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传奇女子余美颜 (民国奇女子余美研)

在民国时期,有一位既不是演员也不是歌星却非常知名的奇女子,她叫余美颜。

民国奇女余美颜自传,民国第一美人余美颜

之前有很多文章当中都会把她称之为民国用身体写作的第一人极力渲染出了一个跟3000位男性有染的民国荡妇的形象。

余美颜的生命极其短暂,31岁的时候她就投水自尽了。

今天咱们要讲的就是余美颜充满悲凉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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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美颜在1900年出生于广东省台山市,家境普通,他的父亲是典当行的一名伙计,收入也就仅仅够支撑家人的温饱。

有资料讹传她的父亲是个富商,应该是因为余美颜在当下那个时代比较少见的从小读书,接受过新式教育。

她天资聪慧,十几岁的时候就已经是远近闻名的才女了。

她很独立,很好强,作风大胆,曾经穿着泳衣跟男同学一起游泳,并且代表学校参加过台山县的联合运动会。

余美颜在这个时期和一名叫做渤海九少的少年暗生情愫了,他们经常写信互诉衷肠。

但是另外有一名叫做谭祖香的当地富家子弟,他看中了余美颜,并且向她表明了心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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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家的父母就将18岁的余美颜许配给了谭祖香,他跟渤海九少的这一段初恋就无疾而终了。

于美颜嫁给谭祖香就只有两月有余。谭祖香因为家中的生意就去往国外了,一时在南洋,一时又在美国,行踪不定,联系都不方便。

在谭家的余美颜,她受到婆母诸多管束,但是接受过新式教育。

一向做事大胆的她,在丈夫缺席的孤独生活当中就过得非常煎熬了。

婆母去世之后,余美颜终于下定决心,她要离家出走,她去了广州。

说来也巧,就在她到达广州的前一天,前海军总长程璧光遇刺,警察严阵以待。

余美颜穿着比较特别引人注目,警察觉得她行迹可疑,居然就把她给拘留起来了。

后来呢,还是她某个县长姨丈把她保释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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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她在姨丈家中短暂居住。

余美颜从谭家出走之后,谭家人就通知了她的父亲。

余美颜的父亲来广州找到她之后,竟然把她告到了警察局。

具体的罪名呢,我们也不知道,大概呢是说她没有经过婆家的许可就私自出游了。

在父亲的控告之下,于美颜被判进入习艺所,习艺所呢是当时民政部下属的劳教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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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时期余美颜依然在遵从父母安排。虽然已经有初恋情人,但她也没有过多的反抗,正式结婚了,嫁给了父母之命的谭祖香。那个时候她还不是社会名人,留下的资料也比较少。

但是自从她出逃之后,被抓进警察局,被保释之后居然又被亲生父亲送入劳教所,这一段经历就给余美颜留下很大伤害了。

一年之后,从习艺所期满离开的余美颜内心充满着对社会和家人的失望,她开始游戏人间。

她辗转多地,到过香港、上海、欧洲、南洋、缅甸、印度。

期间呢,谭祖香希望她去美国,她也没有理睬。

这个时期有传闻说她挥霍无度,梦浪无双,似乎成为了一个类似于交际花的角色。

在广州时,余美颜经常是身着短挂,在城市街道骑马,后来被警察拘留了,警署向她罚款五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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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美颜转身拿出来十块钱放在桌子上,警员要找她五元,结果她自顾自的就离开了。

据说在夏天很热的时候,住在酒店的余美颜,她裸体躺在卧室门口,看到的人都非常惊异,可是她却旁若无人,谈笑自如。

而且她还结交了很多的政商界人士,游走于他们之间。

有当时的文章说余美颜和当时某局的局长有染。事后呢,她还向该局长索要了两万金。

局长让其他人向她传话,大意是,你有什么证据,敢向我索要巨款?

余美颜回复说,这位局长,他下部有一颗黑痣,就是铁证。

如果不同意的话,就法庭上见。

有人问她,你为什么总要做类似的事情?她给出了一个非常有趣的理由,她说,大元帅为了伸张正义,拯救人民,挥师北伐。但是这个局长却一味的向老百姓征收各种杂税,满足他个人的欲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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哼。如果我不稍加惩处,他就会觉得我们广东人好欺负,将来可能会做出更过分的事情的。

后来是不是拿到了2万金,这个我们不是很确定。

但是,她这种离经叛道的做法,为广州官厅所不容。

最后她被驱逐到了香港。在香港余美颜曾经嫁给港商做了个小妾。

但是她挥霍无度,又爱好骑马,经常会穿着奇装异服骑着马出现在各大街道。

有传闻说她当时在香港客栈出浴返房一丝不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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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意思呢?就是说她去浴池洗澡,洗完澡回房间,什么衣服都不穿,光光的就出来了。

港商一怒之下登报,跟她脱离了关系。从香港回到上海之后,余美颜成为了小报的常客。

有后来的报纸是这样写的,余美颜那时才20岁左右,打扮的花枝招展,而下身不穿裤子就穿短裙,出入于社交场中。

如大华路上的大华饭店,外滩的理查饭店,每一夜总有它的踪迹。

而所伴左右的大半是西洋人。

她饮啤酒起码一打,并且也吸食雪茄烟。

更为大胆的一事是,某天晚上,她单独坐黄包车在静安寺路上。

她看到那车夫矮壮敏捷,很可爱,就逗他到家里满足自己的欲望,害得邻居大惊小怪的。

第二天,报纸就刊登出了大字的记载,称她是奇女子。

这报纸写的就像是亲眼所见,令人怀疑究竟有几成为真。但是,余美颜成为当时上海滩上充满传奇色彩的奇女子,确实是不假的。

有传闻说余美颜曾经讲过,无论古今中外,就只有男子可以玩弄女子,女子不能玩弄男子。

所以我和数千男子交往,这是我玩弄男子的一种把戏。虽然不能说是开世界的新纪录,但是也爽快了十余年。

男子原来是很笨的,玩弄也不是一件很难的事情,这就是制度造成的。

余美颜浪荡数年之后,对这种生活感到厌倦了。

据说后来呢,她又跟渤海九少恢复了联系,对方还对她是存有情愫的,但想跟她重修旧好的想法,却遭到整个家族的反对。

几番尘世浮尘,余美颜已经无意留恋红尘了。

于是她来到九龙青山佛寺。

她想出家做尼姑,已经受了三坛传戒之后,她出家的消息就传了出去。

很多人来到青山寺意图探访主持,认为这样就有损清规戒律,于是要她离开,就连出家都会受到阻止。

余美颜彻底失去了生活的信心。

1928年4月19日,余美颜从香港登上了一艘名字叫做加拿大皇后号的游轮。这一艘游轮将开往上海。

她给了佣人100块钱,说,船到了上海,假如你找不到我,你就回香港去吧。佣人心感莫名。

余美颜到了半夜2:30就投身海中,就只留下两封信,一封留给情人,一封是告诫全国女同胞。

余美颜的这封遗书,成为她去世之后很多人争论的依据。

她写到自己出生于青黄交接的时代,凭媒约之言,听从父母之命结婚。自己曾经受到过新式的教育,让自己误解了自由。

她还写到,孽虽自取,但由社会所造成,以至于想切断过往的放浪生活时,已不得清净了。

最终她无可依托,不如逃离这个污浊的世界,还自己本来的清净。

我佛慈悲,原我魂已归正道。她对自己的浪荡经历做了忏悔,回忆前世种种荒谬,罪不容诛。

有报道提到过对余美颜死因的两种揣测,一是她负债过多一死了之。

另一种是说她读古诗,美人自古如名将,不许人间见白头,于是就选择了自尽。

也有其他的舆论认为,于美颜如此的放荡,她违背伦理道德,有伤风化,居然还能落得一个浪漫才女子之名是在鼓励其他的妇女也变得下流放荡。

因为有很多的传闻都提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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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美颜结交男子众多,有时候甚至有人把她夸大,把她的经历植入医药广告当中,有可能是那种就小报当中的*阳药壮**等等。还有人呢,把她的经历改为了尺度较大的戏剧,后来因为涉及情色内容,被禁止。

在当代流传最广的消息是说余美颜把跟3000名男子的交往经历写成了一本叫做《摩登情书》的书。这本书的内容依然是存疑的。

还看到有一本叫做对待男子锦囊的书,号称是余美颜的遗作。

那个年代,女性没有多少接受教育的机会,没有婚姻自由,大多数妇女地位低下,命运悲惨也是注定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