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子烟电**有 “毒” 吗?
近年来
*子烟电**以其时尚的外表
丰富的口味
受到了许多年轻消费者青睐
但是
一些不法分子开始对*子烟电**打起了歪主意


他们在烟油中掺入了新型*品毒**—— 合成*麻大**素类,合成*麻大**素属于“新精神活性物质”的一种。 这类物质大部分是不法分子为逃避*品毒**打击而加工出的*品毒**类似物,即将管制*品毒**的化学分子式进行部分改变制作而成。由于此类物质未被国际禁毒公约管制,又具有与管制*品毒**相似甚至更强的兴奋、致幻性,因此在全球迅速蔓延,成为“第三代*品毒**”。


不法分子为了攫取利润,不仅将含有合成*麻大**素的*子烟电**出售给吸毒人员,而且还冠以“安全上头、合法飞行”等噱头,将此类“上头*子烟电**”出售给对*品毒**缺乏认知的青少年,很多购买者搞不清“上头”的真正原因,不了解吸食这种*子烟电**会出现“头晕、呕吐、致幻、精神恍惚等症状,过量吸食则会出现休克、窒息甚至猝死等”后果,不知不觉中就染上毒瘾,难以戒除,严重影响身心健康。
依法打击 · 刻不容缓
2021年,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正式将 整类合成*麻大**素 列入了《非药用类*醉药麻**品和精神药品*制品管**种增补目录》, 这意味着所有品种的合成*麻大**素类物质,都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品毒**。 该公告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后,实施*私走**、贩卖、运输、制造、非法持有合成*麻大**素类物质等行为,涉及*品毒**犯罪,将受到严厉的刑事处罚。
以案释法
2021年10月,被告人小明(化名)在网络发布出售“上头*子烟电**”的广告,宣称可以“合法上头”“高空飞行”,并通过寄递的方式贩卖给小强(化名)一支“上头*子烟电**”及烟油。经检验,被告人小明(化名)贩卖的“上头烟油”内含有合成*麻大**素类物质MDMB-4en-PINACA。同年10月,小明(化名)被公安机关抓获。检察机关经审查,以被告人小明(化名)贩卖*品毒**罪提起公诉。
经法院生效判决,被告人小明(化名)犯贩卖*品毒**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检察官特别提醒
合成*麻大**素等新精神活性物质也是*品毒**,不仅以“上头*子烟电**”的形式出现,还有“小树枝”、“香料”、“神仙水”、“聪明药”等,切莫因一时好奇、追求刺激而轻易尝试。
购买*子烟电**请选择正规渠道,提高警惕,增强防范能力,*制抵**诱惑,远离*品毒**的侵害。
我国已经对氯胺酮、卡西酮类、苯乙胺类等188种新精神活性物质列管,其中对芬太尼类物质、合成*麻大**素类物质施行整类列管。贩卖含有新精神活性物质的物品会构成犯罪,切莫产生能够逃避打击的侥幸心理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图片来自网络
供稿|曹丽薇、王秋璇