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鼎堃跨境电商俱乐部年度盛典暨跨境行业
2019年1月23日,鼎堃跨境电商俱乐部年度盛典暨跨境行业颁奖盛典在上海举办。本次活动主题为“不破不立,革故鼎新”,聚集了跨境电商行业内的众多重量级CEO,规模宏大,参会人数超过1000人,西游科技CEO魏泳涛先生也受邀出席并发表专题演讲《电商法后,当前典型的业态合规和转型机会探讨》。

会议现场

西游科技CEO魏泳涛
魏泳涛:先做一个自我介绍,我是西游科技的CEO魏泳涛,首先感谢小马哥的邀请,让我有这个机会和大家交流,我也是第一次来到这个平台,我相信电商法之后整个行业格局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我相信你们也在变化中感受到很多。
2018年对跨境电商来讲最大一块就是《电商法》,电商法以及跨境行业对我们电商法带来的486新政等等,这个行业怎么样的变化?我大概会从三个地方去讲这个事情,第一个我大概会对合规做一个总结,我们做技术出身的,我们技术出身的人有一个毛病,希望把所有事情做成一个框架,有了这个框架方便我们的用户根据自己的情况套,我会讲怎么去做?我也希望总结性的一个东西给大家带来一个框架性的。
跟自己的情况怎么样去做才是合规的,就不算你不想合规,至少知道我的红线在哪里,这是第一点。第二点针对电商法我相信目前行业可能要跟着这个去做一些调整,甚至是做一些颠覆性的改变。第三点电商法之后有哪些重大的机会,目前来看我接触很多的法甚至幼得很大,这个行业在2019年产生巨大的潜能,待会儿给大家介绍一下。

“关财税汇”合规闭环
我们讲合规就是我因为在今年电商法出来之后写了好几篇文章,写了之后确实是蛮多的读者,一两百个各行各业的人来交流,交流情况来看确实对合规很模糊,我也在想为什么会这样,其实这个道理,整个跨境电商我觉得在整个零售业在法律法规是最复杂的业态。
但是从业者特别的碎片化,大量的个人参与在里面,所以导致他们对合规的了解是非常表面的,这里面很多人做得很大,有几千万甚至更多流水,在淘宝还是以个人的生意操作这个事情,涉及到合规、涉及到企业的经营、企业的自律到底怎么办?我后来想就应该总结一下,合规总不是一个点,你在这四个地方形成一个闭环,才能真正的合规,但凡一个点没有合规你生意玩不大,只能当成一个生意,很难做成一家企业。
第一个关,就是通关,你用什么方式通关,通关带来的税费你要清楚,每一阳不光涉及到法律的风险,你税费导致你的竞争力。第二个是国内税务跟财务,我作为一个企业想做大,不光做到赚钱,还要做到合规,还做到资本市场,你如果没有把财务做好,就不行。国内的情况怎么把国内的税务财务做好,最后也是一个最基本的跨境对外采购,资金怎么做合规的流转,能出去又能回得来,这四点都能做好形成一个合规的闭环。

我要做一个总结,怎么总结呢?我把合规进行了三种模式,第一种AB双主体,这是我们新的监管里面要求跨境电商必须采用AB主体,实际上很简单,AB双主体要理解他们的法律关系怎样,这里面第一境外的B它毫无疑问,他是跨境电商的主体,一般跟跨境电商的收入属于境外,他只是国内的担保方,讲起来很好理解,没有办法监管的,为什么海关监管这个东西,C2C是在收件,海关很难监管,海关的监管是监管企业,新的政策要求你必须境外的主体有A就是担保方,发生了违规违法行为就找到A。关1210和9610,就是综合税,还有就是三单比对,你的财务、税务都不是国内的A就没有必要去管,没有必要做收入、财政,就是境外收入,在香港就遵守香港的法律法规,目前的全球水务优化来讲就是这样,税负也非常低,相当于只有一个利得税,在200万港币以内利得税是8.25,差不多是16.5,个税也是有很多,香港目前来看也受过监管的情况香港是跨境利润非常好的选择。汇也比较简单,基本上采用三方,还是微信的价格、支付,新政我认为在1210和9610就是这样一个模式我当时也说,这次监管部门是真的和企业打成一片,了解了这个业态的情况,但是呢他只对跨境电商对这块进行很全面架构的设计,但是对直邮、线下的业态、代购业态考虑非常充分的。这个法律出来之后我们发现什么?在代购、淘宝全球购业态做得非常非常大。
其实我做这三种总结,这里面大家可以看得到,这个模式不管怎么做,你最终都要把境外流量作为消费主体,这是跨境电商,你不管怎么设计你的模式,最终你会发现境外的B怎么找进来,这个A、B既可以是自己,也可以是第三方的服务商,我在淘宝上的A可以找一家供应链公司B做供应链服务,通过这个方式也能把这个做得很好,整个核心是什么?不管怎么设计,你让你跨境的主体成为B,整个境外的B,整个的跨境收入属于境外B,你这个合规跑起来。
第二个香港公司是最佳的利润中心,我们把业务做大,大致上可以考虑这种全球税务应该是什么?把你货源作为供应链,中国作为营销中心,香港作为利润中心,通过这种方式受到合规,全球税费都是最低的。
第二点就是AB主体结构比国内主体原始申报,为什么这样讲?是不是很多人做了直邮、保税仓,同时问能不能打折、申报,我认为对这个电商法并没有一个非常深刻的认识,这个新政出来以后海关做抽查的时候、抽检的时候获得原始的订单,通过信息大家获得怎样的认识呢?以后的监管是海关,*家部国门**来监管你,不会从海关的角度监管你,从订单的角度监管你,你来自平台必须把这个如实向监管部门申报,如果说海关有*私走**的嫌疑,通过检查做一个调查报告,他才能问到相关的部门。
在如实的申报当中,在关税风险里面,他的标准非常非常低,就是个人拿到10万*税逃**额能盘3年以上,50万是3-7年,250万是10年以上没收财产,这个刑法是非常重的,同时呢我们是电商,整个的证据链非常清晰,你没有任何的办法。我们举个例子卖假货,也是蛮低的达到200万,卖假货不好证明,你卖假货不一定很好做,那跨境电商每一笔成交的订单收了钱、发了货清清楚楚。我的介绍就是务必按原始来申报,如果还有侥幸心理会非常麻烦。
第三点就是一个探讨,刚才我讲了境外B,我们建立一个境外的网站,我认为目前监管的方向和力度和难度上讲,这一部分不是那么好监管的,这一个产品什么呢?可以打折申报这样的行为,未来海关怎么面对这些东西?一边把平台必须按照AB模型做如实申报,同时一遍我相信很多春笋般的希望在出现,后来海关监管的一个重点,这是我们的看法。
还有一个就是关于这种代购,还能不能做,毫无疑问代购冲击也是比较大的,特特别是淘宝全球购冲击非常大,淘宝全球购跟天猫国际,几乎这一次电商法全部以实体虽然说有小额挡一挡,你卖家朝天猫国际转型或者方向转型,代购天猫全球购的话应该通过淘宝全球购的规则变化而变化,如果自己有流量可能是很重要的出入。
从目前主要的业态来讲也是这几个,全球购、天猫国际、考拉、洋葱、行云全球汇,我不知道多少做淘宝全球购的,好像也不是很多,根据我一个判断,整个跨境电商的格局份额是非常小的,包括天猫国际、包括考拉,淘宝全球购大概是几十倍。
重点讲一下供应链的服务,您看在我们电商法之前代购的模式,不管使分销还是代发,这个模式是完整的二次销售,组织卖家付的钱,这是一只完整的二次销售,根据这个怎么做呢?这时候应该变化,在A平台的销售应该以分销的模式做设计,你如果通过代购、通过微商去卖,分销员单出来电商的主体都是分销员,不是你的分销平台,如果你给淘宝全球购、平台,因为支付单必须有支付企业背,刚刚代发,这也是为什么电商法出来之后很多代发,没有人帮他推担子,通过这种方式实现了一次销售。

第二个讲淘宝全球购,这也是我的观念,淘宝全球购转型绝大部分99%的卖家都是个体,他们又要搞企业、又要搞合规,到底怎么搞也是很大的困难,还没有具体的方案,目前来讲也是有两个选择,第一个向天猫国际去转变,把全球购跟天猫国际一样,另外是不是通过代购的方式,这个方式可以采用这种方式,这里面创造了很多机会。
AB主体完全符合监管,劣势就是重,适用业态入驻平台电商、规模自营电商,他们之前打折申报作为成本的方法之一,这个没有办法做的,整个成本结构AB流量有很多的市场。另外境外B优势很请、灵活,劣势就是有可能被监管部门“挑战”。
重点讲一下这个,为什么讲这个呢?我们讲中国的大环境重要政策是什么?一个是升级,第二个小微企业一年120万,100万整个税负是10,为什么这样改变呢?改变在哪里呢?我认为中国的国策投资驱动跟外贸驱动转变。产业优势在哪里,中国以基业为主要进口的东西,出口以自然优势,我判断10年中国不会去做得很出色,一定以国外产品为主。中国出口2万亿,一定进口2万亿,中国大国的崛起通过我们这些东西,中国大国不可逆转。
机会在哪里呢?第一个我刚才讲机会在哪里呢?其实淘宝全球购存在大量的现货市场,大家之间通过*私走**的方式在国内进行销售,这个在订单需要做到合规,这个市场是一个重大的机会,全球购一定变成合规进口的平台,大量的卖家必须什么呢?他必然找做供应链服务提供供应链服务,整个跨境供应链服务是我们认为跨境电商最大的机会。
后面对自有流量的企业有重大的机会,他们可以具有灵活性也具有成本优势,时间关系不讲那么多了,再介绍一下西游,我们在2018年之后跟跨境电商以及电商法,我们西游基本上进化成了一家给到跨境中小微企业提供综合性的解决方案,我们特别欢迎中小微的跨境电商,我们提供跨境解决方案,如果你以前有大量货的资源,想做分销,我们提供了跨境分销方案,大家有兴趣可以关注我们的公Z号,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