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怎么看待老师做微商 (老师沉迷做微商怎么办)

■本报评论员扈宏毅如今,谁的朋友圈里没几个微商呢?朋友也好,亲戚也好,倘若没什么利益关系,又不用顾及面子,倒也可以视而不见,但在各种关系的微商中,孩子的老师始终是一个最尴尬的存在。如何面对老师微商,背后是心态和利益取舍的复杂体现。

微商老师曾让很多家长在网上大倒苦水:买吧,自己不需要的东西总是心不甘情不愿,觉得钱花得冤枉,不买吧,又害怕老师对孩子不好,算了,既然别人买自己也得买,就当是为了孩子。不过,对福建晋江的家长们来说,他们不用再为这件事纠结了。当地教育局下发了《关于开展教职员工从事“微商”等营利性活动问题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明确表示禁止教职员工从事“微商”等营利性活动。

对于这样的禁令,有些人为老师们叫屈,认为处理问题不应该“一刀切”。原因很简单,虽然不能排除有些老师借职务便利谋取个人利益,但也有一些微商老师从来不强迫家长购买自己的产品。微商时代,人们用业余时间挣点钱有什么不可以?为啥别的行业都能做老师就不行?

不得不说,这样的“委屈”是只站在老师个人利益角度思考问题的产物,表面上看好像是反对“一刀切”,但实际上弄错了“一刀切”的概念。

无论我们从事哪一行业,都必须遵守这一行业的规则,不仅如此,如果你进入某一单位工作,还要遵守这个单位特有的规章制度。制度和规范是行为底线,是维护行业秩序和职业形象的根本保障,把必须遵守的制度叫做“一刀切”,其实是在偷换概念。

老师为什么不能做微商,原因并不复杂。公职人员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早就是我国法纪明令禁止的行为,老师属于公职人员,自然不能超越制度的底线。不仅如此,当前越来越多的私立学校、幼儿园等也意识到老师做微商给学生、家长和学校造成的负面影响,对于一些没有编制的老师,也开始逐步下达类似的“禁令”。

当老师以微商的身份出现在家长面前,双方就陷入了一种天然不对等的买卖关系中。在中国的人情社会,熟人之间的交易本来就无法用传统的市场交易关系去定位,何况是对孩子利益有直接关系的老师呢。微信朋友圈里,老师把一条销售广告发出来,那些深谙世俗社会交往之道的家长便会通过“捧场”的方式博取老师的好感,希望老师对自己的孩子善待有加。也有部分家长一开始处于观望状态,如果其他家长买了,自己就会买。也就是说,这种交易买卖的并不是商品本身,而是孩子的利益——即便老师的初衷不是如此,鉴于双方的角色定位,也无法避免家长的心态发生变化。

教师这一职业本就应该像爱惜羽毛一样爱惜自身形象,更何况瓜田李下,就算没有那个心思,也要注意不给别人造成误解。在国外一些国家和我国某些高校的校规中,有“严禁教师和学生谈恋爱”一条。尽管人人都有恋爱的自由,但该制度背后对利益和师德的考量——防止教师携感情和权力而制造教育不公——本质上与人们对微商老师的纠结心理如出一辙。

每种职业都有不同于其他职业的操守与规范,我们既享受某一职业特有的福利,同时又受到它特殊的制约。规则的存在是为了行业的健康发展,客观地说,这种规则没有好坏之分,也没有公平与不公平之说,因此也就无需与其他职业做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