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房 一是项重大民生民心工程
是政府关心百姓、为民谋福利的好事
但一些不法分子却利用该项政策
对农村弱势人员实施诈骗

近日,昭平县人民检察院
提起公诉的一起
以代购廉租房为名实施诈骗的案件
经法院开庭审理,作出一审判决


庭审现场△
2020年6月, 被告人李某多次向同族兄弟谎称自己有关系,只需交4万元就能代购一套廉租房,其兄弟信以为真,掏出多年积蓄交由李某帮忙购买,随后,李某先后骗取同族兄弟一家购房款共计 8.35万元 。

之后,李某以各种理由推脱交房事宜
直至联系不上
李某兄弟等人这才意识到
自己上当受骗随即报警
经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李某在2014年至2021年间,利用亲戚熟人的信任,通过吹嘘自己与政府领导有关系、门路 可以代购廉租房和贫困房 、介绍相亲对象、帮找工作、合伙投资工程项目、代办产权过户登记为由,先后10多次诈骗卢某、陆某等10多名群众人民币共计 29.92万元 。被害人均为农村妇女、留守老人等文化程度较低、年老的弱势群体。

经昭平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认为, 李某诈骗他人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之规定,依法以诈骗罪向昭平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过开庭审理以诈骗罪 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 ,同时责令退赔被害人财物损失。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廉租房是政府以租金补贴或实物配租的方式,向符合城镇居民低生活保障标准且住房困难的家庭提供保障性的住房,申请均有严格的审批程序及流程,必须符合条件才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严格审批后才可入住,但一律不得转租和对外出售。对于以代购廉租房等各种幌子为由索要钱财的要提高警惕,切勿相信!
在此提醒大家
在购房、找对象、找工作过程中
凡是涉及个人钱财的
不管关系多么熟络,务必提高警惕
防止掉入“熟人陷阱”
同时也警醒那些
企图通过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的人
违法犯罪终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来源:昭平检察院
编辑:贺州新闻网 蒋雯
责编:贺州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审核:罗信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