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印发《推进毕节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支持毕节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发展,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全文如下:
推进毕节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动毕节高质量发展规划的批复》、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推动毕节高质量发展规划》和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推动毕节高质量发展规划〉的实施方案》《关于支持毕节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等部署要求,支持毕节推动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高质量发展,建设贯彻新发展理念示范区,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坚持以习*平近**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平近**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和对毕节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推动毕节高质量发展大会部署,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构建现代山地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大力发展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以产业振兴引领乡村全面振兴,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农民稳步增收和农村持续发展,开启农业农村现代化新征程。
(二)主要目标。到 2025 年,毕节农业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粮食生产能力进一步增强,重要农产品供给有效保障;农业产业结构和生产布局持续优化,一批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壮大,农业科技装备支撑有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力和社会化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农产品商品率、加工转化率显著提升;农业绿色发展全面推进,农村改革释放更大活力,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第一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 6%左右,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 10%左右。
二、加快构建山地农业产业体系
(三)着力提升粮油生产能力。严格耕地用途管制,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油料、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压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加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设,坚决遏制耕地撂荒,确保完成省下达粮油生产目标任务。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到 2025 年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 400万亩、改造提升 38 万亩。支持实施绿色高质高效、特色粮食等粮油重点项目,推进油菜产业集群项目建设,落实耕地轮作休耕制度。到 2025 年,建设马铃薯、优质稻和酒用高粱、荞麦等特色粮食生产基地 100 万亩。
(四)加快特色种植业发展。指导实施特色优势种植业巩固提升行动,促进蔬菜、辣椒、食用菌、茶叶、水果等特色产业做大做强。到 2025 年,推动建设 100 万亩高山喜凉蔬菜基地,30万亩辣椒标准化生产基地,20 个以上食用菌标准化生产基地,10 个以上省级道地药材规范化种植示范基地,4 万亩水果示范基地,培育金沙、纳雍、七星关、大方、黔西、威宁 6 个茶叶主产县发展。支持建设黔西北加工辣椒产区、威宁精品苹果、纳雍樱桃等示范基地。
(五)推进生态养殖业提档升级。开发利用毕节地方优良畜禽品种,做强做优特色养殖业。指导申报肉牛肉羊增量提质、粮改饲等畜牧产业项目,指导帮助申报现代农业产业基金,指导推广“六方合作”融资模式,引导毕节打造以乌蒙乌骨鸡为重点的特色生态家禽产业带、山地肉牛肉羊产业集群、生猪生产保供区,指导建设 3 家省级畜禽标准化屠宰场。指导长江“十年禁渔”和珠江流域禁渔期管理工作,引导渔业可持续发展,打造以七星关、大方、赫章为主的贵州省地方特色鱼类养殖优势区。
三、持续夯实现代农业生产体系
(六)实施种业振兴工程。支持实施天麻、贵乾半细毛羊、可乐猪、威宁牛、黔画乌鸡等种质资源保护项目。指导开展山区玉米、粳稻、马铃薯、特色杂粮、道地中药材等新品种选育研究,指导建设省级农作物新品种测试基地和农作物种子质量鉴定基地(毕节)、马铃薯国家级区域良繁基地(威宁)。
(七)推动山地农业机械化。指导推进山地适用小型农机研发推广应用,建设黔西北山地农机研发与创新集成技术中心。支持实施一批省级现代山地高效农机化项目,培育农机专业合作组织,打造一批农机社会化服务试点。推动金沙、黔西、威宁等有条件县(市、区)开展主要粮食作物生产耕种管收烘干等关键环节机械化示范推广。到 2025 年,创建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 1 个以上、主要粮食作物生产“无人农场”3 个以上、每县建设农机维修服务中心 1 个以上。
(八)强化农业科技服务。建立省市农业科技创新协同机制,共同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及推广。推动毕节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开展重点产业关键技术研究推广。支持承接省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建设一批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和孵化实训基地,培育一批农村创业创新导师和带头人。全面实施激励农技人员创新创业行动,开展科技创新和基础*服务性**“揭榜挂帅”,推动农技人员把论文写在大地上。
(九)因地制宜发展设施农业。根据资源条件和产业需要,引导发展现代化设施种养,支持利用大棚、温室等开展集中育苗,鼓励经营主体投入工厂化集约养殖、立体生态养殖等新型养殖设施建设。支持建设一批防雹、避雨等设施农业工程,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指导做好农业设施权属界定,推动市场化运营,促进建管用一体化,盘活利用闲置低效农业设施。
(十)推进智慧农业建设。支持毕节做好种业、种养业国家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项目储备申报,开展数字农业农村试点示范建设,组织实施数字农业试点项目。指导七星关区申报国家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建设项目(蛋鸡品种),支持纳雍县实施省“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
四、加快推进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建设
(十一)培育壮大新型经营主体。优化营商环境,瞄准中国农业企业 500 强、农产品加工百强等优强企业,引导毕节引进一批农业优强企业,支持申报一批国家级、省级重点龙头企业。推动农民合作社服务能力提升,增强生产经营和管理水平。强化政策支持和指导服务,支持开展家庭农场名录系统建设。到 2025年,培育市级以上龙头企业 500 家、市级以上示范社 1000 家、市级示范家庭农场 630 家。
(十二)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合理优化产业布局,统筹发展农产品初级加工、精深加工和综合利用。支持小微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大力发展产地初级加工,提高本地农产品初级市场竞争力。引导优质农产品加工企业到毕节投资办厂,建设原料基地,支持建设农产品加工园区、加工集聚区。鼓励龙头企业加强自主科技研发和技术创新,加快传统技术改造,开发新产品和新工艺。指导金沙油菜籽产后烘储中心项目、年产1.2 万吨环保有机菜籽油加工项目建设。到 2025 年,力争农产品加工转化率提高到 65%以上。
(十三)推进乡村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开展“一村一品”示范村镇和农业产业强镇建设。支持主导产业突出、辐射带动有力的省级现代高效农业示范园区申报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支持威宁、赫章等县申报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国家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帮助建设贵州贡茶文化产业城和百里杜鹃茶旅示范基地。加强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建设,推动建设一批产地冷链物流和粮食烘干贮存设施。支持指导贵州现代物流集团等企业在毕节建立农产品直供基地。
(十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支持启动县、乡、村三级现代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围绕粮油和特色优势产业,开展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菜单式社会化服务。支持黔西、威宁实施一批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
五、加快农业绿色转型升级
(十五)推进农产品品牌打造。推动实施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提升行动,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种植养殖屠宰环节使用禁限用药物行为,严格管控上市农产品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支持申报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生产基地认证,推动黔西建设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到 2025 年,认证绿色食品 30 个、有机产品 200 个,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项目 1 个,培育省级区域公用品牌 2 个以上。
(十六)加强农业资源环境保护。支持普及科学施肥,大力推广绿肥种植、商品有机肥施用、秸秆还田等耕地培肥技术。支持开展耕地安全利用和耕地生产障碍修复试点、生态循环农业试点建设,实施重点流域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加强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指导申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相关县实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加大增施有机肥补贴等支持。继续推进金沙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指导黔西申报创建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
六、保障措施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省农业农村厅与毕节市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调重大事项,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加强工作对接,实行重大事项定期调度,协调推进任务落实。省农业农村厅相关处室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实化相关支持措施,指导毕节市及各区县推进各项工作落细落地。
(十八)强化人才培养。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分级分类组织基层农技人员开展继续教育培训,提高基层农技队伍素质和服务能力。推动毕节实施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培育“头雁”项目,指导当地做好“头雁”遴选。加大毕节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力度,支持抓好高素质农民培育。到 2025 年,支持毕节建成 3 所以上高素质农民培训中心。
(十九)深化农村改革。巩固农户家庭经营基本制度,发挥农民主体作用。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深入推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三变”改革。有序引导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民自愿入股农业经营主体,完善产业发展利益联结机制,通过订单合同、流转聘用、服务协作、股份合作和资产收益等方式,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支持开展“租改股利益联结试点”和“家庭经营为主的利益联结机制试点”。加强对毕节“放管服”改革和农业执法工作指导,进一步推进毕节农业农村法治建设。
(二十)落实扶持政策。坚持省市共同推进、以市为主,强化政策集成配套,推动城乡资源要素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帮助毕节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充分考虑毕节农业体量较大、脱贫县和脱贫人口多等实际情况,在分配中央和省级项目资金时给予倾斜。指导申报省级农业现代化基金、专项债等。
来源:贵州省农业农村厅、毕节市农业农村局
编排:陈 美 责编:顾 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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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毕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