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注一掷警察抓捕中国地区诈骗犯 (18年西安特大诈骗案件)

西安最近抓过的诈骗犯,那年夏天西安

1996年3月12日,淮阴市(现更名为淮安市)检察机关市县联动,传讯了九名犯罪嫌疑人以后,又陆续发现了更多的线索,市院又向下面交办了一些案件。

在审查县人行行长许某某时,发现他除了收受陈春娣的贿赂以外,还有玩忽职守的问题。

前几年,西安市有个*子骗**叫贺某某,从县人行骗了200万元钱。当时,许某某带人到陕西考察项目,贺某某说得天花乱坠,说他的公司在陜北有多少油井,每年纯收入能有几百万。贺某某还带着许行长一行往陜北跑了一趟,在路上随手指着几棵“采油树”,说这就是我的油井。这种拙劣骗术,居然骗过了许行长。贺某某又私下拿出一大叠人民币塞给了许行长。利令智昏的许行长大笔一挥,200万元人民币作为投资转到了贺某某的账户上。

200万元人民币进了腰包,贺某某从此就不靠边了。

县人行发现上了当,多次派人找贺某某。贺某某总是躲着银行的人。

许行长被立案侦查以后,市人行领导多次与检察长联系,希望检察机关能够帮助追回被骗的200万元钱。

贺某某涉嫌行贿、诈骗,也应该及早归案。

那天,检察长和反贪局长把我和侦查员小徐找去,让我俩去西安抓人。为了稳妥起见,请市人行派两个认识贺某某的工作人员协助。

我们带上了立案决定书和拘留证,开着一辆面包车出发了。

到了西安市市区以后,我们让银行的人给贺某某打个电话,说我们出差到了西安,住在银行的招待所,请他和我们在一起聚聚。

贺某某认为是淮阴人行的人来追讨欠款的,在电话里说他在外地有事,不在西安。

我们分析贺某某应该是在躲着我们,他还没意识到检察机关已经准备抓人。为了防止走露风声,也没有与当地的检察机关联系。

因为事先已经知道贺某某就住在大雁塔南边的一个小区里,我们几个人就悄悄地守在小区的两个出口,等待贺某某出现。

第四天,贺某某终于露面了。

我们几个人立刻聚拢起来,把贺某某围住,银行的人向贺某某介绍我:“这是我们人行张行长,我们在这里散步,正好碰上你贺总。”贺某某与我搭讪着。这时,驾驶员已经把车开过来,我说:“早就听说贺总了,我们一起去吃个饭吧。”几个人连架带劝,就把贺某某弄上了面包车。

这几天,我们实际上住在一个部队招待所,我的一个军校同学在这里当领导。到了部队招待所,我们向贺某某亮明身份,宣布对其刑事拘留,贺的脸色也变了。大家急忙收拾行李,我连给军校同学一个招呼都没打,开着车就往回赶路,走到半路上才发现,我有件衣服挂在卫生间,忘了拿了。

也许是贺某某的家人已经发现了我们的行踪,我们的车从部队招待所出来,就有一辆车始终尾随在我们后边。一直出了西安城,走了一百多公里,那辆车才失去了踪影。

那时,连霍高速还未修好。我们在310国道上行驶,路上,两个驾驶员轮流替换。连续十几个小时驾车,终于平安地把贺某某押回来了。

贺某某被抓以后,口口声声说:“额(我)还有一个重大项目要开工,香港一个朋友再过十几天,就要给额的账户打进几百万美金。”

我们回家的第三天,贺某某的妻子也赶来了。她把贺某某的手机及随身携带的物品要走,又请求我们给她丈夫办取保候审手续。

我们向检察长和局长报告,领导说:“如果贺某某能够退出200万元赃款,也可以先办取保。”

当天晚上,一个说着蹩脚的香港话的人给我打来电话:“老羊检察官吗?我是贺总的朋友啦。我们香港的公司与贺总合作了一个大项目,投资上亿美元啦。再过十几天,就给贺总账户先打几百万美金啦。你们先把人放啦,不要耽误我们工程啦。”

我心里好笑,你有几百万美元马上打过来,为什么不能拿出200万人民币,先退回诈骗的赃款呢?我马上正告这个人:“贺某某涉嫌行贿、诈骗,我们已经刑事拘留了。如果他确实有悔罪表现,退出200万元人民币的赃款,我们也可以给他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就看你这个大老板愿不愿意帮他忙了。”那人在电话里吱唔了半天,也没说出个子丑寅卯来。

想骗到检察官头上,连门都没有。

过了几天,我们又去陜西咸阳,调取贺某某公司的有关资料,请当地检察院协助。咸阳的检察官说:“贺某某涉嫌行贿、*税偷**、诈骗,我们早就立案了。你们干脆把他移交给我们吧。”我可没权决定。贺某某就在西安住着,你们之前干嘛不早点去抓他呢?

原来,贺某某是个老*子骗**。

贺某某的公司早就关门了。在西安和咸阳,我们也只查到他在银行有几万块钱。骗来的钱,早就被他挥霍殆尽了。

后来,法院以行贿罪、诈骗罪判决了这个案件。那几万元冻结的款项,法院划拨了,返还给了人行。

西安那个军校同学,后来当了将军。有一次见到我,说:“你这个家伙也不够意思,住几天招待所连账都不结,连个招呼也不打,开车就跑了。”我只好给他赔个笑脸。

没办法,手里有个罪犯,这就是只老虎,不赶紧押回来,一旦出事就不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