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络消息称,大白兔为了保护自己的商标,注册了10几个近似商标:有大灰兔、大黑兔、大花兔、小白兔、金兔、银兔……。有人对此评论道,可是他们(备注:“大白兔”奶糖商标所有者上海冠生园食品有限公司)还是疏忽了小贝兔、大日兔、大臼兔、太白兔、大白免。

“大白兔”奶糖商标所有者上海冠生园注册的部分防御性商标
采取类似商标保护预防措施的,不只是大白兔。小编经过梳理发现,阿里巴巴、星巴克、小米、老干妈等知名公司注册了大量诸如“阿里妈妈”、“新巴克”、“大米”、“老干爹”等商标,这些商标名往往都进行了多类别的注册。
而这些所谓的“山寨商标”,有不少是企业自己注册的防御性商标,是企业为了防止他人注册和使用。此举是企业为了避免“山寨商标”给自己的主品牌造成干扰,同时也为了避免消费者混淆主品牌。
企业纷纷注册“山寨商标”
为了避免他人恶意抢注,企业纷纷先下手为强,注册了大量防御性商标。
企业注册防御性商标,大致可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二是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注册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了“大米”、“蓝米”、“黑米”、“紫米”、“橙米”、“绿米”、“黄米”、“桔米”等商标。

小米公司注册的部分防御性商标。
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注册了“阿里爸爸;ALIPAPA”、“阿里妈妈”、“阿里妈妈;ALIMAMA.COM”、“阿里姐姐”、“阿里妹妹”、“阿里姑姑”、“阿里叔叔”、“阿里哥哥”、“阿里弟弟”等商标。

阿里巴巴集团注册的部分防御性商标。
和阿里巴巴类似,公众熟知的油制辣椒品牌“老干妈”所有者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还注册了“老干爹”、“老干娘”、“老干爸”、“干儿子”、“干儿女”、“老姨妈”等商标。

贵阳“老干妈”注册的部分防御性商标。
星巴克公司在防御性商标的注册上可谓脑洞大开,仅在商标国际分类“29”类之下,就注册了“索巴克”、“辛巴克”、“新巴克”、“兴巴克”、“星巴特”等几十个商标。

星巴克公司注册的部分防御性商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
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的商标综合查询系统里,可以查到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有限公司共计持有2064个商标,除了众人所知的“五粮液”,该公司还注册了“六粮液”、“七粮液”、“八粮液”等。在商标国际分类“33”类之下,该公司还注册了“五粮液酒圣”、“五粮液安乐泉”、“五粮液奋进塔”、“五粮液诚信碑”、“五粮液芝麻开花节节高”、“五粮液参天大树”等商标。此外,该公司还注册了以各省简称为前缀的“五粮液”变种,比如“甘粮液”、“京粮液”、“贵粮液”、“陕粮液”等。

宜宾五粮液集团注册的部分防御性商标。
《商标审查标准》对商标相同、近似的审查作了详细规定,比如,“中文商标由三个或者三个以上汉字构成,仅个别汉字不同,整体无含义或者含义无明显区别,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混淆的,判定为近似商标。”前述星巴克公司注册大量“山寨商标”,应属此种情况。
商标一直以来都是生产生活中很重要的一个环节,但是却一直都收到轻视,有这样的一个机会让大家了解到商标,接触商标,小编作为一个商标人别提有多高兴了。
像大白兔、阿里、小米这样,围绕自家品牌中的核心部分,注册的相近、相关商标,业内一般称之为联合商标,大多是为了防止其他人注册这些容易造成混淆的商标来傍大腿蹭热度。
一般来说,这种商标是不会用于实际生产使用的,像“雷碧”这个商标其实就在可口可乐公司手中,但是可口可乐公司并不会去生产贴有对应商标的产品。
也就是说,要是哪天你买到了“雷碧”汽水,不用怀疑,那就是个山寨货。
当然,也有的企业在注册这种商标的时候并不单纯是为了保护,阿里全家福中的“阿里妈妈”商标就被阿里启用来作为数据营销平台的商标。
这里小编要特别说明的是,商标法中规定的商标类型中,并没有一种叫做联合商标的类型。
联合商标这个词其实更多应该算是操作中的一个概念,商标相关法律法规中都没有赋予联合商标任何特权,在实际使用上,联合商标基本等同于普通商标。
也就是说,有的人认为联合商标具有的所谓不使用不会被撤三(撤销三年内无正当理由不使用的商标)的特权是不存在的。
另外,小编还想说的是:企业用这样的方法来保护自己的商标其实也是一种无奈之举。
联合商标确实能对企业品牌提供一定的保护,但是所需要的代价却不小(维护费用),而实际的效果却不是那么明显(阻止不了山寨)。商标要实现真正的完善保护,还有许多的路要走,还需要更多人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