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间六月,阳光灿烂。
31岁,对一个青年男子而言,
正是人生中的美好时节。
身为节目编导的胡青宁(化名),
原本应该拥有一帆风顺的人生,
却因为交友不慎染上*品毒**,
导致他走上了不归路,
等待他的即将是法律的制裁。

“ 闭庭。请法警将被告人押下法庭。 ”6月21日,随着审判长法槌落定,一场贩卖*品毒**罪案的庭审宣告结束。

不同的是,这场庭审是在中南林业科学大学的模拟法庭进行,该校400余名师生“零距离”接触到一场生动、真实的案件审理过程。

天心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向,天心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丹,天心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芳,中南林业科技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尹健,天心公安分局政委罗晖等领导全程参与活动。4名省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邀前往学校旁听庭审。

禁毒宣誓
“ *品毒**一日不绝,禁毒一刻不止。不获全胜,决不收兵! ”在庭审开始前,所有活动人员进行庄严宣誓。


庭审现场
庭审正式开始后,合议庭成员围绕是否构罪、量刑标准等焦点问题,适时询问、充分听取了公诉人和被告人的意见。经查实,2021年7月28日,另案处理的刘某某及朱某商量购买*品毒***麻大**吸食,并通过朱某联系了被告人胡青宁。在确认被告人胡青宁处有*麻大**购买后,朱某在其住所房间通过微信转账3333元给被告人胡青宁,让其购买15克*麻大**。被告人胡青宁收到钱后在其上线“BG”(另案处理)处购买了15克*麻大**,并将*品毒**交给朱某。

天心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胡青宁违反国家对*品毒**的管理制度,明知*麻大**系*品毒**,予以非法贩卖,其行为已构成贩卖*品毒**罪。据此,天心区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胡青宁犯贩卖*品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在合议庭问及如何沾上*品毒**的时候,胡青宁在法庭上留下了悔恨的泪水,“ 当时因为交友不慎,并且没有很好的法律意识,所以误入歧途吸食*麻大**,并且越陷越深,更是走上了贩毒的不归路! ”

禁毒教育
为更好地发挥本次庭审进校园的教育意义和警示作用,天心区法院在庭审结束后,还以《莫沾*品毒** 莫交毒友 善待青春 防微杜渐》为题,对旁听师生进行了禁毒教育,指出*品毒**危害的不仅仅是个人的生命健康,更是每个家庭乃至社会无言的痛楚,为了一己私利贩毒,终将会使自己受到法律的严惩。被告人以他自己的亲身经历,向我们讲述了*品毒**是如何一步步毁掉一个人的。吸毒、贩毒,助长了*品毒**的扩散,扩大了*品毒**的危害性。

你问我答




旁听学生积极提问
随后,进行“你问我答”互动环节,刘向与天心区政法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旁听庭审的大学生们进行座谈交流,亲切互动。

刘向表示,青年朋友们应当敬畏法律,要从真实的案例中看到吸食*品毒**的危害,提高识毒、防毒、拒毒的意识和能力,走好人生路,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做积极向上的社会主义好青年。

刘向与旁听学生互动
“今天将庭审搬进校园,不仅仅是为了惩治犯罪,更是希望给在校学生们一个警醒,他们都刚刚迈入成年人的行列,正值青春、正值为家庭、社会吸取正能量的大好时光,希望他们能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远离*品毒**,拒绝*品毒**,好好学习,努力做一个奉公守法、对社会有用的人。”周丹在活动结束后表示。

周丹接受记者采访
在今日庭审进校园的活动现场,活动人员还在“禁毒宣誓签名墙”上签字,并为学校师生发放《禁毒宣传手册》。

活动人员在签名墙下合影

周丹向全国人大代表、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林学院院长李建安介绍展出的*品毒**模型
据了解,此次活动是天心区法院“6.26”国际禁毒日系列宣传活动的组成部分,旨在提高广大青年识毒、防毒、拒毒的意识和能力,在全社会营造禁毒防毒的良好氛围。下一步,天心区法院将继续贯彻落实习*平近**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将打击*品毒**犯罪活动、开展禁毒法治宣传作为工作重点,力争在*品毒**犯罪案件审判、禁毒宣传教育、禁毒社会化工作等领域取得更为优异的工作成绩。
来源: 天心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