懵了!大连小超市摊上国际侵权大官司!毛巾惹的祸?

售价7块钱的一条毛巾

竟然摊上3万元的大官司

惹祸的还是“大嘴猴”?

是侵权还是欺诈?

这到底是咋回事?

你告我侵权,我咋不知道?

不久前

韩先生被人告上法庭

而且被告得莫名其妙

懵了!大连小超市摊上国际侵权大官司!毛巾惹的祸?

据韩先生妻子的回忆,去年10月份,有人来超市买过一条毛巾,韩家吃官司,问题就出在这条毛巾上了。

韩先生:我妻子说有一个美国公司起诉我们,说违反了商标的著作权!我们非常不明白,一条毛巾牵扯到了国际大案子,这条毛巾也就7元钱。

是一家美国的公司叫做保罗福兰克实业有限公司,他委托香港的宏联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宏联国际贸易公司又委托江苏无锡一个咨询产品公司,到后来又授权了一个叫杨文的人来起诉我们。

懵了!大连小超市摊上国际侵权大官司!毛巾惹的祸?

起诉书中显示:作为被告的韩先生夫妇,未经许可销售了带有“大嘴猴”图案的毛巾,侵犯了原告许可使用的著作权。因而被要求“立即停止侵犯原告许可使用的大嘴猴著作权的侵权行为”。

懵了!大连小超市摊上国际侵权大官司!毛巾惹的祸?

原来,2017年韩先生妻子经营的超市里卖过一种毛巾,韩先生律师提供的照片显示,毛巾上带有大嘴猴的图案。

韩先生:这个美国公司去年的6月份授权杨文,他10月份到我们那儿买的毛巾,当时他给这个毛巾拍照了,就那一条毛巾,拍了5张照片,把店名也拍上了,拍完以后作为证据说我们侵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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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韩先生家侵权的原告,是香港一家贸易公司,委托代理人是大连一家律师事务所。

原告同时要求被告韩先生夫妇,赔偿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产生的律师费、调查取证费等维权合理开支,共计人民币3万元。

除了韩先生家

遇到同样问题的

还有旅顺水师营的王女士

懵了!大连小超市摊上国际侵权大官司!毛巾惹的祸?

王女士:你买完以后你隔一年来了,你发个传票给我们,我们都不知道怎么当被告的!一下扣3万块钱给我们,你说我们这房租才3万块钱。

侵权还是欺诈,到底咋回事?

说起这个“大嘴猴”

相信很多人都见过

懵了!大连小超市摊上国际侵权大官司!毛巾惹的祸?

“大嘴猴”品牌的知识产权拥有者,是美国一家实业公司,这家公司确认香港的一家贸易公司是其在中国大陆、澳门及香港地区的所有商品类别上的独占被许可方,也就是独家代理

两份起诉书中写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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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销售假冒“大嘴猴”商品的现象层出不穷,侵犯了原告许可使用的著作权,严重影响了“大嘴猴”品牌商品在市场上的销售,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使原告遭受了经济损失。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依法起诉。

作为被告

王女士和韩先生都认为

原告及其委托代理人的维权

虽然正当,但是却变味儿了

王女士:你当时买完为什么不告诉我,你当时为什么不领着我上工商去告我呢!你隔一年了,你再来告我们,这属于欺诈。

韩先生:他起诉我们,不能说他小题大作,他这在设陷阱,在这儿挖坑。

此外,他们还认为

自己的商品谈不上假冒伪劣

因为都有正规的进货渠道

懵了!大连小超市摊上国际侵权大官司!毛巾惹的祸?

王女士:因为我们家是卖小孩的东西,所有的货都是正规渠道来的。你说我们侵权了,这玩意儿不是我们生产的,如果这个产品是我自己生产的,那是咱的错。

韩先生:这个毛巾我是正常渠道上来的,并且正规渠道的厂家,我们也有执照。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我卖了你的毛巾。

这个摊位

就是韩先生家毛巾的进货点

他想借此证明

自家超市进货是有正规渠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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懵了!大连小超市摊上国际侵权大官司!毛巾惹的祸?

摊位老板娘:俺俩基本上没有证据,我也可以否认他在我这儿进的,人得长良心,他的确在我这儿上过货,反正这东西也不是我造的,我也属于不知情者。

这家摊位的老板娘表示

虽然她跟韩先生之间

没有进、出货的票据

但她并没有否认韩先生

从自己这儿上货

这在一定程度上印证了

韩先生有“正规进货渠道”的说法

除此之外

王女士和韩先生还认为

原告作为“大嘴猴”商品的许可使用人

没有尽到宣传自己权利的义务

韩先生:你警告我了,说你要再卖这东西你犯法了,那也行,我要再卖的话,你罚我行。

跟王女士、韩先生的观点一致

同样认为原告没有尽到告知义务的

还有谭女士

两年多前,谭女士曾销售过

带有大嘴猴图案的

汽车座椅头枕和腰靠

无论是谭女士、王女士还是韩先生

都认为自己只是卖出了一两件商品

获利微薄

并没有对原告造成经济损害

个体户利益VS知识产权保护

以韩先生为首的三位被告,被诉侵犯了原告许可使用的大嘴猴著作权,分别被索赔3万块钱。按理说,这是原告的维权行为,是原告的权利。可为什么被告会觉得委屈呢?

①被告认为原告事先对权利没做任何宣传,自己不知情;

②被告认为自己进货渠道正规,没有义务去辨别侵权与否;

③被告认为并没有给原告造成经济损害。

记者找到原告方

在大连的委托代理人

电话沟通后

得到了这样的答复

↓↓↓

懵了!大连小超市摊上国际侵权大官司!毛巾惹的祸?

对此,11月6日开庭当天

记者询问了原告的代理律师

原告委托代理人这样说的

↓↓↓

现在是法制社会,得*法讲**;他们卖的时候都知道自己卖的是假的,真的多少钱,他们的多少钱?

截至发稿前,这次关于大嘴猴商品的著作权侵权纠纷一案,法庭还没有宣判。同时,韩先生和王女士表示,他们做了继续上诉的打算。

如果真如韩先生他们所说,自己小本经营,缺乏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意识和常识,小编倒能体会他们面对目前这种境地时的无奈,但无知不是挡箭牌啊,不能因此而忽视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尊重,进而去违反法律。

小编想提醒一下个体工商业户

如果不想面临法律上的风险

首先要遵纪守法

在生产或销售过程中

注意产品和商品的

标识、图案、样式规格等等

不要跟其他商标

尤其是驰名商标相似、混淆

尽可能留好进出货的相关票据、单据

以备不时之需

信源:大连广播电视台《法治新天地》

编辑:郭洋、“新闻大连”曲茜

美编:“新闻大连”孔德成 钱云龙

主编:“新闻大连”张溢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