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别等准备买车的时候才想到去考驾照
别等路上下雨的时候想到去买伞
未雨绸缪才是智者之选
来看看身边的故事:

近日某自媒体平台曝光了一起(关于业主购买车位销售人员临时反悔说车位不卖了)事情发生在河南郑州,购买者与销售经纪公司合同都签好了,突然她说作废就作废了,太豪横了吧”!购买人(车位购买者)在小区里想买一个车位,和销售人员商量好12万购买一个车位,合同都签好字印了手印,第二天去交钱的时候,销售人员竟然当着他的面将合同画了“叉”,并告知合同作废。这让购买人(车位购买者)实在无法接受。

在双方签订的车位使用权转让协议中,很明确地写出了车位的具体位置。确认无误后购买人(车位购买者)签了字,按了手印。不过第二天上午10点左右去交钱时,销售人员突然反悔,说车位不卖了,想要买的话也可以,需要加价8000块钱。

如果在事先谈好价格是没问题的,但现在章都盖好,要交钱的时候涨价,这是购买人(车位购买者)不能接受的,他认为对方说翻脸就翻脸的态度,是没诚信的表现。于是将此事反映给媒体。
媒体和购买人(车位购买者)一起来到小区里的车位销售人员中心,和购买人(车位购买者)对接的一位女销售人员坚持强调这个合同已经作废了,原因就是没有交钱,而且领导不同意以这个价格卖。

不过这种说法购买人(车位购买者)不认可,购买人(车位购买者)表示这个价格是销售人员之前和领导协商后的价格,然后给他打了电话,他才过来签合同交钱。结果现在出尔反尔。
但销售人员坚持说合同作废了,并不断重复着:“你还没有交钱,你没必要咬着这个不放,没那个必要”
虽然销售人员承认盖了公司章,而且都签了字,但她一再表示还没交钱,所以合同不承认。即便购买人(车位购买者)说现在就可以交钱,但销售人员还是表示,现在交钱这个车位也卖不了。
只是没交钱,双方签过字的合同就不生效吗?显然不是的,根据车位的买卖协议,是双方经过盖章签字确认的,合同就已经生效。不论有什么原因,购买人(车位购买者)都可以让对方按照合同让对方进行交付。
不过这个道理谁都知道,只是销售人员不能接受。销售人员一直辩解说没有违约,只是没有经过 领导的同意 ,买和卖是双方的,随后她接了个电话,回来后就说是自己写错了。
最后眼看销售人员一直说着“车轱辘话”,媒体和购买人(车位购买者)只能找到销售人员车位的领导和物业。领导表示这个车位的销售人员价格并没有经过她的同意。不过经过一番协商,还是以合同上12万的价格卖给了购买人(车位购买者)。
虽然最后购买人(车位购买者)的事情完美解决了,不过也费了不少时间。说实话,我认为这件事本不应该变成这个地步,不清楚这位销售人员是如何沟通的,但从她面对镜头时的发言来看,我想起了一句话“你跟她讲道理,她跟你耍流氓”
不论是自己写错了,还是其他原因,合同上的盖章就代表了公司,而且我不太相信哪个销售人员敢在领导不同意的价格或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和客户签合同。即便退一万步讲,真的是自己工作疏忽,那也要自己去买单,这和客户没关系。
温馨提示:在这件事情中销售人员所说求助人(购买人)没有付款,双方合同并不生效,这样的说话是不成立的,双方的车位买卖协议经过双方签字确认并盖章合同已经生效,购买人可以要求履行合同交付车位
买车位 是刚需
别等错失再后悔
给爱车一份专属宠爱
给自己一份更安全的享受
曾经有个买车位的机会摆在我面前
我没有珍惜
等到卖完了才后悔莫及
人生最悲哀的事情莫过于此
如果上天能再给我一次重来的机会
我会对置业顾问说三个字:我要买
如果非要在这个合同上加个备注
我希望是再买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