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车”太猖狂!在江习高速路甩下女乘客

“黑车”乱象,相关部门大力整治!4月12日,江习高速公路匝道上,一女子手提着多包行李走动,同时在不停接打电话,神色十分焦急,到底怎么回事呢?

“黑车”太猖狂!在江习高速路甩下女乘客

▲执法人员帮女子提重物

正在巡查中的,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五支队七大队执法人员发现女子后,立即上前询问情况,随即该女子大吐苦水,称自己家住江津城区,数日前独自到四面山走亲访友,当天返程时错过了客运班车,亲友便为其联系了“黑车”,但当“黑车”行驶至收费站时,驾驶员却临时改变主意不回城区,强行让女子在匝道上下车,随后扬长而去。执法人员听后,帮女子联系了客运班车,安全到达目的地后,她通过电话表示了感谢。

根据女子描述的所乘非法营运车辆特征,通过调取收费站监控等锁定了嫌疑车辆,联系到车主和驾驶员,对其涉嫌从事非法营运的行为进行严正警告,要求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自觉遵守道路运输法律法规,并到大队接受进一步调查。

营转非车辆跑“黑车”

近日,执法人员通过平台系统排查高频通行车辆,精准拦截一辆从江津南收费站下道的高频次通行小型轿车,在执法人员表明身份进行调查时,驾驶员辩称和乘客是朋友,并说出其中一名乘客姓名以为能蒙混过关,执法人员随即将驾驶员和乘客分开调查。

“黑车”太猖狂!在江习高速路甩下女乘客

▲查处现场

经询问得知,余某驾驶渝籍小型轿车,从白沙镇出发到江津城区,车上载有4名乘客,其中2名“熟客”通过电话联系,另外2名乘客则是通过他人转托,并约定到达目的地后,每人支付20元作为车费。通过执法人员说理式执法,驾驶员余某最终承认了自己除顺带2位朋友外,确实存在非法营运的违法行为。

’经调查确定余某虽已取得网约车从业资格证,但其所驾驶的渝籍小型轿车为“营转非”车辆,不具备营运资质。

最终,驾驶员余某因涉嫌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行为,违反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余某作出了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根据《重庆市道路运输驾驶员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余某因在考核周期内计分达到20分,还将按照规定参加道路运输违规驾驶员再培训和考试。

“黑车”太猖狂!在江习高速路甩下女乘客

温馨提醒广大市民朋友

乘坐“黑车”无保障

遇到问题难维权

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出行应选择乘坐正规营运车辆

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全媒体记者:阮瑞雪

通讯员:雷明鸣 代圣伟 姜力铭 罗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