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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话说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许多小姐姐为了美出新高度
寻思着来个微整形,拉个双眼皮、打个玻尿酸水光针等等……

也许是爱美的人太多
朋友圈里“整容大师”们
便如雨后春笋般冒出来
他们大多有着一个响当当的名号
比如:
明星微整专家DR.XX
整形面雕巨匠XXX
XX微整创始人XX
微整形大师XXX
还有更惊人的“上帝之手”

这些“大师们”
不仅名头响,胆子更大
在成为“整容大师”前
他们有的是开挖掘机的...

有的是理发师

当然这些“大师们”不但要学习
更要出国深造镀金

其中最常见的是参加
韩国的整容机构培训
拿个证书在韩国拍个照
就华丽地转身成为一名海龟而来的“大师”了

当然没空出国“学习深造”也没关系啦
有万能的某宝嘛

所以你朋友圈如果有这类“大师”们
小编还是劝你默默点上右上角
给他们一个爱的感叹号吧

如果你问我为什么
爱美切勿贪小
以防“一针毁一生”

案例
2015年12月8日,被害人王某经朋友介绍认识查某,查某接待王某后介绍其在该公司学习微整形注射,具体由李某、姜某指导操作,并在该公司接受微整形注射美容。2016年8月20日左右,王某在南昌某形象设计公司美容室对李某提出其想注射玻尿酸,经商议,由李某代购韩国某品牌玻尿酸为王某注射,王某于2016年8月23日转账5230元给李某。8月26日17时许,王某在某形象设计公司接受玻尿酸注射,由姜某在旁协助,李某使用注射器在王某的左眉上方注射了一针玻尿酸,王某当场感觉自己左眼看不清楚东西,后姜某立即送王某前往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就诊,经诊断王某左眼注射操作并发症,视网膜动脉栓塞,后王某前往北京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一附属医院就诊,经诊断为左眼失明。2017年4月21日经江西求实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王某左眼无光感后果与注射玻尿酸致眼部视网膜动脉阻塞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其左眼视觉障碍伤残等级评定为八级;2017年7月13日经南昌市西湖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王某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
判决
法院判决:被告人李某犯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年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非法行医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看完这个案例你又可能会问
我不就是打个针吗
还扯到这个非法行医罪来了吓唬谁啊?
这仅是个例不用担心
还有为什么非要去正规医疗美容机构呀?
在私人美容院/工作室不是很好嘛
价格便宜 而且一会就注射好了
还不要什么乱七八糟的“专家注射费”
那你可就大错特错了
我们再来看一段报道
“2017年,我们一共收治了9名因注射玻尿酸而导致失明的患者,没有一例能够恢复视力。”罗盛康表示,广东省二医整形外科科研团队也曾希望和国际同行攻克玻尿酸堵塞视网膜动脉后的失明治疗难题。“结果是通过动物实验发现,一旦视网膜中央动脉被堵塞96分钟后,眼睛就会不可逆转的失明。”
罗盛康说,96分钟,意味着接受注射者需要在情况发生后立即前往有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影像检查,发现视网膜动脉这一细如发丝似的血管里的堵塞处,然后利用特殊的溶解玻尿酸药物注射。“那基本上是不可能做到的事情,目前国际范围内,也没有视网膜动脉堵塞后成功复明的救治案例。”
--南方都市报
所以这显然不是危言耸听
私人注射玻尿酸
一方面材料不能保证
最关键的是
操作者只经过很短时间的培训
无证上岗
也涉嫌非法行医
所以请珍惜自己的颜值和健康
远离朋友圈“大师”型整容
选择有医疗资质的正规医疗机构
爱美是人之常情
可千万不能拿生命当赌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