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各地忙着防控疫情的时候,扬州市委、市政府提前决策、领先一步,紧急行动起来,不但内部防疫一步不让,援助湖北二话不说,更是用一份份政策“及时雨”“定心丸”帮助中小企业和个人渡难关。
随着疫情的发展,
中小企业身处困境。
每天一睁眼就是房租、工资以及还贷等众多压力,
多拖一天就多一分危险,
多拖一天就失去一份信心。
“支持企业稳定发展的16条意见”出台
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支持企业稳定发展的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济技术开发区、化工园区、生态科技新城、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平近**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支持企业渡过难关、稳定发展,特制定以下意见。
1、缓缴困难企业社会保险费用。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经申请核准后,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缓缴期满后,企业足额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收取滞纳金,不影响参保人员的个*权人**益。缓缴期间,各统筹区社保基金的拨付和使用按原渠道列支。(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各县(市、区)、功能区)
2、降低企业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和医保费率。继续对用人单位和职工失业保险缴费比例总和阶段性降至1%(其中单位0.5%、个人0.5%)。从2020年3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阶段性降低全市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0.5个百分点。(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功能区)
3、减免和缓缴相关税款。因疫情影响,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减免;对不能办理按期申报的企业,准予延期申报;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依法准予延期缴纳;对不能按期办理行政处罚的企业,准予延期办理,不加重处罚。(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4、减免企业房租或增加免租期。对承租国有资产类房产经营的企业,免除2个月的房租或延长相应租期。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或延长租期,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或延长租期的小微企业双创基地(孵化器)、科技产业综合体、商贸集聚区、电商园区等各类载体,优先予以相应的租金减免或租期延长。(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功能区)
5、稳定企业信贷规模。进一步整合优化“小微企业*款贷**风险资金池”,加大“小微惠贷”“创业贷”“人才贷”“苏科贷”“扬科贷”“苏微贷”等宣传和推广力度,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受疫情影响企业的信贷投放,力争各项*款贷**增速高于省均1个百分点以上,确保2020年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低于2019年同期。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或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企业,鼓励银行与企业充分协商,做好续贷政策安排,不得抽贷、断贷、压贷。(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扬州中心支行、扬州银保监分局)
6、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引导金融机构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确保全年再贴现、再*款贷**分别累计发放40亿元、10亿元以上;推动扬州农商行等银行机构对直接参与疫情防控的生产经营重点企业发放专项*款贷**,实施优惠利率,强化低成本信贷支持,确保*款贷**利率低于同期水平,对纳入工信等相关部门重点企业名单的,在此基础上下浮30%以上。(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扬州中心支行、扬州银保监分局)
7、积极发挥担保、保险机构作用。鼓励担保机构加大对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进一步降低担保费率,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担保费率不高于1.5%,市担保专项资金优先支持实施优惠担保费率的担保机构,支农支小担保余额占全年担保余额的80%以上。加大保险支持力度,实施保险优惠费率,提高出险赔付效率。(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扬州中心支行、扬州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功能区)
8、创新涉企金融服务。推动金融机构开发线上专项产品,为企业提供特色信贷、转贷、担保等服务。加强各类融资政策与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对接,优化审贷流程,降低信贷门槛,上线授权企业1万家以上,全年实现融资30亿元以上。(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扬州中心支行、扬州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功能区)
9、实施援企稳岗政策。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政策执行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功能区)
10、强化疫情防控用品生产企业扶持。加大对“保障公共事业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在原有*款贷**利率水平上下浮10%以上,确保2020年企业融资成本不高于2019年同期水平。全力保障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的信贷需求,尤其是对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而扩大产能或实施技术改造的企业,对其新增设备投资给予10%一次性补贴,单个企业补贴总额不超过50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扬州中心支行、扬州银保监分局)
11、强化对涉及“保供”企业的扶持。对有新增融资需求的农副产品生产企业,及时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全力保障农副产品日常供应。支持饲料加工企业尽快恢复生产供应,减少生猪、禽类企业因饲料供应和销售受阻造成的损失。对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物流车辆,在落实物流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和防疫措施的前提下,建立生产经营企业、物流企业和交通卡口联动机制,切实保障企业生产物资运输畅通。对在疫情防控期间承担疫情防控物资运输和鲜活农产品运输的车辆执行“绿色通道”政策,免收车辆通行费。(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卫健委、市工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县(市、区)、功能区)
12、支持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对于无需新增建设用地、符合安全和环保等规范要求的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由所在地县(市、区)、功能区的工信(经发)部门在半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市、区)、功能区)
13、减少外贸企业损失。对因疫情影响,无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国际贸易合同的企业,依企业申请由市贸促会出具“不可抗力事实性证明书”,尽力减免企业违约责任、降低企业损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贸促会)
14、优化企业信用修复工作。对受疫情影响,企业出现失信行为并申请信用修复的,自接到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第一时间报省复审,助力企业尽快重塑信用、消除影响。(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15、严禁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加大清理政府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账款力度,严禁违约拖欠。(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县(市、区)、功能区)
16、全面优化为企服务。各地、各部门要分行业分条线开辟服务企业“绿色通道”,做好受疫情影响困难企业梳排工作,加强分类指导和精准服务,对重点企业实行“一企一策”,当好企业的“店小二”,推动各项政策早落地、早见效。(责任单位:市各相关部门,各县(市、区)、功能区)
本政策执行期暂定为自政策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6月底(有明确执行期限的除外)。中央、省出台相关支持政策的,按照“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执行。市工信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政策解释。
扬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2月6日
宝应出台支持中小企业“十二条”

宝应县人民政府关于应对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
共渡难关的“十二条”政策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宝应湖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县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平近**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积极发挥中小企业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特制定以下政策意见。
一、支持对象
受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本地生产经营遇到困难的中小企业(符合工信部等四部门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详见附件)和参与防疫物资生产的相关企业。
二、支持措施
1、稳定信贷规模。各银行机构要确保中小企业信贷余额不下降,2020年的信贷余额不低于2019年同期余额,融资成本不高于2019年同期水平。疫情期间,企业未能正常生产,销售、利润等业绩存在下滑的可能,各银行机构要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向上沟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鼓励各银行机构在原有*款贷**利率水平基础上下浮10%以上,政策性担保公司在原有担保费率基础上下浮30%以上。中小企业*款贷**到期,要创新还续贷模式,鼓励采用*款贷**展期、无还本续贷、借新还旧等方式保证企业还续贷平稳过渡,同时不得随意调降企业信用等级,不增加担保条件和保证措施。要对因疫情影响导致*款贷**逾期的中小企业提高容忍度,妥善采取处置措施。(责任单位:县金融监管局、人行)
2、加大信贷支持。各银行机构要加强对相关直接参与防控的重点医用物品和生活物资生产、运输和销售重点企业以及购买药品、器械的相关部门单位提供足额的信贷支持,开辟信贷审批“绿色通道”,对于防控疫情所需*款贷**,特事特办、加快审批,并对*款贷**给予一定的利率优惠。重点关注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企业的金融需求,通过利率优惠、增加信用*款贷**和中长期*款贷**等方式,支持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对接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疫情防控“绿色通道”,争取低息*款贷**应急融资支持,专项用于防疫物资采购、防控系统建设以及集中隔离点和隔离病房改造等与疫情防控相关领域。通过人民银行专项再*款贷**、再贴现支持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向相关直接参与防控的重点医用物品和生活物资生产、运输和销售等相关企业加大信贷支持。鼓励银行机构向接受治疗或隔离的人员以及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提供更优惠的金融服务,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衔接还款期限,维持个人信用正常。(责任单位:县金融监管局、人行)
3、创新金融服务。各银行机构要借助电子服务平台积极为企业提供线上服务,指导企业正确使用网银、APP等办理业务,同时做好防护措施,提供线下服务。通过电话、微信等渠道,采用远程服务的方式,梳排企业当前的需求和困难,为下一步精准提供金融服务打好基础。同时,发挥金融人才的专业优势,提出合理化建议,一企一策,为企业制订个性化金融服务方案。(责任单位:县金融监管局、人行)
4、支持企业用工。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可按6个月的当地月人均失业保险金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政策执行期限按照国家规定执行。(责任单位:县人社局、财政局)
5、缓缴社会保险费。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按规定经批准后,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缓缴期满后,企业足额补缴缓缴的社会保险费,不影响参保人员个*权人**益。(责任单位:县人社局、税务局、财政局)
6、强化重点企业扶持。对于因防控疫情工作需要而扩大产能或实施技术改造的企业,用活用足各类扶持补助政策,并及时兑现。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企业,鼓励采购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其产品和服务。政府可根据生产成本(人力资源成本等)和市场供求等情况,适当提高防疫防护用品集中采购价格。全力做好农副产品生产企业到期*款贷**的衔接工作,对于有新增融资需求的企业,及时加大*款贷**投放力度,保障市民“米袋子”“菜篮子”等农副产品日常供应。支持饲料加工企业尽快恢复生产供应,减少生猪、禽类企业因饲料供应和销售受阻造成的损失。(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工信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金融监管局、税务局)
7、减免企业房租。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连续2个月房租减半。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国资办)、城控集团)
8、减免企业税费。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责任单位:县税务局)
9、延期交纳税款。对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办理纳税申报的纳税人,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纳税人,由企业申请,依法准予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疫情期间,纳税信用级别为C级的纳税人可临时使用发票“网上申领、邮寄配送”服务。(责任单位:县税务局)
10、扶持创新创业平台。政府承办的科技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及团队给予适当房租减免。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及团队减免租金的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基地等各类平台,优先予以政策扶持。(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工信局、相关镇区)
11、科技创新支持。推动中小企业加强技术研发和新品开发,对中小企业承担县级科技项目取得实效的给予资助,同时服务指导相关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省市科技项目。对受疫情影响较重、但技术前景良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科技金融支持,通过省“苏科贷”“高企贷”争取低利率的信用*款贷**。加大科技型企业在研发投入、人才引进、税收减免、研发费用等方面政策落实力度,促进企业稳定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县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
12、完善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对企业受疫情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生产订单完不成或者产品交付不及时,出现的失信行为,采取便利信用修复流程,帮助企业重塑信用,强化信用关爱,消除不良影响,规避失信风险。(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工信局)
本政策执行期暂定为自政策发布之日起的3个月。本地大型企业参照执行,其他事项按“一事一议”方式办理。中央、省、市出台相关支持政策,宝应遵照执行。由县工信局会相关部门负责政策解释。
宝应县人民政府
2020年2月5日
高邮发布惠企15条政策意见,条条“硬核”
2 月 7 日,扬州高邮市人民政府出台《高邮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稳定发展的 15 条政策意见》,减轻企业负担、保障有序开工、稳定人员就业,保持经济平稳运行。
15条政策包含支持企业在做好防控工作前提下复工复产、稳定企业职工队伍、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减轻企业负担4个大项,每条政策意见后还落实了责任单位和部门。
《通知》明确规定,对响应号召保障疫情防控、群众生活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需要提前开工的企业和对春节期间连续生产,未发生安全、环保事故且防疫措施到位的企业,视企业规模和员工数量给予一次性5至10万元防疫物资补助。对2月份(2月10日至2月29日)顺利复工,且防疫及安全生产措施到位的一般纳税人企业,按企业3月份*票开**销售(具体以税务局口径为准)1%的标准给予防疫物资补助。
针对稳定企业职工队伍,《通知》要求,开展网上人力资源洽谈活动,企业吸纳本地人员新增劳动力就业(未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的,按实际新增人数给予社会保险企业缴纳部分50%的补助,期限为6个月。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按规定经批准后,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最长为6个月。对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上年度(必须缴满12个月)失业保险费且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城镇登记失业率的各类企业,返还企业及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裁员率低于城镇登记失业率的参保企业,返还标准按照企业申请时月人均失业保险金6个月金额和参保职工人数确定。同时,继续执行1%(单位缴费比例0.5%,个人缴费比例0.5%)的失业保险缴费费率政策。
《通知》明确要求,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对符合授信条件但暂时受困的企业,不抽贷、断贷、压贷,通过多种方式帮助企业渡过难关。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安排不低于10亿元再*款贷**资金,对银行申请运用再*款贷**资金进行专项考核。对受疫情影响出现暂时困难但发展前景较好的小微企业,给予*款贷**市场报价利率(LPR)50%的*款贷**贴息。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在政策规定的15天期限内,免息使用市级企业发展资金,期限为6个月;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发生的新增融资担保,免收担保费,期限为6个月。
此外,《通知》还明确,通过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切实减轻受困纳税人负担,减免企业房租等方式,减轻企业负担。同时要求,中央、省、扬州市出台的相关支持政策,高邮市一并遵照执行。市、乡镇(园区)两级联动,要加快惠企政策兑现的进度。
扬州首个园区“暖企”政策包第一时间出炉
2月7日,维扬经济开发区率先颁布五条“暖企”政策包,包括搭建银企绿色服务通道、争取金融特色政策支持、减免中小企业房租、加强财政奖助和优化网格化服务机制。
“尤其是第一时间明确对承租开发区生态科技园和创业园等国有资产厂房的中小企业,免收2020年2月份房租,2020年3月份和4月份房租减半,让诸多企业感受到暖心的营商环境。”维扬经济开发区经发局负责人表示,目前开发区工作人员已经开始帮助园区企业梳理安全开工的流程,在确保疫情防控安全的前提下,尽早恢复生产。同时密切跟踪,全程办理,确保政策聚焦疫情防控,发挥政策效应提升企业信心。
针对防疫期间减少人与人接触,开发区联系了银行推出线上金融服务。针对中小企业资金压力大,开发区又联系金融机构出台了特色金融政策。针对利用国有资产的厂房,开发区通过减免房租,给企业真金白银的实惠。针对防控物资紧缺这一最大难题,开发区通过财政奖助,鼓励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扩大产能,为全社会防控和企业复工,多出力。
加大金融支持
帮助中小企业克服疫情影响

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地方金融监管局、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融办、化工园区财政局,生态科技新城财审局、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财审局,本局各处室、中心: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根据中央和省、市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应对防控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强化疫情防控责任
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平近**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上来,按照中央和省、市部署要求,将疫情应对和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办公室的负责同志具体负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各处室负责同志担任,统筹推进相关工作。各县(市、区)、功能区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二、坚决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根据*党**委、政府要求,制定完善疫情应对和防控工作方案,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监测、排查、预警工作。全面摸排干部职工春节期间行程动向,对从疫情较多地区返回或有接触史的,要及时报告、登记,落实医学观察和隔离措施。如出现发热或呼吸道症状,应要求第一时间佩戴口罩按诊疗规范到医疗机构就诊,并如实告知相关情况。加强内部卫生安全管理,落实环境消毒和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严格控制人员来访。
三、统筹安排推进业务工作
按照“非必须、不举办”原则,不举办公众聚集性活动,严格控制会议和集体活动。在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对地方金融从业机构主要采取非现场监管方式,充分发挥互联网、大数据和监管信息系统作用。认真落实信息报告制度,做好应急值守,对疫情防控各项重要情况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和处置。督促小贷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等机构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并督促其做好复工后的应对防护工作,落实防控措施。
四、加大金融对疫情防控的支持力度
主动加强与人行分支机构、银保监等部门的协作,共同推进银行、保险等机构支持疫情防控工作。鼓励政策性银行、地方法人银行和商业银行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引导相关金融机构更好地保障医疗、疾控、科研以及应急项目建设、防疫物资采购等资金需求,加快信贷审批进度,全力提供及时有效的金融服务。对接国家开发银行疫情防控绿色通道,争取年利率3%左右的一年期低息*款贷**应急融资支持,专项用于医疗救助、物资采购、应急设备采购等与疾病治疗和疫情防控相关的用途。推动扬州农商行等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放专项项目*款贷**,降低利率水平,确保*款贷**利率低于同期*款贷**市场报价利率水平,纳入工信等相关部门重点企业名单的在此基础上下浮10-30%。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确保2020年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低于2019年同期余额,融资成本不高于2019年同期融资成本。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通过适当下调*款贷**利率、增加信用*款贷**和中长期*款贷**等方式,支持相关企业战胜疫情灾害影响。引导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开辟捐款绿色通道,确保疫情防控款项第一时间到达指定收款人账户。引导和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加大企业融资担保服务力度。及时开通金融服务绿色通道,简化业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引导企业和居民通过移动支付、网络支付办理金融业务。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以及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金融机构要在信贷政策上予以适当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合理延后还款期限。进一步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各类地方金融从业机构,有效保障城乡居民和相关企业的金融服务需求。积极稳妥处置各类金融风险,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五、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
认真落实市委组织部《关于充分发挥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的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的通知》(扬组发〔2020〕2号)要求,组织动员金融监管部门和从业机构*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把疫情防控作为“守初心、担使命”的现实体现,牢记政治责任和政治纪律,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扎实推进疫情防控工作。同时,深入细致做好群众工作,稳定情绪,增强信心,不信谣,不传谣,凝聚打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强大合力。
各县(市、区)、功能区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要及时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辖内地方金融从业机构,并认真做好督促落实,重大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向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报告。
2020年2月4日
关于支持企业稳定发展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
中国银保监会扬州监管分局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和
支持企业稳定发展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





开辟信贷发放、外汇管理、支付结算、
现金及国库服务五大“绿色通道”
昨天,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扬州市中心支行获悉,该行近日已下发通知,要求开辟金融服务五大“绿色通道”,涵盖信贷发放、支付结算、外汇管理、现金服务等多个方面,全力配合做好扬州疫情防控工作。
一、开辟信贷发放“绿色通道”
人民银行扬州市中心支行行长戴又有表示,我市将及时开展窗口指导,足额保障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制造、公共卫生领域信贷需求。推动相关银行加快信贷审批速度,加大利率优惠服务,先后对口罩生产企业及相关制药企业新增授信4100万元,年化利息优惠80万元,其中,对3户口罩生产重点企业一次性放款600万元,用于企业紧急性的流动资金(采购原料及支付加班工资)支出。
二、开辟支付结算“绿色通道”
此外,我市还将指导各家银行做好宣传,引导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使用小额支付系统24小时办理业务,无上限办理涉及疫情工作的资金汇划,节日期间已办理防疫拨款、捐赠等资金划拨8500万元。
“疫情当前,要把抗击疫情当做各项工作的头等大事。”戴又有说,我们指导银行为扬州市发改委开立“应对疫情专户”,实行“先开户,后补核准手续”,便利疫情资金的调度分配和使用。
三、开辟外汇管理“绿色通道”
针对一些进出口相关企业等,我市指导各外汇指定银行,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对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跨境外汇收支、结售汇、外债借用、外汇账户开立等外汇业务简化审核手续,切实提高办事效率。
四、开辟现金服务“绿色通道”
特殊时期,会出现钱紧、钱荒吗?“市民可以放心,我们要求各银行加大对医院、居民社区等重点领域的现金供应,对医院、超市、加油站等民生服务单位,做好上门收款服务,同时确保ATM等自助设备取现服务部中断。”戴又有说,此外,还将指导银行做好对医院上门收款人员的防护、车辆和钱款消毒。
五、开辟国库服务“绿色通道”
疫情当前,一切为“战疫”服务。节日期间,扬州还将实行24小时全天候办理财政疫情防控资金紧急拨付业务,确保相关资金快速到位。
扬州税务十项纳税服务举措助力“战疫”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总局、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主动担当作为,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各项办税缴费服务保障,于2月5日发布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十项纳税服务措施,全力支持广大企业共渡难关、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全力支持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释放产能,全力支持医疗机构开展疫情防治工作,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果,当好一线援助“战疫”的“大后方”。
“十项举措”具体内容如下:
一、严格执行延期申报、缴税。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2月份纳税申报期限的决定。对纳税人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办理申报的,依法准予延期申报;符合延期缴纳税款条件的,依法准予延期缴纳税款;对受疫情影响的“定期定额”户,结合实际情况准予调整定额,或简化停、复业办理手续。
二、落实落地减税降费政策。大力支持医疗机构和防疫物资生产、经销企业,全面检视该类企业相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各类减税降费政策运用情况,组建专家团队开展摸底调查,逐一跟踪走访,开展个性化“一对一”宣传辅导,通过微信公众号、热线电话、税企微信群、媒体视频等渠道方式,加强精准政策解读,确保百分百落实各项有关疫情防控税费减免政策。
三、主动帮扶受困小微企业。积极帮扶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企业,特别是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物资供应企业,辅导其落实好减免税政策;对因受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或发生严重亏损,纳税确有困难的,依申请及时为其办理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对生产经营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旅客运输、餐饮、住宿等行业,关注其就业情况,及时辅导落实各项税收政策;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辅导符合条件的从事个体经营者和吸纳重点群体就业的企业,按规定扣减相关税费。进一步扩大“银税互动”合作,丰富税银合作线上服务产品,加强与政府、金融机构的沟通联系,及时为金融机构提供企业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方便其精准快速放贷,切实缓解小微企业资金难题。
四、支持公益慈善捐赠行为。企业用于疫情防控的捐赠支出,在国务院另有规定前按现行规定税前扣除,积极对接民政部门,帮助其补办相关手续,辅导落实好公益捐赠相关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以及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优惠政策。
五、悉心助力一线防护人员。对一线医务工作者等防护工作人员,疫情防控期间可暂缓开展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获得政府给予的疫情防控临时性工作补助暂不申报个人所得税,后续提供专业辅导,以最便捷方式帮助其办理汇算申报,最大限度支持医务人员和防疫工作者把时间精力投入到疫情防治工作中。
六、拓展“不见面”服务。全面梳理网上办税缴费事项,并向纳税人、缴费人提示办理渠道和相关流程,充分发挥电子税务局、手机APP等渠道的作用,提高涉税事项网上办理覆盖面,全力确保网上办税缴费渠道畅通,安排专人加快纳税人网上申请的涉税(费)事项业务的处理。
七、开辟“绿色通道”。在办税服务厅开通医疗机构和防疫物资生产、经销等疫情防控相关纳税人“绿色通道”,选派业务骨干提供专人辅导、极速办理、延时服务、预约办税等特事特办服务,优先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优先加快增值税留抵退税、优先核准延期缴纳税款,确保相关企业高效、便捷办理涉税业务。
八、进一步便利发票领用。进一步简化、提速发票领用,对企业发票领用和用量变更给予更多便利,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可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发票,不受行业限制;积极引导纳税人登录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确认发票用途;将“网上申请、邮寄配送”服务临时扩大至纳税信用级别为C级的纳税人,安排专人及时审批,即时配送,确保企业正常*票开**。
九、建立涉税需求紧急响应机制。增设特服号疫情防控企业业务咨询坐席,组建税政专家团队,特别是针对医疗、疫情防控等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在办税缴费过程中遇到的个性化问题和涉税诉求,开通“特事特办”应急响应渠道,快速准确耐心细致解答,给予最大限度税务支持。
十、营造安全高效的办税缴费环境。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认真做好办税服务场所通风、卫生检测、清洁消毒等工作。落实好领导值班、导税服务、首问责任等各项服务制度,方便纳税人、缴费人快捷办理相关业务。加强应急管理,提前制定预案,确保及时化解和处置各类风险隐患及突发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扬州市税务局
2020年2月5日
2月10日,企业复工在即
如何在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的基础上
更好地支持企业复工呢?
一企一策精准复工
2月6日下午,扬州专题布置企业复工工作,要求在落实应对疫情支持企业稳定发展十六条政策的基础上,一企一策,精准复工。
扬州把复工企业分成防疫物资生产、连续化生产、因疫情而暂停生产、员工隔离观察满14天待复工、订单工期紧急五大类,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先由企业自行评估,符合复工条件的,由园区和乡镇根据上级要求做好疫情评估,适时复工。同时,压实各级政府监督责任,在车间通风、环境消毒、食堂卫生、安全生产、员工卫生习惯养成等方面定时检查,督促企业及时查漏补缺,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为打好企业精准复工的攻坚战,扬州同日出台了16个方面的配套服务政策,为复工企业提供融资、税费减免,与企业共渡难关。组织机关干部和各级领导挂包复工企业,负责复工企业的疫情防控、要素保障、政策落实等工作。扬州要求,企业复工不搞一刀切,条件成熟一个复工一个,确保疫情防控到位,企业服务精准。
企业具体该如何复工?
《扬州市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规程》
重点都给您划好啦↓↓↓













疫情之下,
扬州暖心操作不断,
如同阴霾中一束束阳光,
带来实实在在的温暖和希望。
这样的扬州,
必将在战胜疫情后迎来明媚*光春**,
似锦繁花。
通讯员:袁长明 杨人行 黄克义
记者:吴忠祥 金鑫 王珂 张玉菁
编辑:晴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