肥市肉类蔬菜质量追溯体系和周谷堆农产品批发市场调研资料,从流通功能提升和可追溯体系建设两个方面研究流通创新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机理,并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二、创新提升流通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中的功能
流通创新是指流通主体借助规模经济优势和标准化、信息化手段的应用,对商品流通环节、交易方式和业务流程进行重组和改造,在此过程中促进流通宏观调控和微观规则体系变化,主要包括流通组织创新、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随着组织化程度和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超市在农产品价值链中优势地位逐步凸显,从而成为流通创新的主导者,并提升流通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功中**能,实现“平台驱动”和“购买者驱动”的价值链创新( 见图1) 。

图1 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超市主导的流通创新与流通功能提升
( 一) 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中流通功能界定
在从生产者到消费者的整个农产品价值链中,任何一个环节被污染都会产生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因此,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中,“保质”是流通的最基本功能。同时,农产品的“新鲜”程度会显著影响消费者的购买意愿和农产品的价值实现,这就需要流通部门在仓储、运输、销售等环节中实施“保鲜”行为。此外,由于农产品具有很强的经验品和信任品的属性,价值链上游的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随着农产品空间流转范围的扩大,农产品流通对物流设施要求也明显提高,这就需要流通部门在安全农产品供给中实施有效的传导功能。一方面,流通部门通过检测和管理严格控制安全农产品的市场准入,将优质安全的农产品从生产者传递到消费者手中,向消费者传递安全农产品的相关信息,降低农产品供应链中的信息不对称。另一方面,通过向消费者供应优质安全农产品,流通部门在消费者中产生较强的口碑传播效应,从而推动安全农产品的价值实现和溢价销售,进而引导和激励安全农产品生产。因此,流通在农产品安全体系中是有双向传导功能。
( 二) 农产品批发市场主导的流通创新与流通功能提升
随着交易规模和辐射范围的扩大,农产品批发市场积极引入现代化的物流、冷链、仓储、信息和电子检测设施,在质量检测、价格形成、综合物流、信息服务等方面专业化能力不断提升,这使农产品批发市场逐步升级为综合化和信息化的双边交易平台,从而极大提升了“保质”和“保鲜”功能。而“农户+ 龙头企业+ 批发市场”、“农户+ 合作社+ 批发市场”等多种形式的组织创新加强了生产、加工和流通等价值链环节的紧密程度,优质农产品通过批发市场向销售终端传递效率得以加强( 见图1) 。农产品批发市场也通过紧密的产销衔接向价值链上游的生产者、加工者传递安全农产品的需求信息,激励农产品生产者、加工者进行专有资产的投资和相关质量认证,从而通过传导功能促进安全农产品的信息传递和价值实现。以合肥市周谷堆农产品批发市场为例,2013 年其交易额为175 亿元,交易半径辐射周边地区400 公里,交易规模的扩大推动了市场在冷链、信息和检测等方面的技术创新,使其先后获得“绿色批发市场”和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借助现代农产品交易平台的优势地位,周谷堆农产品批发市场积极吸引龙头企业、经营大户进场,并同价值链上游的农业生产基地、标准化园区和农民合作社广泛开展产销对接的组织创新。农户、龙头企业、批发商等价值链主体衔接紧密程度得到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充分发挥了传导功能带动安全农产品生产的作用。以进入周谷堆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合肥铭传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为例,该公司拥有4 处无公害大葱标准化示范基地,2013 年该公司带动肥西县高刘镇和铭传乡大葱种植户1560 户,种植面积达6200 亩,亩均收入6400 元,亩纯收入达3800 元。
在流通技术创新方面,周谷堆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了完善的化学实验室、定量定性分析室及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室,装备有农残速测仪、移动检测车等仪器,可对农药和兽药残毒进行精确的定性定量分析。2013 年周谷堆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了肉类和蔬菜质量安全可追溯体系。周谷堆农产品批发市场具有综合化和一体化的冷链物流服务体系,蔬菜、水果、畜禽肉类等交易区配置专用预冷库和冷藏库,较好地实现了农产品“保鲜”功能。在流通制度创新上,周谷堆农产品批发市场对入场的农产品要求提供产品检测证明等票证,但为确保流通环节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仍每天抽取160 个蔬菜样本进行农药残留检测。一旦场外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还会提高相关产地同类农产品的抽检频率。通过市场准入和管理制度的创新,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了平台交易的界面规制,强化了经营户产品质量责任,促进了批发市场平台上的农产品质量竞争,在市场内部形成了较好的信息披露机制,并通过传导功能激励价值链上游的农产品生产者采取质量安全行为。
( 三) 大型超市主导的流通创新与流通功能提升
随着消费升级和市场集中度的提升,大型超市成为消费者选购农产品的重要场所。在农产品价值链中,大型超市比其他主体更接近消费者,这使大型超市具有较强的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动机。为此,大型超市在冷链设施、质量检测和物流配送上进行专有资产投资,通过流通技术创新提升其“保质”和“保鲜”功能。通过“农超对接”等组织创新形式,大型超市与生产基地、农业合作社开展价值链纵向协作,提高了农产品价值链各主体之间链接程度,农产品质量、标准和价格得到有效控制,安全农产品的生产成本和生产风险被价值链各主体有效分担。在国外一些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大型超市还对农产品实施更为严格的自有质量标准( Vandemoortele,2014) ,并采取订单、自有品牌等方式引导农户、加工者、生产企业进入现代农产品供应链和全球价值链( 见表1) 。“农超对接”的组织创新和契约、品牌的交易制度创新降低了农产品生产的不确定性,加快了农产品流通速度,明确了农户对农产品安全生产的预期和认知,激励农户采取质量安全控制行为。因而,流通创新加强了大型超市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中的传导功能。
组织规模的扩大使大型超市将更多的消费者纳入其连锁销售体系,而卓越的品牌增强了消费者对大型超市销售农产品的安全信心,从而减少了消费者的搜寻和甄别成本。在销售过程中,大型超市广泛使用优质标签,并提高入场农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和产品原产地标识的要求,提高了安全农产品的信息传递效率,而大规模采购和科学物流配送使消费者能够以较低的货币支出购买到优质安全农产品。由于大型超市拥有较为稳定的消费者群体,消费者之间口碑传播将产生强大的网络效应,这使大型超市通过传导功能扩大安全农产品的需求规模,引导和激励价值链上游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户按照相应标准进行大规模定制化生产,通过规范的契约降低订单租金的讨价还价,克服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推动安全农产品的工艺、流程升级和溢价销售,从而实现买方驱动的农产品价值链创新( 见图1) 。
表1 流通创新与农产品质量体系中的流通功能

三、流通创新促进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的案例分析
( 一) 合肥市肉类蔬菜质量追溯体系案例
合肥市蔬菜肉类质量追溯体系包含一个城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平台,由屠宰厂、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和团体消费单位组成追溯子系统,以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为核心建立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实现城市肉类蔬菜流通全程有效追踪。合肥市肉类蔬菜质量追溯体系中现有2 家大型肉类蔬菜批发市场、8 家机械化屠宰企业、25 家标准化农贸市场、40 家大中型超市和48 家团体消费单位,表2 列举了相关代表性企业。
表2 合肥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平台中代表性企业

在合肥市肉类蔬菜质量追溯体系具体运行过程中,各追溯子系统向城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平台输送数据。目前,周谷堆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屠宰厂数据上报率为100% ,大中型超市和农贸市场节点上报率在70% 左右。其中,周谷堆农产品批发市场在交易结算上创新使用电子一卡通,农产品交易双方身份信息、交易品种、交易数量、交易金额在刷卡时全部录入批发市场的信息追溯系统。周谷堆农产品批发市场的9730 户蔬菜经营户和891 户肉类经营户在每天完成交易的同时,场内追溯信息系统会自动生成约35000 条蔬菜和肉类质量追溯数据,并向城市公共蔬菜肉类追溯管理平台上传。消费者在纳入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平台的超市、农贸市场购买蔬菜和肉类产品时,可以要求经营者在追溯电子秤上称重,并打印蔬菜、肉类农产品的追溯码,相应的农产品产地、品质、供应商、流通商等信息被全部录入购物小票。消费者可以通过手机短信、电话、销售终端查询设备查询追溯码,甄别农产品的来源、品种等信息,也可以登陆城市肉类蔬菜流通管理平台进行相关查询。
( 二) 流通创新促进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的机理
1. 流通组织和技术创新推动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的构建。合肥市肉类蔬菜质量追溯体系以周谷堆农产品批发市场为核心环节,大中型超市、农贸市场等流通机构是城市公共肉类蔬菜追溯管理平台的重要节点,追溯电子秤、追溯码和小票打印、查询终端在城市农产品质量追溯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通过索证索票、集成电路IC卡等市场准入制度和技术创新,提高农户、供应商提供相关农产品质量信息的要求,现代流通技术创新推动了流通标准化建设,从而提升了农产品质量可追溯数据的采集、记录和上传效率。超市、农贸市场作为农产品销售的终端,通过追溯电子秤、追溯码等流通技术创新为消费者提供质量追溯票据,在销售终端构建查询系统方便消费者进行相关信息的甄别。流通标准化统一农产品批发市场、大中型超市、农贸市场的产品标识和产品追溯码,并以流通信息化向价值链上游延伸构建可追溯信息系统。城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平台的组织创新则有效地串联起农产品生产者、加工者、批发商与消费者的信息传递( 见图2) ,并通过信息传输、感知、平台管理技术创新进行经营主体备案、追溯信息管理、工作考核、综合分析、应急处置和公共服务。

图2 合肥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平台
根据不同的应用情况,城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平台可以按照产地、节点类型、节点名称、经营商户名称、时间等条件,筛选出批次号、追溯码等信息合成追溯链条,并为消费者查询农产品质量信息提供公共而便捷的服务。这增强了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信息的信任度,弥补了小规模农产品价值链主体在农产品质量信息传递中的缺陷。列入城市质量追溯体系的肉菜农产品,从生产源头到加工、包装、仓储、运输、批发、零售各个环节的交易信息都被上传至城市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平台,形成追溯链条。追溯链条作为特定批次农产品的完整流通路径,由农产品经过的各流通节点组成,并在每个节点上显示节点名称、交易双方名称、交易品种、交易时间、重量、数量等信息。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政府监管部门可以通过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平台迅速厘清具体问题产生的环节,评估问题的性质,追踪问题农产品的去向,对问题农产品采取下架、退市、召回等处置手段,进而追究具体主体的责任。城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平台还会根据进场登记率、刷卡交易率、上传信息的质量、追溯链条合成情况对各流通节点子系统运行情况进行考核。因此,流通组织和技术创新构建了肉类蔬菜品种全覆盖、买卖交易全自助、信息追溯全自动的“三全化”的质量追溯体系。
2. 流通组织和技术创新提升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的运行效率。以上案例表明,流通创新使农产品批发市场等流通主体有效地组织农户、合作社、生产企业完善农产品原产地信息记录,从而降低农产品质量信息的录入和采集成本。相比传统的以人工录入为主的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集成电路IC卡、追溯码、查询终端等流通技术创新实现了票证生成的电子化和质量追溯的自动化,节约了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的管理成本,提高了消费者信息查询的便利性。其他国家的实践也表明,流通技术创新有利于提升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中信息传递效率。例如,日本东京一些大型超市在销售蔬菜产品的流通设施上安装芯片卡,将蔬菜生产、仓储、运输和销售各阶段信息存入服务器,使消费者借助互联网就可以进行蔬菜质量信息查询。而合肥市城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平台的组织创新将批发市场、超市、屠宰场、农贸市场等串联起来,构建了农产品信息采集、上传和传输的网络结构,各流通节点通过信息共享提高了农产品质量信息的容量、准确程度和覆盖范围,提升了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的宽度、深度和精度( Golan等,2004) 。政府部门和相关主体通过质量追溯体系可迅速查找问题农产品的具体源头,追踪和召回问题农产品。
在流通信息化和标准化的支撑下,合肥城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平台具有自动化和智能化的特征,这提升了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在问题发现、应急处置、指标考核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运行效率。城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平台对各流通节点上传的不完整追溯信息会自动予以提示,在出现农产品质量问题时,平台能够通过问题发现模型库自动予以识别,并按照“严重、较严重、一般”等等级对问题性质进行评估,自动显示产生农产品质量问题的环节、企业、品种、批次、级别、日期等信息,同时自动向企业责任人、政府监管部门发送短信或邮件。
城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平台也将消费者纳入到农产品质量监管和价值共创过程,通过政府公共管理平台的验证增强消费者对农产品质量信息的信任程度。组织和技术层面的流通创新有效提升了农产品质量的信息传递效率,而因提高农产品质量信息传递效率衍生的交易成本上升幅度被有效控制。这使纳入城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平台的各参与主体获得信号传递上的外部规模经济,从而促进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的顺畅运行,进而强化农产品价值链各主体的质量安全责任,克服农产品质量安全中的道德风险问题。而消费者高度参与的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也推动了优质农产品的价值创造和实现,激励农产品价值链各主体采取质量安全行为,促进了城市整体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稳步提升。
3. 流通制度创新为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提供有力保障。组织和技术层面的流通创新为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提供了组织依托和技术支持,但信息可追溯系统的推行需要良好的市场和法律环境,小规模生产和经营者在资金投入、信息技术水平上存在的不足,导致其难以负担提高信息传递效率的交易成本,从而产生逆向选择问题,这就需要相应的制度安排纠正农产品质量追溯中的市场失灵( 见表3) 。总结日本和我国台湾省相关成功经验可以发现,流通制度创新在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例如,日本规定各种水产品、肉类和蔬菜产品均需实施明确的食品标签制度,在2002年将农产品信息可追溯系统推广到全国的猪肉、肉鸡、牡蛎等养殖品和蔬菜,并由食品安全协会和各级地方政府对农产品生产者、加工者、销售商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培训。
表3 流通创新对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的作用

在具体实践中,合肥市政府贯彻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和《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对全市范围内农产品生产基地、养殖场和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面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对种子、农药、化肥等农资投入品实施专项整治,强化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屠宰场的巡查抽检和检疫监管,鼓励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进行产地准出制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试点。合肥市政府还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纳入县乡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努力塑造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法制环境。
合肥市政府把城市肉类蔬菜追溯管理平台列为公益性民生工程,自2011 年以来,市政府出台《合肥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绩效评价暂行办法》。除中央财政支持资金外,合肥市政府先后投入4000 万元进行城市肉类蔬菜质量追溯管理平台建设和系统维护,并对屠宰厂、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菜市场、大中型超市、肉菜配送等流通节点进行信息化改造。试点流通企业每年可得到10 万元财政补贴,用于农产品质量信息采集、传输、网络租用、溯源电子秤和查询终端等方面支出。这些财政补贴弥补了小规模流通主体和经营户在专业化追溯设备和信息采集、传输中的资金不足,提高了这些主体参与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的意愿。此外,2011—2013 年,合肥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实现经营户备案10822 个,发放流通电子服务卡12822 张,分别占全国第二批十个试点城市备案经营户总数和发卡总数的57. 2% 和49. 8% 。合肥市政府还对经营户进行溯源电子秤使用等方面培训15000 人次,占全国第二批试点城市培训总人次的59. 7% 。可见,政府主导的流通制度创新为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的实施提供了有力保障。
四、结论及政策建议
( 一) 研究结论
本文通过安徽省合肥市肉类蔬菜质量追溯体系和周谷堆农产品批发市场调研资料,从流通功能提升和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两个方面出发研究流通创新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的机理。研究表明,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超市主导的流通创新提升了其保质、保鲜和传导功能。农产品质量追溯公共管理平台等流通创新在过程、品种上构建了覆盖更广的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的组织结构,降低了农产品质量追溯信息的采集、传输和读取成本,提高了农产品质量体系的宽度、深度和精度,并提升了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的运行效率,而政府主导的流通制度创新为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提供了有力保障。
( 二) 政策建议
1. 加快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转型升级。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公益性平台环节的建设水平,提高农产品批发市场检测设备的利用率,在农产品检验项目、频率和品种上探索统一的执行标准,加强抽检结果的信息披露,强化农产品产地证明和质量检测证明出具机构的责任。以农产品批发市场为载体,积极引导场内经营主体与生产基地、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的产销对接和价值链纵向协作。在农产品批发市场推广使用含结算、数据上传功能的集成电路IC卡,政府应以专项财政资金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质量追溯信息的上传,支持产地批发市场为农户提供农产品质量检测服务,在税收、审批等方面出台优惠政策,鼓励摊位制经营户向农产品批发企业转型。
2. 加快城市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的创新发展。扩大城市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覆盖的品种范围,提高追溯子系统的数据上传率和消费者质量追溯意识。拓宽资金来源,加大农贸市场、中小型超市等追溯子系统的资金支持,提高经营户追溯电子秤电费优惠和财政补贴力度。积极推动二、三线城市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的建设,加强区域间城市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的网络互联和信息共享。加快超市流通技术进步和标准化建设,提高大型超市对农产品质量检测和信息处理的专业化水平。在大型超市普及应用农产品质量信息查询系统,将消费者纳入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在中小型超市的冷链设施、农产品质量检测体系建设上,中央和地方政府应予以政策支持。加强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引导中小型超市、批发企业和相关主体进行“农改超”、“农加超”等经营模式创新。
3. 积极推动农业专业合作组织流通创新。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超市的产销对接,鼓励专业合作社横向联合,以“组建联合社”、“合作社组团”等组织创新形式提高生产和销售的规模经济水平,支持农民合作社开设农产品直销店。加强农业专业合作组织的资金扶持、农技推广和信息服务,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流通标准化和信息化水平,引导其创建自有品牌和标准化生产基地,完善和规范农产品生产信息记录,将农产品直销店纳入城市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平台,提高小规模农户参与农产品价值链和质量追溯体系的程度。
原标题:流通创新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研究——以合肥市肉菜流通追溯体系和周谷堆农产品批发市场为例
作者:丁宁
来源:农业经济问题 2015年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