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小姐(10)

都市情感系列剧

讲述人:燕子

搜集人:木林森

撰稿人:依旧迷茫

酒店小姐(10)

那年夏天,翠花刚刚度过38岁的生日。

一场大灾难降临了,这简直是晴天霹雷。

她一向健康的丈夫,58岁时,突发疾病而离世。

此时她的大儿子,才刚刚17岁,小儿子15岁,抚育儿子成人成家,这项重担,全落在了她一个人身上。

她强忍着巨痛,料理完丈夫的后事,便再次给远在珠海的我取得了联系。

酒店小姐(10)

而我们三人小分队,在经历近二十年的风雨变迁后,现状又如何呢?

首先我从入驻这家精品酒店前台工作以来,职位进行了三连跳。从酒店前台接待开始,到升任领班我仅仅用了三个月,又半年后,我被提拔为客房部主管,这些职位的升迁,我仅仅用了不到一年的时间。可以说我的首次打工生涯,是顺风顺水的,也让我收获到了意想不到的效果。

作为星级精品酒店,尤其是前台小姐,也就是前台接待,甚至还牵涉的领班,酒店的要求,还是相当苛刻的。

18岁到26岁之间不说,还必须要求有气质、有身高、更有淑女风范和丽质形象。

当然主管级别以上的,就没有这么苛刻了。而是以工作能力为主,气质和形象为辅。

十多年来,我们几乎都是年近四十的人了,而晶晶还四十出了头呢?因而十几年前,我就给她们调了部门,全去了酒店餐饮部。

虽然相比于前台接待工作,繁重了一点,但作为土生土长的山里人,完全有能力胜任。

又加之各项待遇,也相当丰厚,比如五险一金,婚假,产假,全都有。因而这也是我们三姐妹,十几年来,一直坚持下来的原因。

当然我们也早已成了人妻人母,而且完美地实现了生产工作两不误,家庭与事业完美地结合在了一起。

我们三姐妹都实现了儿女双全,只是晶晶是大为儿,小为女。而我和明月则是大为女,小为儿。因为我们三姐妹结婚相对较晚,所以老大才十多岁。而不像翠花,老大马上要成人了。

顺便说一下,我们三姐妹,都是当初的对象。一个是和红兰一个村的,一个是邻村的养殖大户,而我则仍是当初的军人。

他转业后,也没给安排工作,而是当了两届村支书。如今也卸了任,依旧成了平头百姓。

现如今,经过我的努力沟通,儿女被他的爷奶照管。因为全在镇上,上的寄宿学校,所以也就是周末前去接接即可,周日下午再送去。

所以我把爱人,也带到了珠海,在我们酒店当保安队长一职。

明月和晶晶,她们的老公也曾来过珠海,但因不太习惯都市的高节奏生活,因而一段时间后,他们还是回老家去发展了。

酒店小姐(10)

可当下,翠花又给我取得了联系。

言外之意,她没了丈夫,一个人要供两个孩子读书,在家实在困难,看我能不能帮她安排个活。

我爽快地答应了,让她安排好家里的一切,前来珠海找我。

几天后,她带着忧愁和痛苦来了。

我一边安慰她,一边开导她:

什么人的命,天注定!人死不能复生,天无绝人之路等,困难毕竟是暂时的,一切终将过去。

随后我把她也安排到了餐饮部,包吃包住,每月4500元。工作内容:也就是摘摘菜、洗洗菜,饭后涮涮盘子、涮涮碗,拖拖地板而已。

对于这份工作,她也相当满意,毕竟比在老家强多了,因为这是旱涝保收。

而红兰呢?

依旧是疯疯癫癫的,每天就是吃饱玩饿!大忙天,男人和公婆,也不让她干活,而是呆在树荫下乘凉。

而她家收养的女儿,也有十多岁了,和我的儿子一样大。既聪明又伶俐,而且还特别活泼可爱。

在我的内心,我特别喜欢她。甚至我还把她当亲女儿一样对待。别说逢年过节,连平时我也常常给她寄钱寄物。毕竟她养母的遭遇,与我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我还想让她作我干闺女,甚至将来的儿媳妇,若那样,我可以光明正大的去照顾她的家庭。

两年后,翠花的大孩子,在初中未毕业的情况下,外出打工。不到20岁的他,竟然领回来了一个媳妇。

而翠花高兴得不亦乐乎!

为大孩子办完婚事后,翠花在至亲的建议下,也为了小孩子的未来,她辞去了珠海的这份工作。

而是选择,带着小儿子嫁人了。毕竟翠花才刚刚四十多点,她的青春火花,还需要点燃呢?

酒店小姐(10)

因为男方是离异的,只留下了一个闺女,所以她带去的儿子,刚好为新家组成了一个儿女双全。

后来听说,新的婆婆待她很好,不让她洗衣和做饭,还常常给她打鸡蛋茶喝。尤如亲闺女一样对她。

而男人还说,将来为她的小儿子,在镇上买套房子呢?

看来翠花的幸福日子,又要降临了。

毕竟还是本乡本土的,翠花和她的大儿子,还可常来常往。

我衷心希望,翠花的余生,在又一个准老公的陪伴下,更幸福、更快乐!

而红兰的一生,也许终将在疯疯癫癫中度过。

虽然我们始终给予她关照和关爱,但多年来,我内心的那道坎,始终跨不过去。毕竟是我亲自,把她带出去的。走时好好一个人,回来却疯疯癫癫!

酒店小姐(10)

今生今世,无论我再顺风顺水,但在我的内心,始终欠她一句: 红兰呀!实在对不起!

如今我们三姐妹,依旧在这家酒店工作。

因为我的时间比较充裕,工作又比较轻松。

读书时酷爱理科的我,工作后偏偏爱上了文科。

因为现实告诉我,口语表达,人员交流,工作交际,非文不可。

因而我在利用业余时间,翻阅了大量书籍,并尝试着写作。主要是自己亲身经历的,看到的,想到的,家乡的,身边的,喜欢用文字记录下来。

在多个平台上发表后,没想到让我收获了大量的粉丝朋友,同时也让我收获了创作收益。

因而这些年,我不再要明月和晶晶的钱了,毕竟都是一家老小,工作又辛苦。而我呢?本身工作就轻松,况且还高出她们许多,再加上我的创作收益,更可观。

我完全有能力,去照顾红兰的家庭和她的余生。

我还想,若将来我没了能力,让儿女来接替。

接下来,我这个《酒店小姐》,衷心希望:

让我们关爱的火光,持续永远的照耀蜀川大地!

全文完

特此声明:

以上就是我这个,曾经的酒店前台小姐的亲身经历,若有雷同,纯属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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