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日报记者 杜晓 本报实习生 徐静华
近日,某旅游平台被曝涉嫌抄袭其他网站一千多万条点评引起社会关注,这一事件掀开了网络数据造假的“遮羞布”。
记者经过采访了解到,目前网络数据造假问题较为普遍,覆盖范围较广,其潜在危害性还没有被人们充分认识到。

刷单群里发布各类刷单信息
点评造假是通过“刷单”的方式来实现的,网路平台以及网络平台入驻商家都可能从事这样的行为。
记者在某社交平台搜索“刷单”关键字,可以看到,一些人通过这种方式发布招收刷单者的信息。记者根据留下的联系方式,添加了王俊(化名)的微信。
经过交谈记者了解到,王俊是一个普通的大学生。
“平时没事的时候就做一下,赚个零花钱,每天的目标是能做到30元。”王俊将记者拉入一个名为“新人群”的微信群中,成员会把自己刷过的某电商平台店主的名片分享到群中。
记者通过群里分享的名片,进行了一次实际的刷单体验:
首先,店家要求记者提供自己的电商平台用户名。
“现在电商平台的反刷单系统比较严格,所以需要对买家信用有一定要求,必须要四星以上,17-18年的新账号不要。”店家说。
通过验证后,根据店家的指导,记者在淘宝中通过相应商品的关键字搜索。商家强调,不能直接下单自家商品,至少要先浏览同类型商品10个以上,并且有收藏、加购行为。
在进行以上操作后,商家通知记者在第二天下单。下单后,商家随即把记者下单垫付的费用和10元佣金通过微信转给记者。随后,记者的订单显示正常发货。
商家称,这是一个空包裹,收货后及时确认、好评,这一单就算是完成了。
记者查询发现,这些步骤都符合网上很多人提供的“电商运营”技巧,目的是尽可能让刷单看起来更像真实购物,防止被电商平台识别出来。
“我手里有五个店铺,刷单量比较大,一天大概在刷单上就要投入2000元左右,除了这些,还要花很多宣传、推广的费用,就是砸钱。其实刷单也是无奈之举,别人都刷单,自己不刷的话,商品在排序上权重就会很低。” 该商家说。
王俊还告诉记者,除了电商平台店铺刷单,只要通过社交平台等进行简单的搜索,就可进入相应的刷量团队。
记者所在的群中,还有人发布信息给一些影视剧刷某影评网站评分,每条付1元佣金。
还有一些公司也会在群中发布某知名问答APP点赞链接,每条0.6元左右,点赞的内容多为自己企业的宣传介绍。
数据造假覆盖范围广根源深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社交媒体买粉、视频网站刷量的推广信息在各大论坛、社交媒体以及电商网站中比较常见。随着新媒体产品更新迭代,还出现了给直播、短视频等刷赞的业务。比如5元刷500个“僵尸粉”、10元刷300个有一定活跃度的“顶级真人粉”等。而近期大热的某短视频平台,刷1000赞的价格为40元。
“刷量的操作一般是通过群控的方式来实现的。这种刷量公司一般会做一套系统,通过一台电脑能控制几千、几万部手机,来进行APP的*载下**、微信文章的阅读等,几乎我们在互联网上所有能看到以数据为排序指标的软件,他们都可以来进行这种操作。”互联网分析师、原速途研究院院长丁道师向记者介绍了刷量造假的方式。
数据造假现象产生的原因十分复杂。
“造假的动机很简单,一切为了利益。互联网创业者需要拿投资,投资人怎么来评估一个产品、一家企业是不是有潜力?就是通过用户量、活跃用户量、使用时长、点评量等等,这些数据是投资人的主要参考依据,所以很多创业公司就会刷量。对于卖产品的人来说,消费者会看你这个产品下了多少个订单、好评率是多少,为了影响消费者的选择,商家也会来进行刷量。”丁道师说。
杰瑞创立了专门研究博主数据和社交媒体的公众号,是一位在工作之余进行美妆行业数据监测的业内人士,曾在自己的公众号曝出很多数据造假的“大V”和品牌。
杰瑞告诉记者,“有的互联网平台为了融资,故意刷出很高的阅读量、*放播**量,他们其实不在乎造假,让资本来承担虚假数据的代价。我们之前关注过直播平台,有些平台宣称自己的注册人数超过了几千万之类,这些都不是真的,就只是为了融资的时候数据好看。但是投资人也不戳破这个谎言,因为A轮的投资人希望卖给B轮的投资人,B轮的投资人需要卖给C轮的投资人,一轮一轮往下走,甚至希望其上市后让资本市场来买单。”
“现在一些平台自身在默许这种数据造假的情况。比如说某平台最近在主推旅游业务,就与一些假的旅行博主在合作。这样的平台既讨厌假博主,但其实又爱他们,因为要让别人感觉到自己平台的流量很高,这也是平台方不愿意戳破这件事的原因,因为泡沫对平台是有利的。”杰瑞说。
丁道师认为,“现在互联网上几乎全都是以KPI(关键绩效指标)来判断一个产品的价值,所以就导致了刷量已经进入了互联网的很多行业甚至一些角落。一句话,一切根源都在于利益本身。就连消费者也不是完全无辜的角色,因为有些刷量是用人工加机器的方式实现的,比如说我们俗称的‘*毛党五**’‘水军’,别人发起一个任务,发一条帖能赚五毛钱,很多电商平台刷单的人也都是一些大学生、家庭主妇等,这些消费者也是为了赚钱才参与。”
“很多企业的品牌总监在进行投放的时候,会故意选择跟一些假博主合作,这样可以拿较大比例的回扣。投广告给真正有流量的博主要花费的成本很高,而且真实博主的数据量是不可控的,可能忽高忽低。这样的话,他们就去找一些造假的博主,并且为了给品牌一个很好看的成绩单,就进行刷量。”杰瑞说。
专家点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
对于刷单这种数据造假行为,动机很简单,那就是误导消费者,干扰消费者的自由选择。还有一个就是开展不公平竞争,用于打击同行对手。第三个动机是提高用户对平台的依赖性,用户粘性大的话可以在IPO的时候沾光。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
数据造假的动机主要还是基于利益驱动。无论是通过刷单刷量的方式来伪造数据,还是通过从竞争对手处直接把对方的数据拷贝过来造假,违法成本都相对较低。但是这些数据却能给平台、商家的经营活动带来直接收益。
“对于用户数据,特别是像点评信息这类数据,如果通过正常的经营来积累,需要很高的成本,时间上也需要一个长期过程才能实现,所以有些平台会通过爬虫程序等技术手段来抓取竞争对手平台上的一些用户数据。这种行为其实就是想要走捷径,节省自身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在短时间内取得一定的竞争优势。”赵占领说。
来源:法制日报
(编辑 席锋宇 张博 朱婵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