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奉节:疫情期间远程提讯犯罪嫌疑人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口罩成为群众生活中的必需品,甚至出现“一罩难求”的现象,被告人欧某利用群众对口罩的迫切需求,从网络*载下**一次性医用口罩及相关厂家生产资质等图片,在其朋友圈多次发布虚假售卖信息。3月5日,重庆市奉节县检察院对欧某提起公诉。
经查,2月9日,被害人向某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支付欧某4.7万元用于购买口罩。欧某在收到钱后并未与任何口罩销售厂家联系,而是将钱款全部用于网络赌博和偿还个人债务。在向某多次催问口罩购买进程时,欧某以“厂家未发货”等理由进行搪塞。2月11日,欧某通过微信向向某退还1600元,并承认自己已经将其余货款挥霍殆尽,向某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2月14日,欧某在璧山家中被公安机关抓获。
案发后,奉节县检察院依法派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2月20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审查逮捕,当日,该院对欧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在公安机关侦查过程中,奉节县检察院与公安机关加强协作,引导公安机关对欧某以同样方式诈骗重庆、广东4名被害人的犯罪事实进行侦查,最终查实欧某诈骗金额为11.8万余元。3月2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奉节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审查起诉阶段,该院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值班律师意见,审查了全部案卷材料。该院审查认为,被告人欧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群众对口罩等防疫用品的迫切需要,多次骗取他人财物达11.8万余元,数额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对其依法提起公诉。欧某自愿认罪认罚。
奉节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刘*光春**说,“欧某实施诈骗成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利用了群众在疫情中产生的焦急心理。”被害人在看到口罩销售的信息后,仅仅简单地询问了口罩质量和物流问题,就进行了汇款操作,最短的一起从询问到汇款不到10分钟。
为此,检察官提醒消费者,要提升信息辨别能力和防诈骗意识,特别是当前在网上购买医用口罩、消毒水等防疫用品时,务必选择正规购物渠道,不要轻信网络销售信息。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