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要判多久 (10人聚众吸毒被判刑)

为打击和惩处*品毒**犯罪,近日,湘潭县法院依法宣判一起*毒涉**案件, 8名 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五年二个月至六个月 不等,并处罚金。

经审理查明:

一、贩卖*品毒**罪

2021年10月至2022年2月期间,被告人马某、李某、陈某(女)等人多次贩卖*品毒**甲基苯丙胺(*毒冰**)给被告人马某雄等人,被告人边某、向某威多次在马某等人贩卖*品毒**及马某雄等人购买*品毒**过程中提供居间介绍,促成*品毒**交易。

其中,2022年2月10日,向某威联系李某购买*品毒**甲基苯丙胺,李某随即电话联系边某,询问向某威是否可靠,在得到边某肯定答复之后,李某联系其上线陈某购买*品毒**。向某威与马某共同出资11000元(向某威出资3000元钱,马某出资8000元钱)转账给李某,李某向陈某转账10000元,陈某随即将10000元钱转给其男友李某影(另案处理)。2月11日,李某影、陈某安排车辆将10000元的*品毒**甲基苯丙胺送至株洲市李某工作地附近,李某拿到*品毒**后便联系向某威等人到株洲将*品毒**取走。后向某威等人吸食部分*品毒**后,与马某按照出资比例将*品毒**瓜分。在此次交易中,李某通过代购*品毒**赚取差价1000元。边某通过向李某确认向某威可靠的方式,促成了*品毒**交易,起到了居间介绍的作用。

二、容留他人吸毒罪

2021年11月至2022年3月期间,被告人马某、旷某维、马某雄、李某龙等4人分别多次在其家中等场所容留吸毒人员吸食*品毒**甲基苯丙胺。

10人聚众吸毒被判刑,容留他人吸毒又贩卖数罪并罚

△图片来源:网络

湘潭县法院依法判处:

一、 被告人 马某 犯贩卖*品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 五年二个月 ,并处罚金二万五千元。

二、 被告人 李某 犯贩卖*品毒**罪,判处有期徒刑 三年六个月 ,并处罚金一万元。

三、 被告人 陈某 犯贩卖*品毒**罪,判处有期徒刑 三年 ,并处罚金一万元。

四、 被告人 边某 犯贩卖*品毒**罪,判处有期徒刑 三年 ,并处罚金一万元。

五、 被告人 向某威 犯贩卖*品毒**罪,判处有期徒刑 二年 ,并处罚金八千元。

六、 被告人 旷某维 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 十个月 ,并处罚金五千元。

七、 被告人 马某雄 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 八个月 ,并处罚金五千元。

八、 被告人 李某龙 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 六个月 ,并处罚金五千元。

法官提醒

我国对*品毒**实行严格管制,对于*品毒**犯罪持“零容忍”的态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私走**、贩卖、运输、制造*品毒**,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依照第三百五十四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品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品毒**祸害家庭、危害社会,百害无一利,广大群众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远离*品毒**犯罪,提高防范意识,与*品毒**划清界限,坚决对*品毒**说“不”。

来源:湘潭县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