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下旬,欧洲议会通过了碳边境调节机制(CBAM)提案,也就是碳关税,将于明年1月1日开始实施。
在欧盟运作下,中国乃至整个发展中国家在减碳与贸易方面都将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

01
什么是碳关税?
从本质上来讲,碳关税是对特定进口高碳排放产品征收的碳税。
为进一步提高碳价机制的有效性,欧盟计划根据进口商品隐含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对其征收关税或采取其他的价格调节措施,以确保进口产品与本土产品承担相同的碳排放成本,降低由于免费配额减少导致的碳泄漏风险。
简而言之,如果一些国家没有以与欧盟相同的方式对二氧化碳排放征税,那么来自这些国家的特定进口产品将被征收新的费用。
根据国信证券研报指出,碳关税的推出主要用于保护欧盟自己的减碳成果,旨在为第三国和欧盟内部生产商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并减少欧盟公司为逃避严格规定而迁往欧盟以外的风险。
欧盟预计,到2030年与CBAM相关的年收入约为90亿欧元。
欧盟委员会打算从2023年开始逐步引入该税种,在此之前允许企业有一个“过渡”期来进行调整,并确保“尽可能减少对贸易流动和贸易经营者的负担”。
02
欧盟为什么要推出碳关税?
2005年,欧盟建立了世界上第一个碳交易体系ETS。
ETS系统对一些受保护的行业的工业设施可以释放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设定了上限,明确了向产业部门分配一定的免费配额。
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欧盟企业碳成本,防止欧盟内外企业产生过大的碳成本差异。
欧盟作为全球气候变化行动的领导者,为实现经济增长和资源使用脱钩的目标,于2019年提出《欧洲绿色协议》。

绿色协议是一项新的增长策略,欧盟要走更可持续的发展道路,并建立系统支持的可持续解决方案,欧盟的所有行动和政策都必须有助于实现欧洲绿色协议的目标。
2021年7月14日,欧盟发布的“Fit for 55”减排一揽子方案中,明确提到了截至2030年,温室气体净排放量较1990年水准至少减少55%。到2050年,成为全球首个实现碳中和目标的气候中性大陆。
该一揽子方案还包含碳边境调节机制、碳市场改革等12项新立法倡议。
欧盟将分四个阶段逐步减少至取消免费配额。目前已经步入第四阶段(2021-2030),免费配额的发放量将进一步减少,工业部门得到的免费排放配额每五年会有小幅下降。
但是免费排放配额的减少力度不足,难以实现欧洲绿色新政在2050 年气候中性的承诺,欧洲绿色新政是当下欧洲委员会的旗舰项目,欧盟委员会为了推行欧洲绿色协议一揽子政策,将加大政策力度。
全球燃料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中约有27%来自国际贸易商品。
虽然欧盟已大幅减少其国内温室气体排放量,但是来自欧盟进口贸易环节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却在不断增加,从而破坏了欧盟减少其在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的努力。
这与欧盟自己不断提高的气候雄心目标相违背,而且非欧盟国家推行不那么严格的环境和气候政策,出现“碳泄漏”的风险很大。

欧盟委员会认为碳交易体系的免费配额会扰乱碳配额价格信号,2020年95%的工业排放都被免费排放额所覆盖。
通过推出CBAM可以更加有效地遏制碳泄漏并减少对碳市场的干扰,可以成为碳交易下碳泄漏预防措施的替代机制。
欧盟委员会修订ETS的新提案,决定从2026年开始免费配额的数量将逐年减少10% ,至2035年全部取消。
在2035年前,欧盟的碳排放密集型企业享受到了“双重保护”,免费配额降低其自身的排放成本,CBAM提高其国际竞争对手的排放成本。
免费配额取消后,CBAM将成为欧盟遏制碳泄漏的主要措施。
根据最新的2022年5月17日欧洲议会ENVI通过的《立法报告草案》,其更为激进将ETS免费配额全部取消时间提前到2030年,缩短了欧盟对碳排放密集型企业的“双重保护”时间。
03
CBAM将带来哪些影响?
富而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罗德伯格2021年在接受第一财经采访时,就曾表示,在未来,非欧盟出口商需要在欧盟内部有实体或在欧盟内部有一个自己的常设机构,负责遵守相关的规定并承担责任。
如果出口商只是在欧盟内部设立一个新的空壳公司来处理这些,出口商将不得不提供一些担保,以确保这个公司能够遵守CBAM这样的责任制度。
在这种情况下,现有的商业关系将试图把这种责任转移给欧盟内部的进口商。
所以罗德伯格认为,届时有关公司之间会有商业谈判。比如,位于欧盟的进口商将介入并履行这一角色,作为CBAM的责任人。
但即使欧盟的进口商不会介入这个角色,他们也会被卷入CBAM。
因为CBAM可能引发的最坏情况是,这个进口商的合作伙伴,比如一个出口商需要他们进口原材料,但这些材料被阻止进口到欧盟,除非支付一笔不菲的费用。
这是谁都不想看到的局面。
因此,罗德伯格认为最终这是一个必须由第三国出口商和进口商携手合作的过程,以保障交付渠道不会受到CBAM的负面影响。
罗德伯格还表示,从形式上来说,CBAM机制对所有成员国是一视同仁的。
但有一个很大的例外,就像欧盟的许多规定一样,这些规定的执行最终将由地方政府、地方行政部门来负责。
有可能发生的是,条款的执行可能会有所不同,比如有许多“更马虎”的国家可能会灵活地应用规则,同时也会有执行上更严格的国家。
这是在过去的其他欧盟条款中发生过的事情,现在也同样可能发生。
但欧盟委员会会监督,会对此有进一步的分析,特别是在生效的最初几年阶段,如果地方政府对规则的解释过于明显的不同,那么就会有更多指导性规定出台试图挽救CBAM。

另一方面,罗德伯格认为那些大量出口相关商品的国家可能会受到更大的影响,例如,德国和钢铁工业较强的卢森堡。
目前,那些碳重工业往往在ETS系统中获得免费碳排放许可证书,这个机制将在CBAM机制开始应用的大约10年内逐步废除。
这些免费证书将被取缔,目前的情况是每年减少10%左右,这意味着10年之后,这种免费证书的制度将彻底结束。
对于欧盟内部的那些行业和这些行业所在的国家来说,他们不必担心进口到欧盟的第三方生产商,他们会受到CBAM的一定保护。
但是,如果他们要出口到世界上没有类似的碳制度安排的其他地区,事情可能会变得更加困难。
04
结尾
罗德伯格表示,尽管欧盟为了遵守WTO的规定已经做了很多努力,但仍有一些方面值得进一步被调查是否违反了世贸组织的规则。
但该调查结果并不完全是明确的,因为欧盟政府已经花了很多精力来遵守WTO的规则。
第一,相比地方或者欧盟的ETS系统,CBAM对所涉及的行业而言要复杂得多,这可能是一个潜在的不平等待遇。
第二,当前机制下,当地第三方支付的证书作为其他方式也被纳入计算范围,用来计算你必须拿到多少CBAM许可,并为你的进口量提交这个许可。
WTO的基本原则之一是最惠国待遇,也就是说你必须无区别地对待每一个国家。
如果对一个国家有某种优惠待遇,基本上你也必须为其他国家提供这种待遇。
但地方机制可能很难这样做,因为那些当地的手段通常不被考虑在内。所以,这可能是一种违背WTO原则的体现。

第三,设在欧盟的企业实际上现在已经可以购买许可供以后使用,也就是说,他们有可能可以在欧盟内部交易这些许可来储备他们未来几年的证书供应。
对于第三国的公司来说,这是不可能做到的,因为CBAM系统根本还没有启动和运行,这也是一种不平等待遇。
尽管如此,但也有一个大的WTO条款可以辩护欧盟的所有措施是合理的。
WTO第20条款规定,如果这些不平等待遇是为了保护清洁空气或与保护环境密切相关,那么在某种程度上,这些不平等待遇是可以存在的。
(参考资料:第一财经《欧盟碳边界调整机制来了,行业受影响最大?》)
(参考资料:国信证券《双碳视角看欧盟绿色新政政策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