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钱交了,房选了,购房合同也签了,苦苦等待接房的业主却等来别墅猛涨价的消息,一涨就是60~80万元。不满开发商突然“变卦”,46名购房者联合将其告上法庭,要求按照合同约定价格交房。这一告就是4年,一审、二审、申请再审,因“执行政策引起的涨价纠纷不属于法院民事诉讼受案范围”,业主的诉求被驳回。期间,部分业主选择放弃,32位业主最终坚持下来。今年11月9日、10日,云南省检察院向32位业主发出“抗诉通知书”,向云南省高院提出抗诉。
事发 购买别墅 交房前突然涨价数十万元
购房者王先生回忆,2007年8月,他所在单位与开发商签订昆明市呈贡区果林湖畔住宅区开发代购协议。当年12月,购房者交10万元购房订金。2009年1月,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住房确认书》,在交了全部房款或首付款后,业主选了房,并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
业主李先生称,按照购房合同上约定,交房时间为2010年3月31日。可交房时间过去了,还是没等来交房消息,却在2012年6月等来涨价的消息。开发商称,因政策调整,每户房价每平方米要涨价1656元。
由于别墅面积大多在两三百平方米,业主一算,每套房涨价60万到80万元不等。
诉讼 房价“变卦” 46业主联合状告开发商
“有的购房者是全款购房,有的交了首付款。钱交了,房选了,购房合同也签了,苦等四五年,好不容易等到接房日,凭啥开发商说涨价就涨价。”业主对开发商“单方变卦”的涨价行为很是不满。
一番协商无果后,2012年8月,46户购房者先后将开发商云南恒信屋业有限公司(下称“恒信屋业”)告上法庭。
购房方的代理律师田律师称,当年签订商品房购房合同后,由于购房合同要拿去备案,被开发商收走。所以,在诉讼请求中,购房者请求开发商返还所签订的购房合同,并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价格交房,并支付延期交房违约金。
蹊跷 购房合同只有购房者签字 还没签署日期
诉讼中,从律师向法院申请调取的购房合同上看,购房者所称的2010年3月31日交房日期,在交房月一栏中已看不出具体月份。但是,购房者说,他们清楚记得签订合同时交房时间是2010年3月31日,为此,他们认为交房月份被修改了。
让购房者不解的是,从调取的购房合同上看,虽在合同第二页“商品房出卖人”一栏写有开发商公司的名字,但在合同结尾处却只有购房者一方签字和手印,连合同签署日期都没有。购房者称,签署合同时,开发商说合同要拿去备案,所以没写明具体签署时间。
质疑 购房事实已成立 岂能随意涨价
但是,购房者认为,虽然调取的合同从形式上并不完整,可合同没有开发商的盖章和签字并不影响合同的成立。而且他们手中的果林湖畔《购房确认书》和开发商出具的购房款发票等证据,也能证明购房的事实。
在呈贡区法院一审时,开发商认为,截至起诉日起,原、被告并没签订正式生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仅有单方签署购房合同。
在案证据显示,该地块用地面积16万余平方米。在昆明市国土资源局给呈贡区法院的一份函件证实,2005年5月,恒信屋业取得该土地使用权后,于2008年11月6日取得完善用地手续的《审验通知书》,根据完善用地办理相关政策已按要求补缴4100多万元。
为何涨价?被告方在庭审中称,他们之所以对销售房屋提出加价,主要原因是政府调整相关政策导致的,这些原因并非原、被告能控制,他们的调价行为符合公平交易原则。被告调整价格,完全属于房屋的成本价,并未从中谋取额外利益,也没损害原告的利益。
而在购房者看来,商品房交易属于市场买卖行为,既然已交易,岂能随意想涨价就涨价。补缴这笔土地出让金是因开发商延期开发、延期交房造成的,与购房者没关系。“即便是把这笔款项分摊到每户头上,也只有几万元,凭什么要加价几十万!”
裁定 一审二审申请再审 购房者请求均被驳回
呈贡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因为有住宅开发代购协议,原告才交了购房款并选房。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政府政策调整,开发商补缴了4100多万元土地出让金。因此,才会导致被告增加房款,然而,确认本案诉争房屋所在土地属完善用地,以及办理补缴土地出让金业务行为均系被告根据政府政策调整后,执行政府政策的行为。所以,法院认为本案不属于法院的民事诉讼受案范围。
2013年12月,一审驳回购房者的诉讼。
上诉到昆明中院后,昆明中院也认为,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终审裁定为一审裁定结果。
随后,购房者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2014年12月,云南省高院再审后作出裁定认为,该案也不属于法院受案范围,驳回购房者的再审申请。
但是,购房者一直坚持认为,案件是法院的受案范围,所以他们一直坚持维权申诉。
进展 32位业主收到省检察院“抗诉通知书”
购房者称,如今整个小区已交房,一些业主已入住,而他们这32位业主还在维权的路上……
田律师透露,一审时,原本有46户业主维权,一些看不到希望的业主选择中途撤诉,如今只有32家业主坚持到最后。
“你与恒信屋业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本院经审查已于2016年11月10日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民事抗诉。”近日,32位业主纷纷收到来自云南省检察院的“抗诉通知书”。同时,云南省检察院还将向云南省高院发出民事抗诉检察意见书。
春城晚报将继续关注此案的进展。
春城晚报记者 熊波 文 龙宇丹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