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丹邦科技谈虚道长之前写过两篇文章详细揭露了公司的造假路径。早在今年5月19日深交所对丹邦科技下发了年报问询函,一共提出了19项问题,着重问询了审计过程中受限的情形,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具体涉及的客户,设备采购及闲置情况等,“真实”一词也成为此次年报问询函中出现频次较高的词汇。
直到2021年7月6日丹邦科技终于对该份问询函进行了回复,洋洋洒洒57页的回复意见,公司层面可谓是绞尽脑汁精心筹划。但是公司的谎言真能通过一份问询函回复就能遮盖吗?真相只有一个,圆一个谎言就需要编造更多的谎言。本期道长将带着大家刺破这份漏洞百出的问询函回复,论证道长前两篇文章的观点。
灵魂拷问一、四季度为何会冲回营业收入?
丹邦公司答:2020年年报编制期间,公司自查发现收入调整的主要原因为:年末在进行财务账务清理中发现,财务部门在2020年度账务处理期间对2020年度开始实施《新收入准则》理解不够透彻,简单使用出口报关单数据确认收入。根据公司历史财 务处理方式,公司业务人员向部分客户收集客户签收单时,采用电话、微信、邮件等通讯方式与客户进行销售对账,后续由于相关业务人员离职、部分工作未能延续下来,没有充分取得相关验收单据造成部分收入确认的依据不足,导致年末清理账务时收入确认单据不完整。
道长说: 归纳一下就是现在会计师事务所要求按照《新收入准则》提供验收单据,但是公司由于业务人员离职,验收单据提交不了,所以冲回营业收入、应收账款。道长多年审计经验告诉我这个理由根本不能成立,因为完全可以通过期后回款和替代审计程序验证收入的真实性无需全部冲回,那么真相就得看我们会计事务所的执行的审计程序中到底碰到了哪些问题。
会计师说:(括号内容为道长点评)
1、对部分国外客户进行电邮、电话联系,核实相关信息,有些国外客户对部分数据不予认可。
(为何不披露不认可的具体金额)
2、未能获取到部分海外客户回款银行回单、对账单原件,无法实施与复印件的核对程序;
(银行回单原件无法取得,为何不拿银行资金流水明细核查客户真实情况)
3、未能获取到海外客户采购订单邮件截图(邮件方式)或收到海外客户采购订单邮寄(快递方式)的证据资料;
(企业已经解释,业务员离职把相关资料带走或者扔了[呲牙])
4、未能获取到海外客户指定中转仓证明资料;
(所谓的中转仓恐怕不是客户指定,是丹邦公司自己指定的吧)
5、未能获取到承运商出具的出车承运丹邦科技产品运单原件;
(产品从厂区发出到港口的货运单原件无法提供,通过跟货运公司调取车辆GPS进行核查或者问询货运司机也能论证真实性)
6、未能获取到丹邦香港代客户报关的进口报关单原件及交付给海外客户物流、票据流原始单据;
(香港丹邦作为中转站,本来就没法获取客户指定的证据,加上相关单据原始单据都无法取得,道长认为产品到香港后是否再发给客户高度存疑。还有就是以前年度是不是也存在没有原始单据的情况?)
7、未能获取到海外客户将丹邦科技纳入合格供应商体系的证明文件;
道长总结: 2021年已经过去6个月,一季度丹邦营业收入只有1500万,公司调减的3.12亿营收根本不是单据的问题,有无验收单根本不会导致实质性收入不能确认。通过上述核查意见和期后根本没有对应冲回营收的回款,足以论断丹邦科技2020年甚至以前年度营业收入造假。
灵魂拷问二:公司综合毛利率为-65.12%,产品成本归集是否恰当、准确?
公司说: 公司产品主要以出口销售为主,2020年度出口收入占产品销售收入约87%。因出口销售单价高于国内销售单价,因此国内产品毛利率低于整体毛利率水平。欧美地区共3家客户销售额较少,全年销69.82万元,占整体销售收入1.6%,销售各地区产品的成本核算方法一致,因销售额太少向客户另外收取约33万元模具费用,模具成本已分摊到产品制造成本,因此欧美地区销售毛利率高于其他地区。报告期产品成本归集准确。
会计师说: 虽然企业将设备折旧成本按 30%计入生产成本、70%计入管理费用的方式进行了全年成本重算,闲置设备折旧费用计入管理费用,但未能提供该分摊比例是否合理的理由。
道长说: 公司营业收入冲回3.12亿,可是整篇问询函都没有涉及营业成本如何处理的问题,按照公司的说法,是没有验收单无法确认收入,那只是时间性差异,可以通过发出商品进行核算,但是公司存货科目中根本没有发出商品。而相比三季度公司的营业成本下降了5400万,那也就意味着把冲回的营业成本进行了费用化处理。
如果涉及营业收入冲回,那相应的成本也会计入存货科目,然后一次性进行减值处理。而奇怪的是公司2020年度也根本没有对FPC产品进行大额减值,只是对PI膜产品计提了4600万的大额跌价准备。

(2020年年报问询函)
那么冲回的营业成本计入了哪里?正如道长前面两篇所说的公司买入这么多机械设备,光每年的折旧费用就足够让公司血亏。年报显示2020年新增折旧和摊销合计1.5亿,2019年折旧和摊销合计合计1.52亿。

(2020年年度报告)
从2020年管理费用明细中折旧、无形资产摊销相比2019年 增加1.13亿元 。这里道长提出两大疑点:
1、公司营业成本中大多数为折旧费用,2019年年报没有披露营业成本构成,但是根据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中的折旧和摊销扣除后剩下部分计入生产成本,那么生产成本中折旧金额为1.2亿(未扣除计入库存商品的折旧)。而2019年营业成本一共才1.98亿,所以 设备折旧金额占了营业成本的50%以上!!!
2、2020年根据最新的年报披露要求,公司披露了营业成本构成:

(2020年年度报告)
正如会计师所说的百分之三十设备折旧计入生产成本也就是成本构成中的制造费用,70%计入管理费用。那2019年营业成本中的1.2亿折旧去哪了了?为何2019年披露的制造费用是6900万?只有一种可能2020年报披露的2019年营业成本构成数据全部造假!!
另外公司固定资产2018年和2019年高达21.5亿。机器设备折旧计入生产成本公司又是如何维持41-43%的毛利率的。

道长总结: 丹邦公司产品成本归集几乎是用倒算原材料和人工成本的模式进行,会计师虽然强调了2020年度折旧的分摊方式,却没有对财务核算的连续性发表任何意见。固定资产折旧大幅增加,2019年及以前年度计入生产成本的背景下,毛利率趋于稳定甚至上升,会计师审计中对公司材料领用、成本分摊是否执行审计程序,制造费用中折旧大幅增加还能保持毛利没有下降如此重大的财务错报风险有没有关注,谈什么勤勉尽责呢??
灵魂拷问三:客户到底是谁?客户款项大面积无法收回和核销的情况,是否有悖基本商业逻辑。
这个问题如果丹邦公司能够回答清楚,基本也就能排除财务造假的嫌疑了。由于内容太多,道长只能做归纳整理,来看看这个圆谎方案是如何做的。根据问询函资料整理出下表:

前五大客户是谁,公司通过画图你猜的模式让深交所、投资者去猜,道长我通过百度查询,查到了客户三是日本三合,另外4家客户实在猜不出来,如果谁能查出来欢迎留言。
2020年冲回营业收入3.12亿中跟2019年前五大客户重叠的金额有2.47亿元,从数据上看五大客户的销售情况非常稳定,跟2019年几乎无大的变动,至于为何突然冲回营收了,问题一中已经有详细描述。真实营收只有2226.75万元。
既然营收是假的,那么这五家客户的应收款是否也在核销范围之内呢?

(问询函中核销的前12名客商部分截图)
丹邦公司又开始考验深交所和投资者的智商,2020年核销应收账款2.21亿元涉及15家客商,根据公司披露的注册地和成立日期,道长核对前五大客商只有客户1、2成立于1996年,跟第一大客户可能匹配。换言之前五大客户另外四家是没有坏账的。可笑的是12家客商的注册地全部是香港,而这12家客商2017-2019年回款加上核销的应收款合计5.23亿元,占2017-2019年营业收入50%以上。上述数据等于公司自认3年生意的50%都是跟香港注册公司做的,而占营业收入50%的公司集体都经营不善不回款了。加上前五大客户中的另外四家公司,几乎占公司营收80%的客户都严重异常了。当然后续公司可能会回复是国外客户的香港办事处或者公司笔误写错了。
这里道长表达一个观点: 任何上市公司在交易所问询下不披露任何客户信息也不说明不披露的原因的上市公司必然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军工涉密单位除外)
灵魂拷问四:公司七成设备闲置,在建工程设备4.04亿,预付设备款1.3亿,上述设备的具体闲置原因,是否存在,预付设备款能否收回?
会计师说:(括号内为道长点评)
1、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均从海外供应商采购,企业未能提供完整的与审计相关的资料,我们未能获取本期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入账计量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此无法对本期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的合理性发表意见。
2、检查PI膜生产线设备入账凭证,只获取到国内报关进口相关的报关单、完税凭证及支付给PI膜海外设备供应商设备款凭证银行回复印件,未能获取到银行回单、银行对账单原件进行核对,无法确定设备入账价值的准确性,也无法确定本期计入存货成本的折旧费用的准确性;
(设备资金支付和海外客户回款的银行回单都是复印件,这个问题相信以前年度就存在,只是因为银行余额核对相符,会计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3、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进行实地盘点,获取设备铭牌上设备厂商的信息(部分设备盘点时设备上无设备铭牌),未能获取到已到厂设备的原产地证明、运输保险正本、提单、装箱清单,无法核实是否为合同约定采购的设备;
( 设备无铭牌,无原厂地证明,提单、箱单设备来源存在重大造假,具体设备清单,金额会计师没有披露)
4、对设备供应商进行电话访谈、邮件沟通、寄发询证函,访谈结果与企业提供的资料不符,未能收到构成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设备厂商:设备厂商1、设备厂商2 株式会社的回函;
(2017年支付的设备款,到现在才发现资料不符,会计师是干嘛的?丸红是比较大的日本贸易公司监管部门,核实交易真实性其实不难)

(摘自2020年报问询函)
5、对未回函的设备供应商进行催收,并要求企业协调设备供应商回函,截止报告日,仍未收到回函;
(问询函中丹邦投资对设备款不能回收进行1年期兜底承诺,其实是对上述资金转移行为的默认。正常通道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
6、与独立董事访谈,设备投资是否召开董事会进行可行性分析,得知独立董事未参与设备投资可行性分析会议。
(重大投资存在规避董事会表决和股东会表决的情形,程序违规)
7、只获取到3个设备采购合同从国内海关港口到公司运输费用结算记录,未能获取到其他设备运输费用结算记录,也未查询到相应设备安装时的吊装费用结算记录。
(跟公司产品发货到港口没有运输单据的情况一样,营业收入和固定资产俨然是公司造假的重灾区)
8、未能获取到设备抵达香港港口的进口报关单,及设备运回国内时丹邦香港的出口报关单,无法核实所采购设备的是否从合同约定的厂商进行采购。
(香港丹邦是客户指定的中转站同时也是公司设备的中转站,这个中转站真的有存在必要吗,背后用来干什么,不说自明)
9、企业未能提供合理解释设备合同约定的制造商与报关进口的制造商不一致的原因,只口头解释此类设备属于日本法律禁止对中国出口的商品,所以客户回复信息与我司提供的资料存在差异。
(所谓禁止只是用来走中转的借口)
道长说: 从实地盘点设备无原产地证明文件无铭牌,到付款单据无法获得银行回单原件,再从设备港口发运到公司没有运输单据,最后跟供应商核实资料不符。会计师上述核查意见表达的观点已经非常明确, 从客观证据角度如果丹邦无法提交相关材料证明*翻推**上述核查意见,设备造假的事实已经可以成立。
至于公司的回复,道长觉得已经没有意义,只是一种掩饰而已。
丹邦公司上市以来通过首发募集资金、非公开发行、银行*款贷**,累计采购固定资产达20亿之多。但是公司营收跟2012年上市前后几乎没有多大变动。大量设备闲置真的是投资失败?

(2020年年报问询函中关于4.04亿在建工程清单)
一个碳化膜项目从2018年开始采购到2020年,没有任何营业收入,花了公司4个亿,公司从2018年8月回复深交所问询函中回复该项目处于客户认证中,到现在还是认证中。投资6个多亿PI膜项目更是每年只有几百万的销售,甚至连上市募投项目也未达到募集说明书中的销售目标。 公司没有计划的设备采购行为仅仅是配合转移资金跟虚构营收形成闭环。
灵魂拷问五:是否涉及误导性陈述
深交所问: 年报显示,你公司“实施高端产品竞争战略”、“是全球极少数掌握 微电子级 PI 膜、高端 2L-FCCL、COF 柔性封装基板到 COF 芯片封装全产业链并 大批量生产的厂商之一”,请你公司结合经营情况和利润水平说明上述相关表 述的依据及合理性。
公司答: 公司最近 3 年营收大约在 3 亿元左右,公司产品在 FPC 和 PI 膜市场占比低 于 1%,市场占有比例较小,年报显示 “实施高端产品竞争战略”、“是全球极 少数掌握微电子级 PI 膜、高端 2L-FCCL、COF 柔性封装基板到 COF 芯片封装全产 业链并大批量生产的厂商之一”的 表述存在不准确的情况。
深交所问: 年报显示,你公司 PI 膜较进口产品具有明显价格优势,客户会逐步 提高订货量,2021 年经营目标预计 PI 膜销售规模将超过 1.2 亿元。请结合 PI 膜产品最近三年经营业绩、目前在手订单及业务开展等情况,说明上述经营目标的预测依据及可实现性。
公司答: 由于产品和市场推广需要一定时间,公司基于历史销售情况以及公司对未来经营状况持乐观态度,作出上述经营目标。根据公司目前已经实现的销售业绩以 及经营情况尚未明显改善的现状,上述预测存在一定偏差, 预计实现目标有一定困难。
会计师说: 获取 PI 膜对外销售清单,检查销售合同、销售出库单、销售收款银行回 单等,除两种型号少量对外销售外,其他规格未实现对外销售,销售价格不具有 4代表性,也未能获取到其他型号的产品市场需要分析报告及库存 PI 膜能够对外销售的实质性证明文件;
道长说: 丹邦公司涉及的误导性陈述的内容之前做了太多,这里也就不举例了。一家营收固定资产造假的公司评判它所做的误导性陈述已经没有现实意义。
灵魂拷问六:你公司债务风险,是否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充分揭示相关风险。
深交所这个问题,我不想通过公司的答复去解读。我们首先要理解今年为何问题集中爆发,前高管举报可能只是一个引子。深层次背后是公司2019年度和2020年度两次想要通过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都没有得逞,导致通过设备转移资金到海外,再通过营业收入转回资金的游戏玩不下去了。丹邦公司已经沦为实际控制人非法套利的工具。
上市9年购买20亿固定资产,现如今账面现金不足千万。而公司已经从市场募集11亿资金,加上丹邦投资减持套现12亿,合计23亿(其他关联股东的减持尚未计算)。这种通过财务造假获得市场资金转移海外,部分通过营收转回,伪造银行单据及流水,通过丹邦香港中转销售产品和采购设备规避监管和增加审计难度,这些手法其实并不高明。为何丹邦能玩转这么多年?由于违法成本过低,现如今丹邦实控人似乎并不想自掏腰包接着玩下去了。只要监管部门不调查最终平稳退市,安享晚年何乐而不为。
题外话
本文谈虚道长不做任何免责申明,因为资本市场需要有人为中小投资者发声。2021年7月6日*共中**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用专业和知识打击证券违法行为理应成为每一个公民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