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着侥幸心理有可能前功尽弃 (抱着侥幸的心理做事)

4月18日,男子汪某、陈某驾驶货车在G50沪渝高速石柱收费站、冷水服务区因多拉货物多赚钱,抱着侥幸心理擅自改装车辆,被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四支队五大队执法人员检查时受到查处,分别给予汪某、张某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

当日4时40分左右,执法人员在G50沪渝高速石柱收费站对一下道渝籍货车检查时发现,该车使用性质为货运,车货总长为25.20米,宽3.82米,高4.2米,该车挂车尾部通过伸缩装置加长2.18米,涉嫌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驾驶员汪某自述为多拉货物多赚钱,抱着侥幸心理,冒险对挂车尾部进行了改装加长。

抱着侥幸的心理和心态,抱着侥幸的心理

无独有偶,当日12时43分左右,执法人员在G50沪渝高速进城方向冷水服务区开展专项行动,对一川籍货车检查时发现,该车使用性质为货运,车货总长为29.0米,宽2.50米,高4.50米,同时该车通过伸缩装置在挂车中部及尾部分别加长3.00米及2.00米,驾驶员张某涉嫌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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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驾驶员汪某、张某因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违法行为分别被执法人员依法给予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同时对其进行了普法宣传及安全教育。驾驶员汪某及张某纷纷表示,今后一定加强行业法律法规学习,合法合规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确保驾车出行安全。

在此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四支队特别提醒:通过改装车辆超限运输,给公路运输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广大货运经营者及驾驶人员,切勿抱有侥幸心理,改型车辆自行恢复原状,依法依规从事道路货物运输。

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 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应当加强对车辆的维护和检测,确保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不得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客运经营者、货运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陈江 记者徐华东/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