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江警方除黑打恶 (涉毒违法犯罪线索举报奖励通告)

为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禁毒斗争,依法严厉打击*品毒**违法犯罪活动,鼓励举报*品毒**违法犯罪,减少*品毒**社会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和《*品毒**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禁毒办通【2018】70号)相关规定,澄江市公安局现向社会公布线索举报奖励办法通告,对提供线索并查证属实的,将予以奖励,举报多条*品毒**违法犯罪线索的,按照奖励标准累计给予奖励。现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毒涉**违法犯罪是指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或者决定戒毒等涉及*品毒**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举报奖励范围

(一)举报吸食*品毒**人员。根据查获人数,视情奖励500元至10000元;吸食*品毒**后驾驶机动车的,每查获1人奖励1000元;娱乐场所及其从业人员贩卖、提供*品毒**,或者组织、强迫、教唆、引诱、欺骗、容留他人吸食、注射*品毒**,经查证属实的,视情形奖励1000元至20000元。

(二)举报*毒涉**违法犯罪线索缴获*品毒**。根据缴获*品毒**的数量,缴获*品毒**折合*洛因海**10克以下,奖励500元;10克以上,视情奖励1000元至50000元。

(三)举报非法种植*粟罂**或*麻大**,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粟罂***品毒**原植物种子或*粟罂**幼苗、*麻大**种子或*麻大**幼苗等违法犯罪,查获行政案件每起奖励200元至1000元,破获刑事案件每起奖励1000至5000元。

(四)举报*毒涉**违法犯罪线索缴获*制毒易**化学品。根据缴获*制毒易**化学品数量,视情奖励1000元至50000元。

(五)举报制毒工厂(点)或制毒物品、制毒设备等其他制毒线索破获制毒案件的,根据抓获犯罪嫌疑人数,缴获制毒物品、设备等情况,视情奖励10000元至100000元。

(六)举报重大*毒涉**犯罪嫌疑人的,抓获公安部悬赏通缉毒贩,按照悬赏金额奖励;抓获公安部在逃人员信息库中毒贩,按照公安部追逃奖励办法奖励。

三、对符合多项奖励的同一举报,合计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15万元。举报其他*毒涉**违法犯罪线索的,根据查证情况,在上述奖励幅度内视情予以奖励。举报人不包括专门从事禁毒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

四、同一*品毒**违法犯罪活动被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人。举报顺序以受理举报的时间为准。如其他举报人提供线索对查清案件确有直接或者主要作用的,酌情给予奖励。

五、举报人应当对举报行为负责。对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或者获取非法利益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举报信息保密

公安机关将依法保护举报人个人信息,确保举报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严格执行公安机关办案保密规定,对违规泄露举报人信息的,公安机关将严肃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七、举报方式

鼓励群众实名举报,以便查证和奖励。不愿实名举报的,可自行设置便于查验的身份代码,以便核实身份,兑现奖励。

电话举报:110或0877-6916110

来信举报:澄江市凤麓街道人民西路延长线3号,澄江市公安局禁毒大队

邮编:652599

直接举报:澄江市公安局禁毒大队

特此通告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澄江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澄江市公安局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