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破获6300万雪茄案 (海关查处3.68亿走私红酒)

海关查处3.68亿走私红酒,海关查获雪茄案

新闻背景:

近日,黄埔海关联合东莞市*草烟**局开展“FG23-110”打击邮寄渠道*私走**雪茄专项行动,共出动警力66人次,在东莞、深圳、珠海等地开展抓捕行动,抓获犯罪嫌疑人7人,现场查扣*私走**雪茄5000余支。

经查,犯罪嫌疑人刘某等人为谋取非法利益,多次从境外雪茄网站订购COHIBA、ROMEO、MONTECRISTO、DAVIDOFF、HOYO、ROMON等品牌雪茄,以伪报贸易性质、低报价格等方式逃避海关监管,通过个人邮寄渠道*私走**进境后在国内销售牟利。

据悉,此次行动是自2022年以来,黄埔海关与东莞*草烟**部门联合开展的第四轮打击*私走**雪茄专项行动,四轮行动共计抓获犯罪嫌疑人25人,现场查获涉*私走**雪茄约八千支,查证涉*私走**雪茄约60万支,涉案案值达8800万元。

*私走**刑事辩护律师 李小梅:

根据新闻介绍的情况,此次案件涉及的*私走**行为主要包括两种,一种是低报价格,一种是伪报贸易方式,对于低报价格相信大家都比较容易理解,简单来说就是申报价格低于其实际购买价,那在此次的雪茄*私走**案中,何为伪报贸易方式呢?

其实伪报贸易方式就是将本应以一般贸易申报进口的货物以个人物品的方式申报进境,从而逃避许可证的监管或少交税款的目的。

以个人物品的方式申报进境,虽然已经申报、纳税,但此种申报是有问题,原因在于,以个人物品的方式申报进境,其缴纳的税被称为“行邮税”,根据《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则归类表》及《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的规定,雪茄的行邮税税率为50%,完税价格为10元/支。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进口雪茄的最惠国关税税率为25%,增值税税率为13%,消费税税率为36%,且雪茄进口需要《自动进口许可证》。由此可以看出,以个人物品的方式邮寄雪茄进境与一般贸易的方式进口雪茄其在监管条件及税率上是存在很大差异的,也正是因为此种差异才会被认定为*私走**。

专业律师介绍:李小梅律师 专注海关法律服务 *私走**刑事辩护 深圳执业律师

编辑:张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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