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9年1月1日起,我国首部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以下简称《电商法》)将正式实施。

电商法
新法实施我们要注意什么?

新法明确了利用微信朋友圈、网络直播等方式从事商品、服务经营活动的自然人也是电子商务经营者。从事个人代购、微商也须依法办理工商登记取得相关行政许可,依法纳税。其中,个人网店、微商、征税等成为此次立法的亮点。

扬州发布记者从市商务局获悉,我市电子商务近年来发展迅速,年均保持30%以上的增长,已成为新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其中,2017年全市实现电子商务交易额770亿元。“扬州目前有75%以上的小微企业以及95%以上的大中型企业都有自己的电商渠道。”江苏新贸通企业服务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冼俊欣介绍。
“即将实施的《电商法》明确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有营业执照,但是,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除外。”扬州市电子商务协会秘书长胡贵扬分析认为,今后无论是微商,还是代购等,都必须要有营业执照。
胡贵扬介绍,目前我市的电商协会已经有会员200多家,但开网店的有成千上万家,“就我们协会内部人员交流中,目前电子商务领域有营业执照的主要有两大类,一类就是走货量非常大的公司;另外一类就是线上+线下经营的,有实体店的电商,而月成交金额在万元以内的纯微商或者纯小微电商基本都没有注册的,而在1月1日新政策实施后,这一情况将会得到改变。”
胡贵扬分析认为,有“营业执照”之后的最大好处就是可以实现商品的可溯源,以前电商维权难的情况,将得到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