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构成非法行医罪
近日,有媒体报道,福建省厦门市有团伙从事非法的“胎儿性别鉴定”,诊所、妇产医院人员等参与其中,形成一条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的黑色产业链。近年来,随着国人文化程度的不断提高,生男生女一个样也不是一句形式上的话,但还是有很大一部分人骨子里根深蒂固的思想认为只有儿子才能传宗接代,是家族的“根”。于是,这种非法鉴定胎儿性别的地下产业链随即应运而生,一台二手彩超机器,一名无证工作人员即可开展“业务”,进而促使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等违法行为也大幅增加。本文笔者将从几个判例简单说明进行非法胎儿性别鉴定的行为构成非法行医罪。

案例一
案件事实:自2018年6月至2019年5月间,被告人马某某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为获取非法利益,在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张家旅馆附近一民房二楼,以做B超的方式先后为10名孕妇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共计收取4700元。【(2019)皖1503刑初323号】
法院观点:被告人马某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非法行医,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法院予以确认。

案例二
案件事实:2018年3月至6月期间,被告人高某、赵某、王某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为谋取非法利益,多次为多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2019)皖1524刑初82号】
法院观点:被告人某、赵某、王某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多次为他人做胎儿性别鉴定,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非法行医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依法予以确认。

案例三
案件事实:2017年3月份以来,杨某1、陈某聪(均已判刑)在未取得医师资格的情况下,伙同诊所医师被告人陈某、“杨某2”(另案处理),采取为孕妇抽取血样而后送往香港相关基因检测公司通过基因检测鉴定胎儿性别的非法手段进行牟利。其中,杨某1负责联系目标客户、商谈收费价格、收费等事项,陈某聪负责联系被告人陈某为孕妇抽取血样及将血样送至石狮市交由相关中介转往香港检测,被告人陈某负责为孕妇抽取血样,“杨某2”负责联系香港相关基因检测公司进行鉴定并通过微信告知客户鉴定结果。【(2018)闽0582刑初1036号】
法院观点:被告人陈某明知他人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非法行医而提供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