呢绒黑色长衣的郭京飞(余欢水),在最后的一刻,对着镜头扶了扶眼镜。
全片完结。
这是《我是余欢水》最后的结局。算得上是意味非常的留白,导演没有给最终的闹剧下个清晰的结尾。

这个结局,依我看不算烂尾。至少托得住整部剧的高质量。
影评人sir总结的很好,国产剧的通病就是强行大团圆。
挖坑时用尽全力,填坑时敷敷衍衍。让人看得咬牙切齿的苏大强,最后用老年痴呆强行洗白。剧中强行留下了一息尚存的正面阳光,但剧之外,留给观众的仍然是对于原生家庭“原罪”的无限遐想。
《我是余欢水》的矛盾点,体量和质量都是够劲的。

而且,观众并不会觉得牵强附会。
两个关键词,小人物和绝症。

小人物,绝大部分人都是,一生没做过什么宏伟的决定,没有逆风翻盘,没有大起大落,有的只是在坑坑洼洼的生活里亦步亦趋。
有婚姻,不见得有爱情。
有所谓朋友,不见得有多深的情谊。
有父母家人,不见得有多紧密的维系。
每个人都是看似什么都有,又好像什么都没有。
然后,就是一辈子。仅此而已。
绝症,对于任何一个个体来说,都算是一场灾难。但客观地说句难听的,它对于余欢水式的人生,实际上是一种恩赐。
多少人在生命中都只是呼吸而已,每个人也都曾经有过梦,有过幻想,久而久之,不需要猛烈的外力,生活和时间本身就让憧憬慢慢变成了笑话。
笑你的人,不是别人,正是那个所谓成熟之后的自己。
我们于是开始想要逃离。
逃离的目的并不是想去哪里,而是想离开这里。想离开原本的生活,想离开原本的轨迹,想离开现在每天所处的心境。
然而,没有足够的理由,也就没有足够的动力。
绝症来了,它以终结生命的粗暴方式给了小人物强烈的理由和动力。
当余欢水意识到一切都快要结束的时候,故事才真正的,开始了。
《我是余欢水》的原著叫做《如果没有明天》。这是我第一次,也是唯一一次,在看过两集影视剧之后立刻搜来看了整本原著。

这本书源于作者余耕曾经创作过的一部短篇小说《末日降临》,在当年还受到了百花文学奖的提名,但最终落选。
理由是,格调太过于灰暗。
一口气看完原著之后,我很想流泪。甚至特意去了卫生间点了根烟,想着说借由读后的心情好好流流眼泪。
可最后,也还是一滴眼泪流不出。
难受是真的难受,它给你的悲哀很空洞,不是那种亲人离世般的单点*破爆**式悲哀,而是那种,扑面而来的苦楚。
真实,无力,哭都哭不出。
影视剧相比于书,改动不少,可以理解为一张涂了雪花膏的糙脸。粗粝的本质还在,但呈现形式软化了很多,毕竟有审查在。
但这不代表我不认可这部剧的影视化改编,相反,相较于原著,影视剧的改编让每个人物变得更立体,这也就使得在冲突来临时,一切显得更合理化。
同时,原著本身对于生活的撕裂感有增无减。
什么叫撕裂,就是把人们都在粉饰、掩饰的东西,扒开在你眼前看。《我是余欢水》上映后,评价最多的关键词就是“真实”。
我们都被告诉着平淡是真,几乎每个人都向往着安稳,每个人的意识里都存在着一个共同的桃花源叫做普通的生活。
遇见难处,我们会选择告诉自己,坚持过去,好日子在前面。而所谓的好日子,不是什么权倾朝野、大富大贵,就是那一份平滑安稳。
然而,这部剧传达出的一点是,想象中的平常不是真的。真实的生活,就是千篇一律的千疮百孔。
每个人都想自然地走到那份自以为的平常生活中,殊不知,这才是最难遇见的远方。
影视剧如何传达出“真实”。对着生活照本宣科,就是一杯温吞水,百分百还原,就是纪录片。那真实从哪来?

《西虹市首富》的这段,众人高呼着梦想,纷纷获得王多鱼的资金支持。站到桌上群魔乱舞。
论夸张,论荒诞,这段剧情已经推到头了。但仍然让你感受得到真实,至少不假。
因为,这符合我们对于人性的想象,我们都很愿意相信在天上真的开始掉馅饼的时候,人就是这个荒诞的状态。
再说回余欢水。
余欢水的生活本质是很多人的生活,背后是无人修补的疮痍。关于这一点,剧中展示的很透彻,用了五个维度——
爱情、友情、亲情、事业,还有一个最后再说。
看着余欢水,谁都像在旁观自己。
爱情,余欢水没有爱情。
他结婚了,还有个孩子。但他没有爱情。
这部剧刚刚开篇就给我们展示了这样一幕:吃早饭,孩子坐在餐桌,余欢水穿着围裙在准备早饭,他的妻子甘虹在卧室化妆。
余欢水给儿子端来一碗粥,儿子疑问为什么不是牛奶。卧室里的妻子听到了,她走出来,埋怨余欢水忘记买牛奶了。
这时候余欢水表示,超市牛奶卖完了。不难看出,撒了个小谎,他就是忘了。


“你忘了就是忘了,你撒什么谎呀?”
短短两句话,两个“你”。实际在相对平等的夫妻关系中,说话是很少加明确的主语的。
黏腻的恋爱期小两口,可能会叫对方昵称。日子过久了的夫妻,一般会略过主语,直接说事。
而且,余欢水在这段时间里,一直没有正脸的镜头。
要么低着头,要么干脆就被镜头虚化。
这是在告诉我们,他在家庭里是没什么地位的。妻子可以当着孩子的面因为一件小事随意指责他。
忘记买牛奶,撒谎说超市卖光了,妻子不依不饶地拆穿了他。
再之后,余欢水的反馈是,依然顽固地维持着这个岌岌可危的小谎言。

谎言已经被戳穿了,家里一共三个人,妻子、儿子、自己。
妻子发现了他的谎言,儿子应该也不信他,这个时候他还说这个小谎干什么?
一个是习惯,另一个,对余欢水来说,这就像中年男人尊严上最后的一点*裤底**。
承认自己忘了,妻子的矛头对准的是家里唯一的成年男性。硬说超市没货,他还可以骗自己是天不遂人愿。
直到妻子质问他:大早上就想找不痛快是吗?
这时候余欢水才承认,紧接着,妻子甩来四个字:那买去啊。
因为买牛奶,余欢水早上上班迟到。本想当天请假晚上早点接孩子放学,但上司以他迟到为由又不给假,这让孩子在雨里傻等了很久。
回到家,余欢水没说自己因为上司不给假而晚接孩子。
继续说了谎,谎言依旧干瘪。他说迟到因为堵车。

妻子先是直呼其名,余欢水。
然后说,如果孩子感冒生病了,我跟你没完。
我,跟你,没完。
孩子不是我们的吗?这句台词就意味着,在妻子的潜意识中,没有“我们”,孩子是她的,面前这个废柴中年人,除了血缘,也不是他宝贝儿子的爸。
余欢水面对妻子的状态,永远都是解释。妻子面对余欢水,就永远是指责。
这部剧展示出来的家庭环境,是最常规式的破裂——打败婚姻生活的不是外人,也不是外力。
不好不坏的女人,加上一个庸碌的男人。就等于破碎。
只不过,在这份破碎面前,很多人选择的不是离开,而是就这么活着。
到这里可能有人不同意,有的观众觉得是妻子甘虹出轨在先。的确,镜头也给了这样的引导。

但在这一幕的后半段,余欢水打来电话,甘虹甩开了男人的手。下车前,她还对那个男人说,谢谢。
再加上,在车里聊天的内容,也是甘虹在聊余欢水的事情。
这些细节告诉我们,甘虹还没出轨这个男人,至少在我们看到的这一幕,甘虹和车里的男人感情是朦胧的。
还是那句话,余欢水和妻子没有爱情——甚至都没太多陪伴和习惯生成的感情,原因都不是外力。
出轨?刚刚解释过,妻子没出轨,余欢水更没有。
缺钱?余欢水家的确不富裕,但有吃有喝有房住,这也不是原因。
本质上,就是时间风化带来的改变而已。
可悲的是,这一点,不需要导演的过多解释,观众们都懂。
童话般的爱情,这其实是个病句。
毕竟爱情这事,本身已经像极了童话。
原著中,关于爱情实际上有更直接的表达。
余欢水在内心的OS中说,他知道妻子并不爱他,不仅如此,儿子也不拿他当爸爸,他们两个人都瞧不起他。
爱情,碎了。友情就更是如此。
余欢水想给老婆买辆车,几年前,他借给朋友十三万块钱,于是他想要回钱。
朋友问他,遇到什么事了急用钱。
余欢水如实回答,给老婆买车。

买车?
朋友的表情说明了一切。
大老远跑来让我还钱就是为了买车?
你个余欢水还要买车?
这俩字怎么理解都行,总之,就是鄙夷。紧接着,朋友又蹦出四个字,真是买车?
可悲,可气,可笑。
余欢水的设定是个说谎成性的人,在家里,无数次向老婆说小谎。在公司,跟同事领导说谎。唯独在他自认为最好的朋友面前,他有什么说什么,一五一十。
换来的,是朋友的不相信。
随着剧情发展,之后我们也会知道,朋友的确不相信他,而且即便对他来说还给余欢水十几万不是什么难事,他也是一拖再拖。
当然,朋友不信任余欢水是有历史因素的。但余欢水的友情,确实也会唤起我们对自己生活的反思。
在现在的社会中,最被我们滥用的两个字可能就是“朋友”。
来,大伙一起喝一杯,都是朋友。
加个微信,以后就是朋友了。
什么时候再来找我,都是朋友,一块吃个饭。
……
你的所谓朋友越来越多,工作几年,微信人数从100人涨到500多人,常聊的有几个?
公司领导的微信一来,即使嘴里骂着街也立刻回。
熟点的朋友呢,多半是看一眼消息,想得起来再回,想不起来就算了。
几年没联络的大学同学发来消息,那必须很谨慎,生怕这又是结婚生子要份子钱的。
联系人列表里还藏着一堆当年存下的微信群,大群小群都有,时间到回个五六年,这里边活跃着呢,群里的傻子恨不得上个厕所都在这汇报一下。
后来可能是换了工作,可能是毕业了,反正群是名存实亡了。
再有人说话,就是谁要结婚生孩子了。
也不是谁薄情,只不过每个人都是世事洪流下的小石子,被扒拉到不同的境遇,各自忙各自的。
“成年人的友谊不就是这样吗?”
这话,是一个熟悉的朋友说的。
想想,真是对。
花时间维系感情?太奢侈。有时间也花在人脉身上,出了事,还指望着人脉帮忙呢。
这套思路你捋不清,玩不转的话……幼稚,不成熟,没长大,不懂事,碌碌无为——你个余欢水。
爱撒小谎的人都是缺乏安全感的,就这么个撒谎成性的余欢水,安全感匮乏至极,却对朋友吕夫蒙的口头承诺无比放心,没想过他会出尔反尔。
即便和朋友撕破脸的时候,余欢水的愤怒中都杂着七分疑惑:为什么,为什么,你是我最好的朋友,为什么?
“最好的朋友”,这还真不是一句社会用语。
吕夫蒙衣冠楚楚,早就走入了世俗的成功。余欢水,还是几年前的那个废柴。
废柴对成功人士讲感情,任谁评说,都像是别有用心。
老话说,皇帝也有乞丐亲戚。但没人说,皇帝也有乞丐朋友。
圈子不同,玩什么友谊。真情意还是假客套,都玩不动。
余欢水这部剧里,唯一以“朋友”身份出现的就是这个吕夫蒙,还骗了余欢水。多么可怜的余欢水?
再审视一下我们自己。
联系人列表几百人,想想看,真能帮你的是哪些。
关系最好的,一般都是同圈层,你的问题,说白了,人家想帮你,有心无力。能帮你的,大概率是高你至少一段位的人,要真是曾经的哪个朋友飞黄腾达了,他倒是帮得了你。
问题是,他在你眼中是什么,你在他眼中又是什么?
成年人的友谊,有趣。社会的规则,玄妙。
余欢水的爹,房似锦的妈,苏明成的爹和妈。

乡下的蛮横老爹,国产电视剧的悲催标配。
这路角色基本就一个目的,进城找自己家孩子,要钱。
说实话,这在我看来是《我是余欢水》中为数不多的败笔之一。
家庭的败絮其中没必要非得有个不识大体的爹妈,这样反而显得假。都是几十岁的人,扪心自问,但凡是出门在外生活的,有几个和父母还能聊到一起的。
不见面也想,一见面就吵。他们催这催那,你这一地鸡毛。
要我说,就给余欢水安排一个中规中矩的父母就挺好。
好人,出于好心思,做出的自以为的好事,最后造成了不大不小的恶果。这才是最好的。
电视剧这样的安排,可能也是想在最短时间内让观众理解,余欢水生长在破碎的家庭里。
可这方法并不高明。观众更希望看到的,是普适的破碎,是不独特的撕裂。
二三十岁,漂泊在大城市,社畜一只。可能不是谁都有男女朋友,但谁都有个家啊。工作几年,一开始报喜不报忧,后来喜和忧都不想报了。
这绝不是个例。疏离的原因,说白了就是越来越聊不来。
漂泊的人,八成选的是比自己家乡更激荡的环境。每天生活的信息密度可能是老家的千百倍。几年而已,你们变成了两个世界的人。
彼此不理解,相互不懂。
倘若童年幸福,还能多聊聊过去。要是离家再早一些,聊起来,双方其实都尴尬。
这,才是通病,还不是小病,是顽疾。
别看是父母和孩子,实际上,你们不熟。
还有就是事业,也稀碎。
想要刻画失意的中年人,事业算是必碎的环节之一。
说是“事业”有点大,对于大多数人来说,无非就是工作。
和别人聊天,开口问一句,最近如何?
对方的回答八成是,还那样。再深入问,回答往往是和工作相关的。
工作约等于生活,这是一种共识。

全剧的第一个嗨点就是这。余欢水得知自己患上了胰腺癌,落寞地走在大街上,这时候领导打来电话,劈头盖脸一顿骂,以往唯唯诺诺的余欢水,安静了几秒,然后原地爆炸。
连骂四五句你tmd,结尾还送了对方一句草本植物。
过瘾,舒服。估摸看这段的人,十有八九是这个感受。
这算是绝症送给可怜人临终前的一份大礼,叫做不在乎。
老子命都要没了,以往任何人都可以对我颐指气使,公司里上上下下都能欺负我,但现在我命都要没了。
谁tm我都不惯着。
戏剧化的是,在前一天,还没去医院做检查的余欢水,刚刚经历了朋友的背叛,妻子的埋怨,失魂落魄地在十字街头痛苦。

电话响了,是领导。崩溃的情绪就此中断。

情绪崩溃的中年人,一个能站在十字街头嚎啕大哭的人,面对领导的电话,他会怎么做?
挂断了,是的,仅仅是挂断了。
最叛逆不过如此。

余欢水一脸无奈,崩溃的嚎啕在电话之后也停下来了。他还想继续大哭,试了一下,作罢。
这是失意中年人情绪没有自由的外化表现。
人是靠情绪活着的,喜怒哀乐,情绪自由的权利的天赋予的。
但是这份权利对于余欢水们是不存在的,天赋的权利,被其他人和组织剥夺了,被生活剥夺了。
然后才有了第二天,余欢水得了绝症,又是领导的电话,接起电话,骂回去。
生命终结前夕,嗅到了自由的味道。
多讽刺,又多真实。
有那么多貌似忠厚的人告诉你要追求成功,获得权力,做人上人,这听起来很上进,没什么好指责的。
实际呢,背后隐含的逻辑就是在默认钱、权、事业是唯一衡量生命价值的标准。
看到懦弱的余欢水,绝症傍身的中年人,面对领导长期的压榨,终于敢放声骂回去的那一刻。你有没有一丝丝羡慕?
活得谨小慎微,怕错,这是我们的日常。
绝症是生命的大错特错,在它的遮掩下,人好像又能肆无忌惮地打破平时不敢想的日常。
好事?坏事?
这一丝迟疑,是所有人生活的迷思。
撕裂的最后一项,自我认知。或者干脆就是自己。
余欢水讨厌自己,他不喜欢自己唯唯诺诺的样子,也不喜欢自己满口谎言的样子。
但他习惯了。
我们常说生活所迫,其实大多数人遇见的所谓生活的压迫,并不是山崩海啸似的,而是活埋似的。
什么叫活埋。
实际上,活埋致死并不需要埋过头顶,砂石只要能够没住胸腔就可以了,你每吐一口气,砂石就挤过来一点点,但你再吸一口气,是顶不开挤过来的那一点砂石的。
于是,呼吸越来越难,直到死亡。


余欢水得了绝症,又意外地见义勇为。被媒体捧成城市英雄大肆宣扬。
似乎一切都在好转,生活在向着高光迈进。
是什么打破了这一切?误诊。
胰腺癌,绝症,可能是人世间公认的对于个体而言最大的灾难。
但是,生活从原本的憋屈变得开朗,是因为绝症的到来。余欢水终于瞧得起自己了,绝症本身也是个开端。
高光生活的戛然而止,又是因为绝症走了。这是误诊。
之后,电视台副主任要求余欢水隐瞒误诊真相,他又顶着抗癌英雄的名头做了上百场演讲。
生活又回去了,顺从,虚伪,唯唯诺诺。
他把误诊的消息告诉任何人,都得到的是质疑,健康的生命对于他此时的生活,又变得多余了。
黑色幽默,真的黑。
他想重新活一次, 余欢水做了个决定。
曾经以为自己命不久矣的时候,他选择了敲诈公司的高层。但老天给了他第二次生命,他又看开了,这时的余欢水不想要钱,他选择善良。
余欢水告诉他们自己没生病,他想做出改变。他劝公司那些肮脏污秽的人去自首,自己分文不要。
一番慷慨演讲,然后。

他们的理解是,余欢水因为癌症,疯了。
没人相信余欢水的正义,他们更愿意相信这个小人物突然放弃巨款,是因为疯了。
砂石能够挤压胸腔,但是吸口气,又顶不回去挤压的砂石。
活埋,小人物的生活。
你想改变,你想正义,你选择善良。又如何。
这就是余欢水的生活,没有爱情,没有友情,碎裂的亲情,鸡毛遍地的事业,猥琐恶心的自己。
与其说剧中最后的结尾是一份留白,不如说,是对残忍的一种粉饰。
全剧最干净的一个角色,就是《芳华》女主角苗苗扮演的栾冰然,做临终关怀的小女孩。
她是真心对待余欢水这个可怜人的吗?原著书中给出了黑色的答案。
但在剧中,似乎一切都是模糊的。不过,在我看来,剧中也早就给出了答案。
试试看把“栾冰然”三个字倒过来读。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