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微信朋友圈是大家分享生活的平台,而如今的朋友圈俨然是“代购”的天下了。虽然“代购”让大众享受到了更方便、快捷的购物方式,但也存在很多法律风险。

一、“代购”关系的双方当事人都是谁?
“代购”是大家通过网络购买商品的一种方式,双方当事人往往是隐藏在网络背后的,可能双方就是单纯的“网友”,此时如果交易发生纠纷,想要维权的一方首先要证明的就是对方是谁?也就是说维权方至少要能提供出对方真实、有效的身份信息。
法律指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代购”是何种法律关系?
在“代购”案件中最大的争议焦点在于“代购”是买卖关系还是委托关系。根据司法裁判案例,区分买卖关系、委托关系的关键在于标的物所有权及价款性质。如果购买商品时,代购者已经取得标的物所有权并且购买者所支付的价款系标的物的价值,则可构成买卖关系。反之,如果购买商品时,代购者并不是标的物的所有人,而是遵循购买者的指示,从第三人手中购得相应商品,并且其所获得的报酬系劳务费,则可构成委托关系。不同的法律关系对应的法律后果也是不同的。总体而言,买卖关系要求出卖人对“结果”负责,而委托关系只需委托人“认真做事”,因此,对于“代购”纠纷,买卖关系更能保障购买者的权益。
法律指引: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三、在朋友圈“代购”应注意一下事项
网购时不要被网站上低价促销的商品所诱惑。建议网购时最好选择正规的电商平台进行。
另外,在支付货款的时候,一定要选择带有安全功能的浏览器,选择货到付款,在无法辨别交易是否真实时,千万不要轻易着急即时在线付款。保留协商代购的聊天记录等材料,以证明代购事实。被骗时一定要积极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