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烟电**为何“上头”?竟是新型*品毒**!检察官提醒来了

*子烟电**为何越吸越“上头”?外表看着是普通的*子烟电**,实际上并不简单。近日,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检察院对贩卖“上头”*子烟电**的阿丘和小坤(均为化名)依法提起公诉,法院以贩卖*品毒**罪分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9个月、7个月。

案发前,阿丘曾通过转卖*子烟电**来赚外快,他把自己的微信头像也设置成香烟图标,一些微信朋友会到他那里去买*子烟电**。2021年7月,有人在微信上联系阿丘,向他购买“上头”的*子烟电**。于是,阿丘联系了另一名*子烟电**卖家(另案处理),从对方手里购买了这种*子烟电**,并将买家收货地址发过去。卖家用白色泡沫塑料袋把“上头”*子烟电**包装好以后,让小坤(化名)帮忙将货拿给跑腿员送出。

买家将*子烟电**“晒”到朋友圈,被朋友告知,这种所谓“上头”的*子烟电**其实是新型*品毒**,买家便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

经鉴定,这些*子烟电**含有合成*麻大**素类物质。而小坤明知道这些*子烟电**是新型*品毒**,还是选择帮忙转送货物。同年7月,阿丘与小坤被公安机关抓获并刑事拘留,同年8月,二人被依法逮捕。

“合成*麻大**素是*品毒**,我知道的。”面对检察官的讯问,阿丘坦言自己知道“上头”*子烟电**的危害,“我见过周围一些人抽了这种‘上头’*子烟电**以后都精神恍惚、目光呆滞,看着有些害怕。”但为了赚外快,阿丘选择铤而走险。

经详细审查,承办检察官认为,二人违反国家*品毒**管理制度和相关法律,明知是*品毒**而进行贩卖,均已涉嫌贩卖*品毒**罪。奉化区检察院依法对二人提起公诉。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检察官说法:

2021年5月,国家禁毒委、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公告,决定正式将整类合成*麻大**素类物质列为*品毒**进行管制。

合成*麻大**素,是一种类似天然*麻大**素的人工合成物质,它的危害性更大、精神活性更强。吸食该类物质后,会出现头晕、呕吐、精神恍惚、致幻等反应,过量吸食会出现休克、窒息甚至猝死等情况。

承办检察官提醒,“上头”*子烟电**是新型*品毒**,绝对不能沾染,即便是购买正常*子烟电**,也需到拥有经营资质的正规商店,切不可从私人处购买。

来源:浙江法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