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化公安局最近抓捕电信诈骗的人 (宣化公安打掉一涉诈团伙)

出租微信号赚外快三男子成诈骗“帮凶”

如果有人要租你的微信账号,你会怎么办?面对这个问题,男子王某选择同意。他将微信账号租借出去,被犯罪分子用作诈骗使用,甚至还做起“中间商”。近日,宣化公安分局反诈中心捣毁了这一出租微信团伙。

今年2月,王某在微信群里看到有人发布了一条“出租微信加我,费用日结,工资高,长期有效”的广告,便添加了发布人的微信好友,经与对方商议,以一天100元的价格出租他的微信号。随后对方发送来电脑登录二维码,让王某通手机微信扫描二维码将自己出租的微信号让对方在电脑上登录。对方登录后,用该微信号来发布一些做手工活、招聘、刷单、炒股等兼职信息作为诱饵,一旦有人看到这些信息添加了发布者的微信号,那么犯罪分子就会将这些添加微信号的人拉入诈骗集团指定的微信群内,然后根据话术本一步步引导受害人被骗。

只需要租出去微信号,什么也不用管就能把钱赚了,对于王某来说钱来的太容易了。对方告诉王某推荐别人出租微信账号可以给他提成,为了获得不正当利益,从中赚取提成,就推荐杜某将微信账号进行出租,杜某又推荐刘某进行出租。其中,王某获利3680元,刘某200元,杜某400元。在刘某出租的微信账号的短短几天时间里,就发生电信诈骗案件一起,造成受害人经济损失57000余元。这就是典型的犯罪分子以“坐收租金”为噱头,引诱个人出租微信账号,供其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警方提醒,出租、出借、贩卖支付宝,微信,QQ,钉钉以及其他网络平台账号等具有资金支付结算和即时通讯功能软件账号的,一旦被诈骗集团利用,符合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款规定情形的,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刑事责任。

张家口新闻传媒集团记者孙媛通讯员戚宏

来源:张家口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