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龄单身青年的婚恋问题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不仅是他们的家人着急,有时候他们本人也着急。在黑龙江佳木斯就有这样一个大龄单身男青年,为了急着和自己喜欢的人结婚,得知对方一次又一次欺骗了自己,伤心之余便选择了报警。
代宝是1986年出生的,但是家境并不是很好,而且长相也有点磕惨,所以在成年之后很少有人能看得上他,一来二去的他也就不再将此事放在心上。但命运并没有停止对他的捉弄,在他成年后,母亲因为一次意外,脑出血后变成了偏瘫,事事都需要人来照料。(当事人姓名均为化名)
就这样,今年3月份,35岁的代宝再一次去叔叔家串门时,就被问到了谈婚论嫁的问题,然后给他出主意,让他能早日娶妻。虽然不好意思但这也是他的心愿,于是便在叔叔的陪同下在一家婚介所交了500元的中介费。

而这中介的效率也是离谱得快,在当天下午就给他打电话说找到合适的对象了。女方也住在七台河,之前还离过婚,而代宝并不在意这个,只希望能和心仪的对象早日结婚。于是在中介的介绍下,两人见了面。
女方姓孙,虽住在七台河但户籍尚在双鸭山,自称是36岁,因前任赌博导致夫妻感情不和,最后离婚,而孩子也判给父亲带。代宝也如实说出了自己的情况,家庭条件也比较困难,母亲还时常需要人照顾,而这些孙女士并不嫌弃,事后还去了一趟他家,帮忙照顾代母,这让代宝对孙女士的好感直线上升。
也让代宝忽视了一些问题,在两人确定恋爱关系后,代宝也想去孙女士家里看看,但是被拒绝了。之后两人便回到了之前的生活,一个在佳木斯照顾母亲,一个回到七台河生活,平常也就在手机上进行联系。

这种若即若离的感觉让代宝内心很受煎熬,直到两个多月后的一天,两人筹办婚礼的事情,代宝表示两人结婚需要一套婚房,于是便四处找人筹钱,买下了一套房子。而孙女士也很感动,但是拒绝了将这套房产放在自己名下,代宝以为是对方心疼自己,于是在婚房的布置上全听她的。
后来孙女士对代宝说办低保要三万元,他想都没想分两次把钱打到了她的卡里,后来布置婚房需要用钱时,孙女士又以额度有限,让他加小旭,把钱转给她。这事他虽然有所怀疑,但并没有放在心上,
不仅是买了婚房,还置办了三金,就等着孙女士过门,而一次意外让代宝发现了孙女士隐藏着的秘密。两人的婚礼定在了7月1日,而在六月底,孙女士坐火车来到代家后,她的车票掉到了楼道里,被邻居给发现了。

邻居和代家的关系还算不错,有时候还会来帮个忙,而那天在捡到孙女士的火车票之后,从票上的信息看到了孙女士出生在1965年,比代宝大了21岁。在孙女士走后,他们将这个消息告诉给了代家,他们一家也就知道了孙女士在年龄上说谎。
彻夜思考之后,7月1日凌晨1点左右,代宝还是选择报警,而距离两人的婚礼也不到半天的时间。接到报警后民警也证实了那张车票上的信息属实,这让代宝彻底失去了与孙女士结婚的想法。
而孙女士得知后感到十分地气愤,马上就可以结婚了,最后因为这种事情闹得不欢而散。但是在被问及那3万块钱的去向时,她却恍惚其词,先是说办低保用了,后来又说是办了退休,再后来又说是办工作。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孙女士的含糊其辞恰好说明她很可能将这笔钱用在了其他地方,而这种方式是通过欺骗代宝来获得的,3万元已构成了“金额巨大的”情况,还希望孙女士好自为之,不要越走越偏。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款贷**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在《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中规定到,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在婚礼搞砸了之后,那些债主们就纷纷找上门来,要求他还钱,本就贫困的家庭也变得更加风雨飘摇。而这些大多都是代宝为了结婚向各亲朋好友借的钱,属于民间借贷的一种,而这种借贷关系的利息部分不超出规定的,是被法律所保护的,代宝需要按时还款。
一段美好的姻缘,却因为女方隐瞒自己的真实年龄而搞砸了。信任是两个人建立家庭的基石,当一方用谎言来骗取他人的信任,以此达到目的,最终也难以让这段感情延续下去。大龄单身青年急于求成,最后却被心上人欺骗,80后秒变60后,变的不仅是年龄上的差距,更是这一段时间以来付出的感情与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